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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虎子財經

    首先感謝悟空問答!

    一、出借人與借款人應儲存相關憑證資料。

    1、簽訂借款合同時資料。

    (1)書面合同有:常用如借條、借款合同、借款保證合同。借款時只能借條或借款合同等,不能寫欠條。二者的法律訴訟時效不同,借條在沒註明還款日期時是有20年的訴訟時效;欠條在沒註明還款日期時的法律訴訟時效就是欠條出具日期起算的3年內。

    2、履行還款過程中資料。

    出借人給借款人的收條,借款人的還款轉帳憑證。雙方的此時間的通訊內容記錄。這些資料收集好以備以後雙方借貸糾紛時的證據之用。

    3、履行完還款後的資料。

    雙方可在原合同上備註”某某人的借款己於某日全部歸還結清。借款合同履行完畢。等字樣

    二、借款的方式

    1、純信用借款。

    2、有擔保人的借款。

    如能在借款時有個雙方都認識的保證人就更好。以防借款人無法履行借款合同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還款。採用第三人擔保時也應注意《擔保法》以下幾條法律規定:

    (1)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從上面《擔保法》法規中可看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一旦出借人無法舉證證明在6個月內向保證人催要過還款,則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因此出借人與第三人的保證合同上關鍵點是必須約定保證期間。

    根據《物權法》第九條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經依法登記;未登記,不發生效力。一些採用房產等不動產的抵押借款時,必須到不動產的登記部門及時辦理變更為他權登記手續。

    1、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會支援。

    2、24%<年利率<36%的這部分利息,法院不支援也不反對,由借貸雙方求田問舍解決。

    3、年利率>36%的利息,法院不支援。

    總之在資金出借過程中,借貸雙方應注意儲存原始借貸資料以防範出借風險,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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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理財迦

    首先,借條一定要寫清楚。

    最後,做好借前,借中,調查,資訊跟蹤,到期的催收。

    例如借款前,了解情況,借款時,要求對方抵押擔保,適當分散風險。借款後,及時了解資訊,到期,及時催收等。民間借貸,能否按時還款付息,最終取決於,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資產狀況。因此,做好相應的工作,會大大的降低和分散風險,及時的掌握資訊。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容易發生糾紛,耗費精力,甚至造成財物損失。究其原因,抹不開面子,或者缺乏相應的借貸知識,沒有健全的手續,完善的風險分散,對應措施,是主要因素。合法合規的民間借貸,更有利於保障雙方的權益,親情友情更濃更長。

  • 3 # 期示

    民間借貸中需要注意的最關鍵的是一定要有借據,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儲存借據及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

  • 4 # 只有青春

    第一,訴訟時效。

    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二十年,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就是從還款日期到了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三年。

    第二,利息。

    高利貸現在已經違法,民間借貸是三分,鬧到法院是兩分。年利息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間,最高支援銀行同等利息的四倍。

    第三,錢的來歷要合法。

    A借出去的錢,是違法所得不受法律保護,比如販毒,賭博來的,偷來的,搶來的,洗黑錢,挪用公款等等來的,這個錢不受法律保護。

    B借出去的錢要幹正事,如果借給別人去賭博,販毒等違法犯罪的錢不受法律保護,比如你朋友在賭博,叫你送兩萬塊錢去借他,你明知道他賭博,你還借給他,你這兩萬塊錢就別想要回來了,到了法院,法院也不會受理,也不會支援。

    第四,證據。

    要有證據,沒有借條,沒有打款憑證,你到法院也打不贏官司,因為,證據是訴訟之王。

    第五,別借錢給學生。

    借錢給沒有還款能力的人,借款是不受法律保護,以前沒有監管的瘋狂網貸讓許多大學生跳樓,自殺,買淫還債等事件頻發,所以才有,“網貸不進校園”,比如你借錢給中學生,高中生,大學生,他們是沒有償還能力的,你借給他們錢,你到法院去主張還錢,你不被法官罵我跟你姓,不信你就去法院走一圈看看。

    第六 違法放貸的處罰,放高利貸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一)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186條第2款、第3款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七 2019年10月21的重大法律意見精神

    2019年10月21日,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釋出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釋出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物件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八,放高利貸會觸犯哪些罪名

    1,非法經營罪

    2,高利轉貸罪

    3,騙取貸款罪

    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5,集資詐騙罪

    6,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7,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8,還有高利貸逼債各類罪

    強迫交易罪

    故意傷害罪

    非法拘禁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破壞生產經營罪

    強制侵入住宅罪

    第九,民間借貸和高利貸在我們生活中的地位

    民間借貸,網貸,信用卡,高利貸已經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不學習這些法律,我們就要在生活中吃大虧,還在玩“金融”的朋友,你們還要繼續嗎?

  • 5 # 努力到感動自己啊

    民間借貸的注意事項: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二、借款時雙方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六、儘量要求借款人增加保證人、擔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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