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咸陽市,興平市。15歲少年被6名未成年人長時間毆打致死埋屍! 據瞭解,死者被六人長時間毆打死亡後,六人並不害怕,將屍體裹挾至10公里外的張耳村掩埋,事發起因僅僅只是死者將其中一人微信拉黑! 據說這群嫌犯最大的也只有16歲,兩名無業,四名外校學生!據傳,殺人後!此六人以此為資,威脅敲詐! 那麼,罪犯到底為什麼這麼大膽? 本人分析,此六人應知曉未成年殺人不會判死刑。又因人多,罪責平攤,也不會關很久,故而膽子手狠!待到刑滿歸來,以此為資,欺壓良善盡皆可為! 若死者親人感到失公尋仇!又將造成悲劇! 如果主犯被槍決,其餘五名孩子將被法律震懾,棄惡從善。死者親人仇恨得消。眾未成年人以此為戒,皆大歡喜! 不知可行?
-
1 # 葉律師
-
2 # 實灬諾
興平15歲少年被殺案,嫌犯不會被判死刑,最起碼不會全部判死刑。雖然案件性質惡劣,雖然幾名犯罪嫌疑人罪大惡極,可他們依然不會被判處死刑。
關於如何判刑,不是以個人意志為準的,而是應該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就我自己看到這起案件之後,也是異常憤怒,可是也只能是憤怒,我們還是應當理智的期待法律給予犯罪嫌疑人公正的判罰。
未成年人的身份目前還是他們的“免死金牌”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已滿十二週歲未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而對於絕大部分的未成年人犯罪,當前的宗旨還是以教育為主,改造為輔,以期讓一些未成年人可以改邪歸正,重歸正途。
本案當中,6名犯罪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除了本身無視法律威嚴,心狠手辣之外,也不排除他們拿自己的年齡作為犯罪的“資本”,實際上這點更可怕。
然而由於涉案人員不是單人,那麼按照慣例,類似這樣的案件就會出現一到兩名主犯,剩下之人則為從犯。
而在對死者侵害過程中,毆打的次數及程度,甚至哪一下是致命的,都是量刑要考量的因素。
所以,很有可能出現幾名犯罪嫌疑人相互推諉,相互指責的局面,如果口供不能相對固定,那麼對於個人的量刑則會比較困難。
鑑於案件性質,造成的嚴重後果以及惡劣的社會影響,我個人倒是支援把主犯判處死刑,以儆效尤。彰顯對生命的尊重,彰顯法律的威嚴。
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死亡是恐懼的,而因為違法犯罪而被執行死刑之人,在臨刑前多數是害怕和後悔的。
我個人認為,死刑應該存在,因為死刑是所有刑罰當中最高的,也是威懾力最大的。正是因為有死刑的存在,才得以讓絕大部分人在實施某種行為的時候,需要考慮後果。
但是這個威懾力最大的刑罰,卻在未成年人這裡受到了阻礙,也使得某些未成年人開始變得肆無忌憚,無法無天。
實際上法律對於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只要自己遵守法律,法律自然不會找上自己。如果自己一意孤行,無視法律,自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對於一些頑固不化,對社會危害嚴重之人,也許結束他們的生命才是對人民群眾最好的保護。
本案當中的幾名犯罪嫌疑人,小小年紀就如此殘忍,如果不讓他們付出慘重的代價,他們是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的。只因一件“拉黑”的小事,就殘忍的將人毆打致死,然後埋屍郊外,這就是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可以說危害極大。
此事經網路傳播之後,已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而現在法院在判決某些社會關注高的案件時,除了依法之外,還會考慮社會輿論以及民眾的感受,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這樣一起案件,可能會成為一個具有代表意義的審判範例,特別是在當下有關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下調的特殊時期。
希望當地法院可以慎重對待,最終做出一個讓絕大部分人信服的判罰結果。
-
3 # 巴士底獄3
死刑不死刑都已經廢了。問題學校監管管理究竟該負怎樣法律責任,本來上學上課時間喝酒談戀愛打架,這是學校還是流氓垃圾廢物製造所,雙方家長都依法起訴學校。
-
4 # 羊肝愛上羊肉串
看一次,心裡疼一下,不是我的孩子,我心裡都有這種感覺,自古殺人償命,想想人家父母晚年怎麼從悲哀中走出來,讓她們生不如死,死者,沒有活的權利了,生者,生不如死,這都是他們造的孽,所以建議嚴懲,雖然年輕,但也都懂事了,知道殺人的後果,所以死不足惜。
-
5 # 劉朋聰
能不能被判死刑?我們說了,不算。如果按正規的程式走。應該法律說了算。只要是不靠人脈。不靠金錢。公平對待。一切聽從法律的。這樣對死者。行凶者。和社會都比較公平。更可以以理服人。
-
6 # 一枝一葉總關情
我若說該判死刑,行凶殺人者及家屬必恨我牙齒癢癢,我若說不判死刑,被害者及家屬同樣恨我牙齒癢癢。我不能說呀!只有國家權力機關秉公執法,明察秋毫,敢說敢判,一錘定音。
據死者父親袁先生稱,兒子袁某今年15歲,是興平市金城實驗中學一名初二學生,出事前正處在休學階段,休學期間袁某一直在西安打工。10月29日,兒子回到興平後,興平市職業教育中心以樑某為首的多名學生,向他兒子索要錢財。遭到拒絕後,樑某等人用鎬頭對袁某進行毆打,隨後將袁某埋於距興平市職業教育中心20公里外的空地裡。6名職業教育中心的學生被確定為嫌疑人,目前均已被警方控制。
這是有關興平15歲少年被殺害案的媒體報道。公安機關也沒有對外通報更多案件細節。但從報道來看,基本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故意殺人並且意圖毀屍滅跡的案件。故意殺人本身就是一件極其惡劣且嚴重的事件,這些人殺人之後還選擇埋屍意圖掩蓋罪行,確實異常殘暴。雖然媒體及公安沒有通報嫌疑人相應的資訊,但基本確認嫌疑人屬於職業教育中心的學生。學校的學生,這個能有多大?據說這群嫌犯最大的也只有16歲。
年齡的大小自然決定刑罰的適用問題。我們《刑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所以即便這群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我們也無法對其適用死刑。所以問題說能不能適用死刑,按年齡來看基本是不可能。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最嚴重的刑罰便是無期徒刑。應該說,還好這群人年滿十四周歲,若是未滿十四周歲,最後還無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隨著犯罪低齡化的現象產生,刑事責任年齡產生的爭議也是越來越大。全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也表示,擬調整刑事責任年齡以打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