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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髯公

    我們濟南全民健身游泳館,60歲以上老人半價,七十歲以上要孩子的身份證影印件,籤知情同意書。

    我今年70歲游泳10年,基本每天都去游泳,每天遊1500米,今年進入70歲改成半小時遊1000米,比我歲數大的有很多,最大的快九十歲。

    人活著,不管歲數多大,都需要有事做,整天怕死怕出事戰戰兢兢活著,我感覺沒有意義,很多歲數很大但是人年輕,很多人歲數不大但是人老了

  • 2 # 阿廖沙廖廣文

    健康證明只是證明其人在檢查或定期檢查時的健康狀況。而老人常因很多原因會造成瘁亡的。社會、家人應正確看待生死這一客觀規律,不應一味怪泳場經營方。在成人游泳競賽年齡專案中,中國是大大落後於日本.及西方國家的。中國的香港、澳門、臺灣均不似大陸般限制在70歲以下。

  • 3 # 燕子8353105180386

    為什麼?!什麼依據?!醫生揭力推薦老年人游泳鍛鍊,說是保護關節最好的鍛鍊方式!我游泳十幾年再也沒復發腰突病!現年69歲了,每天游泳1500米,4式輪遊,包括蝶泳,很好啊!為什麼不讓遊?!我們同遊的年紀最大93歲,每天騎車來游泳!為什麼不讓遊!你有這權力嗎???

  • 4 # 幸福使者859

    如果你實在需要經常去那裡游泳的,或許,跟他們籤份免責協議就可以了。

    我有個鄰居,也七十多了,幾十年如一日去西郊遊泳場游泳。

  • 5 # 君山老劉

    這種做法即不公平也不合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享受各種文化生活的平等權利。體育健身是公民廣義的文化生活的組成部分。老年人當然也享有平等的健身權利。我是堅持多年的健身愛好者,今年66歲了,健身房,游泳館,滑雪場等健身場所我都常年堅持去。老年人健身由於其身體的自然衰老等原因,與年輕人健身有所不同,但這不能成為禁止,拒絕接受老年人健身的藉口,如果這樣做,就是一種年齡歧視。在明確體育場館與每個健身者之間的法律關係以後,體育場館與健身者間各自履行其責任,義務。即使出現一些問題,也要依據雙方法律關係,依法妥善處理。當前,國家積極鼓勵開戰全民健身,開展全民健身是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老年人健身當然也在鼓勵之列。拒絕接納老年人在場館健身,是違法的,也是違反國家大政方針的。

  • 6 # Ruby50717131

    不會吧?我們游泳館有位老先生,今年87歲,還在游泳,每天500米自由泳,只有週六休息一天,還有一位79歲的老阿姨,每天800米,完事還在水裡倒立,我自己今年65歲,也是每天1000米自由泳,沒有年齡限制呀,只不過春節前閉館,因為疫情,到現在還沒有開,器械那邊已經開了,泳池還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能開,座標上海。

  • 7 # 立志不隨俗流轉留心學到古人難

    我今年65週歲,疫情沒有發生前,全年每天去游泳館堅持游泳近一個小時。感覺身體很好,各樣身體指標均正常。如果真的規定不讓我去游泳館游泳的話,我們是南京人只有去紫霞湖野泳了。一更容易出事。二每天往返加游泳要4個小時間。三家中所有人是不會支援的。南京有些游泳館規定80週年不許辦卡了。我個人認為只要與游泳館簽上合同,出事不找游泳館負責就行。我在的游泳館裡80歲的老人三種泳姿都能遊並且與我們一樣雷打不動天天堅持去鍛練,身體健康很好!

  • 8 # 寧遠影客

    游泳館為了安全起見拒絕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游泳而一刀切做法肯定不妥,年齡不是金標準,關鍵是看身體健康情況而定,比如制定身體具體健康指標,符合條件的准許游泳,同時簽署身體意外不了預測自負同意書,當然,年齡也得有上限,便於管理。

  • 9 # 查理II世

    游泳是最無動動傷害的老人優良運動,但老年人宿疾較年輕人高,且因中中國人已達最不理性的族群之故,因此泳池老闆為了減少意外糾紛發生,訂定這規定也是無可厚非。

  • 10 # 富貴說得對

    有時候要服老,老年人的身體本來就不能支援劇烈的運動。

    老年人身體機能下降,各個器官功能退化,抗刺激抗壓力抗衝擊都不行。

    游泳屬於劇烈運動,您這個問題屬於抬槓。

    65歲(少數70歲)以上老人被遊樂場拒絕使用過山車等裝置。是否被判“娛樂死刑”?

    真的就是老年人在游泳場所發生意外了責任怎麼定?

    是否屬於惡意碰瓷?

    出了事故,責任老年人自負嗎?

    還是,進到這些需要劇烈運動或者巨大刺激的的場所是簽訂類似“生死不論”的生死狀?!

    我不知道您問這個問題,是出於什麼目的,是您年齡到這個歲數了真實遇到了?還是家裡有人遇到這種情況?亦或者就是莫名想問?

    有些事情不是理所當然的想,有些責任是不能承擔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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