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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一家市屬國企,因為這是新成立的國企,人數不多就十個多個人,這十個人都是一把手招進來的(大家應該懂都是怎麼進來的),我是上一任主任招進來的,主任辭職後一把手就各種排斥我,工作第一年沒有給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我工資,想用這種辦法讓我主動走,堅持了一年後和我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前提是第一年的工資就不給了,我也答應了,第一次合同到期後又不和我籤合同,找各種理由,就是不和我籤,但又不說讓我辭職或開除的話(當然我也沒犯任何錯誤)。我又堅持了四個月(這四個月工資給我正常開,但五險一金不給我繳納,給我開到工資裡),他被逼無奈和我又簽了一年,(期間其他同事也都是一年一簽,簽完兩次為期一年的合同,第三次就籤無限期的合同了),還有兩個月我的第二次合同到期就能籤無限期合同了,正當我高興的時候,領導昨天又找我談話,話裡話外還是不想和我籤合同。但也不明說不要你或開除你,我的學歷是一本個人條件也符合公司招聘要求,也沒有犯錯,他不能主動辭掉我。大家有沒有和我遇到同樣問題的,我該怎麼辦,希望大家給點建議,真的不給籤我是否可以申請什麼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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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閒諭青年

    我現在恰巧就是連著被辭退兩次的那個人?

    甚至現在有些害怕被領導找談話,因為熟悉的場景可能會再次發生。

    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會因為領導的一些話懷疑自己,以至於陷入無限的自我懷疑中。我這麼差勁嗎?我這不好?那也不好?我做的那麼差嗎?

    很長時間都很自卑很消極。

    經過調整之後,也想開了,我覺得首先要客觀看待自己被辭退這件事情,如果是真的自己沒有做好這份工作,就好好提升自己的職業技能,在下一份工作得到彌補,這時候不要自卑,每個人都是這樣一步步過來的。其次如果不是因為工作本身被辭退,比如辦公室爭鬥,公司業績下滑等等,就不要害怕,大不了換個環境,哪裡不能養活自己,這時候一定要調整心態不要因為領導幾句潑髒水的話就把所有責任攔到自己身上,要堅定自己的立場。

    總而言之,職場沒有所謂的公平而言,更多的是利益開道,端正態度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行就另尋他路,就像我上一個領導說的“一份工作而已”。

  • 2 # 可愛糖

    這個是很典型的職場問題!

    這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處理,關鍵是看你到底要什麼!

    看了你的一大篇描述,感覺就是你很想繼續在那個國企上班,不知是國企的待遇好還是你對自己沒有自信,害怕出去找不到工作?你這個情況,老大很明顯是不想你繼續呆下去的,新成立一家公司,領導都想用自己的人,不管是關係戶還是自己招來的,領導需要自己的心腹,你是前主任招來的,自然會不受待見。你前主任都走了,這中間的原因不知你思考過沒有?不過,不管你是打算走還是不走,我都給出我的想法哈。

    1.打算不走

    簽了兩次固定期限合同了,面臨籤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個時候領導肯定會用各種方式逼你走,你要熟悉公司各種制度,不要犯錯,工作要保質保量完成,不能讓領導抓住你任何把柄。合同到期後一直不續簽,但你和公司已經有事實僱傭關係,一個月後還不續簽,法律上認定為已經簽訂了。到時候領導再讓你走,只能走單方面解除合同程式,按勞動合同法賠償。

    2. 打算走

    向領帶提出你打算走,但是前面有一年的沒開的工資必須要補齊,因為你們有事實勞動關係,用工不給報酬是違法的。你可以直接給領導說清楚。

    說實話,我是建議你走的,畢竟你呆在那裡,領導也不待見你,對你以後職業生涯發展也不利,沒必要把自己耗在那裡,跳出來,說不定是另一片天地呢。

    另外,提醒你一下,要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公司購買保險是很重要的一個證據,沒給你買保險,到時候你很難證明事實僱傭關係。

  • 3 # 橘小瑩

    首先第一年工資不給已經是違反法律了,如果有截圖可以當作證據。

    其次根據您的表述我認為沒有跟著這個領導幹活的必要,他也不會是一個任賢與能的人。如果是我受到這樣的委屈,我先儲存所有證據然後去仲裁了,當然我也會寫匿名信進行舉報,我認為這樣領導不適合國企,也給國企丟臉!

    再者說我不認為國企非常好,老話不是說“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覺得換個環境可能職業發展會更好!

  • 4 # JACKBICON

    法院起訴,準備好拖欠工資及加班證據,之前所有加班沒有兌現的,準備好證據一次要回來。而且最終訴求滿足後,你還繼續上班,讓他來辭退你,你就能一次性拿到三年工資補助。

  • 5 # 大江ooooo設想

    您心裡覺得憋屈!實際上需要從本質上看問題,一把手會對你的能力視而不見嗎?車間主任算中層層吧!確切的說不屬於絕對的中層,這個沒法維權的吧!為什麼原來工資不要?學歷在私企的作用並不大,相對經驗與拓展最關鍵。要是你想維權我個人認為是徒勞,可以想其它辦法交涉,完事自己找工作嘍。

  • 6 # 愚叟2

    謝題主!本人仔細看了您的長篇表述,首先肯定您說的職場人脈關係(普遍性)。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在您數年的工作中,從您的表述中看不出一點點的自己的業績(超出同事的),可以看出來,您非常的珍惜這份工作,但在與您不利的情況下(老主任招的人),為什麼不主動的以自己不凡的工作來創造自己的優勢!!給本人的感覺,您是在“混”日子,您的崗位屬於“可有可無”之狀態。現任領導對您於公(工作一般),於私(老主任的人)。隨時都會辭退您!既不會影響企業工作,也逐了意!至於有什麼賠償,有相關法律,不一一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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