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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面獸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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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鄉下仔的心靈
中國的文字深不可測……一句話永遠都有轉折點的!要你每天工作24小時也是一句話的事!而不是勞動法規定的事情!太多不敢說了,沒有錢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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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看我亦非我
每天八小時,雙休日,才是合情、合理、合法。理由?人生苦短,生命脆弱,需要的並不多,沒必要活得太苦太累。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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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Y小毛
歐洲很多國家上四天半,且復日工作8h,噴友們可去那裡上班。
現在中國是發展中國家,財富是靠一分一秒勞動創造出來的,沒有利潤一切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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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共享
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新勞動法》對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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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友律師團
並對加班時間進行了規定,需要與員工協商後才能延長工作時間,並且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這還是要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
所以就算是按照上5天班來計算,員工每天上班12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也已經達到了60小時,每月加班64小時,超出了《勞動法》當中規定的對於加班時間的相關規定。
所以公司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公司需要對自己的規章制度進行修改,並且需要支付員工加班工資,工作日加班,需要支付150%的工資;休息日加班,需要支付200%的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需要支付300%的工資。
也並不是所有的一天上12小時班的情況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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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9905674742277
勞動法是八小時。我估計當代周扒皮確實存在。十二小時。如每夭十二小時工作。比八小時多四小時。還有周六星期還在工作。會讓人累壞身體。還有他們另外工作。會不會交雙份社會保儉。勞動部門是否過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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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安是福6177
利華從17年開始到現在星期天上班,不給錢,平時加班給到7點鐘的錢,加班九點半,還有時11點,請問這樣合法嗎,還很多時候七點鐘的錢都要被扣,十個鍾,你如要去問人事部,看下過月怎麼整你,天天要你下5鍾,週六叫你不上班,太過分,望勞動局來查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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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職場老劉
每天上十二小時,根據《勞動法》,是否屬於違法?答案是肯定的,具體違反的條款如下: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可延長工作時間便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綜上所述,每天上12小時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如果對上班時間不認可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勞動局申訴,讓勞動行政部門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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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隨手記vlog
廣州真正按勞動合同法的公司沒幾個 目前只有那些拿月薪的不加班的都是8小時就下班 廣州市增城區(廣州電裝)最底層的員工底薪4000以上加班從來沒有超過50個小時達不到每天12小時這麼多 如果換成廣州的最低底薪2100不加班12小時根本拿不到5千出頭 最真實的情況 廣州的工資3500~5000包含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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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法律規定人需要遵守規章制度,配合加班。法律這東西也是人定的,有的條條框框就是反人類的。我認為工廠一天上班十二個小時,剝奪了人的自由時間。除了吃飯睡覺沒有了自由時間。還有中午不讓午休,正常人中午應該有吃飯半小時,加午休一小時的時間。這些也被法律還有工廠的制度剝奪掉了。還有,人沒有選擇上不上夜班的權利。自己身體不好,還需要別人說了算,別人說你是好的,你就得幹。完全沒有人性化。我不會選擇進工廠,因為我還有這個權利,他們沒有辦法強制人去工廠上班,否則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還是一個問題,感覺不行就不要幹,不要強迫自己。其實和勞改犯差不多的。區別是勞改犯表現好早出獄,工廠工人表現好能多掙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