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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武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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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悲傷後的喜悅
這個問題在我上幾個問答就有回答,露臺搭建Sunny棚多為洋房別墅、高層住宅頂樓,或是商業屋頂處,其實我們個人不管是購買了我剛才說的那幾種形式的房產,搭建Sunny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都屬於違章建築,嚴格意義上需要強制拆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檔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所有說,我們個人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是不現實的,因為我們個人沒有土地證,土地我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在專案各單位竣工驗收前業主私自搭建會遭到甲方干涉,因為這樣會影響到他辦理竣工驗收,而在竣工驗收交房後搭建Sunny棚則屬於城市管理部門的行政職責管理範圍,所以不管怎麼說搭建就是屬於違章行為。
當然在竣工驗收後搭建起來,在不影響小區建築間距和日照,不引起信訪糾紛的前提下,一般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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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光26461596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什麼是違建。在中國,目前有《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兩部法律有此規定。前者主要規定違法用地形成的違建,土地違法,自然附著建構築物也違法;後者規定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建設用地(含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上建設建構築物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該證內容建設即為違建。因比,顯而易見,你所問的判斷標準即是否辦證或是否按證實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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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和諧社會智慧社群
1、肯定是屬違建。
2、界定依據:改變使用用途,改變小區整體外立面外貌。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管理規約》都有規定。
管理約定不嚴、拆除執法滯後,導致成為既定事實。
其中安全隱患大,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次生事故。特別是較高樓層危險性更大。私搭Sunny房本身就是純粹的建築裝飾性材質搭建,沒有可抗災害性保障。
不適合與國外比較 ,別墅房樓層底、私有花園土地歸私有物權。他們還可以自己建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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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孟憲生律師
未經規劃許可搭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均應認定為違法建設,但是該認定權依法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行使。
如果露臺因為設計結構上原因,只能為某業主專用,開發建設單位銷售時約定可以專用的,法院可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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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0後傑哥vlog
露臺搭Sunny房到底算不算違章建築,又該如何界定?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違章建築,Sunny房算不算違章建築?遇到違章建築怎麼界定?圍繞這些問題我們來詳細的介紹一下。
1.什麼是違章建築、違章建築就是公民用磚、玻璃、彩鋼複合板等材料建設改造的封閉式空間,其中公民在陽臺或窗戶上搭建的玻璃擋雨平臺或伸縮雨棚不算是違章建築。
2.Sunny房算不算違章建築、Sunny房算不算違章建築我們首先要了解該Sunny房建在什麼地方,有沒有規劃許可證,現在很多小區開發商為了房子好賣,都會把房子戶型設計成兩室變三室、三室變四室,其中你買的時候比如80個平方,你買的時候是兩室,但是開發商會送你一個10平方左右的空中花園,這個空中花園是經過規劃部門允許,可以封閉成密封空間,可以當作書房或臥室。
還有就是其他地方建造的Sunny房或封閉式空間,但是經過規劃部門同意,比如醫院裡面、路口的值班崗亭等允許的用房,如果沒有經過規劃部門同意以外的私搭亂建都屬於違章建築。
3.違章建築怎麼界定、如果公民發現有人正在搭建疑似違章建築,公民可以馬上聯絡當地的城管部門到現場界定,如果確認是違章建築,城管部門可以要求業主自行拆除,恢復原樣,如果業主不拆除,城管部門可以進行強拆。
如果公民發現了老的疑似違章建築,公民可以撥打市長熱線、城管熱線或向當地的城管部門反映,城管部門到現場確認,如果認定為疑似違章建築,首先城管部門會督促業主整改,並且恢復原樣,如果業主拒不整改,城管部門將上報規劃部門進行認定,如果認定結果為違章建築,城管部門會上報當地法院來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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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臺搭Sunny房,要界定很容易:違章建築是一定的。小區建設,從規劃方案審批,發規劃許可證,到施工圖設計審查,加蓋審查合格章,規劃部門要加蓋公章。竣工驗收,規劃測繪驗收,等等,一系列驗收,有Sunny房嗎?有補辦手續嗎?沒有就是違章。而且物業公司應該發通知要求你拆除。實在不聽勸阻,上報城管執法大隊。
違章的表現形式有:底層院牆,底商屋面露臺,頂層屋頂等等。也有住宅本身無拆露臺。
當然,有的地方,違章較普遍,如雨後春筍,大家睜眼閉眼,左鄰右舍不舉報,也就不拆除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