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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笑起來真好看話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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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仙花開965
唉呀!超出沈嚴的腦力和能力範圍了。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能跟土匪講道理麼!哪怕搞各種公益事業,也需要智慧和能力的,而且往往危險性也不小,哪裡那麼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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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淡人生一帆順
事發四川在自貢,某日凌晨三點鐘,男子沈嚴女友送,路過麵館腹中空。雙雙走入坐板凳,打算吃碗麵再行。
消費也就百多塊,老闆小本苦經營,就要老頭來結帳,老頭賴帳偏不肯。於是雙方就開爭,你來我往漸高聲。
隨後老頭往外奔,老闆追著身後跟。老頭逃得比兔快,傾間消失無影蹤。待到老闆店中進,目瞪口呆大吃驚。
但見沈嚴站不穩,捂著腰部直喊疼。仔細一看鮮血湧,絕對刀口捅得深。火速電話報了警,最先到達一二零。
沈嚴急往醫院送,命懸一線傷勢重。先後轉院傷難控,死不暝目性命終。年齡定格二十九,父母親屬人哭昏。
沈嚴父母雖悲痛,但認兒子是英雄,路見不平一聲吼,見義勇為榮譽申。不料相關之部門,居然稽核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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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剪寒梅MBA
要是沒認定見義勇為,總有他的道理,許多事不能看眼前定論,要以巨集觀的姿態看世界,實際,我是同情剛出獄的人,什麼都沒有,餓的沒辦法硬著頭皮吃了一餐霸王餐,要是這社會真有愛心的話,就不會發生這種悲劇,一餐飯幾元錢?如果我看到這種情況,這頓飯錢我會替他付,口袋要是有多餘的話,再送他幾百元,讓他有條路,找份事做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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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把不快樂深埋
這是11月23日發生的事情,28歲青年為制止出獄人員吃白吃的行為,與其發生口角事件,被出獄人員捅了一刀,後經搶救無效後死亡。受害者家屬正在為其申請見義勇為,公安部門認為青年只是在旁邊說了幾句出獄人員不愛聽的話,並沒有其他實質上的行為,不構成見義勇為所具備的條件,所以暫時還沒有批下來。
本人認為,有勇氣站出來制止違法犯罪,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的行為,應該就算是見義勇為,顯然,這個青年他做到了,應該評定為見義勇為,這是我們全社會正能量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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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餘生有你真好14
這種行為當然算得上是見義勇為,就是有點不光彩,死得太不值了,年輕輕可惜了的。才出獄的人也是的,勞教一點作用沒取到,才出來不聽勸說行凶殺人。他的人生路已到頭了,卻害了無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悲乎,嘆乎,唉,人生有些劫難是躲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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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長江貨運
應該算,如果不算,將來發生鬥毆或不法行為時就無人仗義執言,無人出面制止,加深人性冷漠,讓做好事以及見義勇為者心寒。同時要嚴懲犯罪分子,給見義勇為者足夠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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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整個發生過程和起因:
沈嚴看到麵館老闆娘,一個老太太和一個50多歲的老頭鄧遠郴發生爭吵。
因為他和幾個朋友在這裡吃飯,每個人都點了一份22元的面,他的朋友先走,
他留了下來,但是,他並不想付錢。
想吃霸王餐。
沈嚴看到老太太年紀大,就為她說了一句話,吃飯怎麼能不給錢,她又不認識你。
女友趕快把他拉開,怕他多管閒事,惹火上身。
過了十幾分鍾之後,他去結賬的時候,
看見鄧遠郴還沒有走,就問老太太,事情解決的怎麼樣了,這個直接惹怒了鄧遠郴.掏出彈簧刀,捅了沈嚴一刀,然後逃走。
被抓之後,他說自己因為打架鬥毆,多次進出派出所。
鄧遠郴,50多歲,本身是想吃飯不給錢,就是吃霸王餐,
和朋友吃的幾碗面一共是一百多元。
不知道是他請這幾個人吃的,還是朋友請他吃的,
他是留下來了,不想付錢,店家不答應,吃飯付錢,天經地義。
自己的面也是要花本錢來的。.
於是和老闆娘店家老太太吵了起來。
這個時候的沈嚴好心好意提醒了一下這個男人,吃飯不能不給錢。
這句話剛開始鄧遠郴並沒有在意,也沒有放在心上。
他這個時間還是在店裡的。
沈嚴這個時候被女朋友拉走了。
女朋友的安全防範意識很強,怕他惹火上身。
然後,過了一段時間,
沈嚴已經吃完飯了,來結賬了。
鄧遠郴居然還在店裡沒有走。
他又忍不住一問,鄧遠郴錢付了嗎?
激起了鄧遠郴心裡的不滿和怒火,氣上心來。
覺得他太多管閒事,管的太寬。
我付沒付錢和他有什麼關係,
讓他決定教訓一下他,然後掏出自己手裡的刀(彈簧刀)
讓他收斂,不要再管自己的事情。
他為什麼要隨身攜帶彈簧刀?
因為他的脾氣暴躁,經常打架鬥毆。
養成了這種習慣。
隨身攜帶工具,有安全感和自我防備攻擊性。
他一言不合就掏出刀,對別人暴力相向,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多次進出派出所,已經說明了一個問題
他的負面情緒爆棚,沒有辦法和別人進行友好的溝通。
小夥子沈嚴遇到了一個很典型的垃圾人,
被這個垃圾人當成了發洩心中情緒和憤怒的無辜人。
沈嚴好心和善意提醒他人,為自己惹來了殺身之禍。
令人惋惜和無奈。
見義勇為法律認定:
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和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作鬥爭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的客觀認定:
表現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正在進行的侵害,而義無反顧與危害行為進行鬥爭的行為。
小夥子沈嚴雖然口頭上對鄧遠郴說了讓他要付錢,
他和老闆娘當時的情況是在爭執當中,但是,他並沒有採取,或者產生什麼過激的行為,動手或者毆打了誰。
只是說他不付錢。
鄧遠郴在殺害沈嚴之前並沒有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所以沈嚴的行為並不能說明和認定是見義勇為。
大小夥子沈嚴可能真的是冤枉和白死了。
因為一句好心提醒,無端惹來殺身之禍。
面對一個垃圾人,而且還是有暴力傾向前科,這個是沒有辦法去講道理的。
最好的辦法在這個社會,明哲保身,閒事少管,避免惹來無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