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八十七歲了,從七歲上學起就讀書,一直讀了八十年,其間基本上沒有間斷,不能說對於讀書沒有一點經驗。我所讀的書,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別是哲。我的經驗總結起來有四點:(1)精其選,(2)解其言,(3)知其意,(4)明其理。
先說第一點。古今中外,積累起來的書真是多極了,真是浩如煙海。但是,書雖多,有永久價值的還是少數。可一以把書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要精讀的,第二類是可以泛讀的,第三類是隻供翻閱的。所謂精讀,是說要認真地讀,紮紮實實地一個字一個字地讀。所謂泛讀,是說可以粗枝大葉地讀。只要知道它大概說的是什麼就行了。所謂翻閱,是說不要一個字一個字地讀,不要一句話一句話地讀,也不要一頁一頁地讀。就象看報紙一樣,隨手一翻,看看大字標題,覺得有興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沒有興趣的地方就隨手翻過。聽說在中國初有報紙的時候,有些人捧著報紙,就象念五經四書一樣,一字一字地高聲朗誦。照這個辦法,一天的報紙,念一年也念不完。大多數的書,其實就象報紙上的新聞一樣,有些可能轟動一時,但是曇花一現,不久就過去了。所以,書雖多,真正值得精讀的並不多。下面所說的就指值得精讀的書而言。
怎樣知道哪些書是值得精讀的呢?對子這一個問題不必發愁。自古以來,已經有一位最公正的評選家,有許多推薦者向它推薦好書。這個選家就是時間,這些推薦者就是群眾。歷來的群眾,把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書,推薦給時間。時間照著他們的推薦,對於那些沒有永久價值的書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價值的書流傳下來。從古以來流傳下來的書,都是經過歷來群眾的推薦,經過時間的選擇,流傳了下來。我們看見古代流傳下來的書,大部分都是有價值的,我們心裡覺得奇怪,怎麼古人寫的東西都是有價值的。其實這沒有什麼奇怪,他們所作的東西,也有許多沒有價值的,不過這些沒有價值的東西,沒有為歷代群眾所推薦,在時間的考驗上,落了選,被刷下去了。現在我們所稱謂“經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書都是經過時間考驗,流傳下來的。這一類的書都是應該精讀的書。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歷史的發展,這些書之中還要有些被刷下去。不過直到現在為止,它們都是榜上有名的,我們只能看現在的榜。
我們心裡先有了這個數,就可隨著自己的專業選定一些須要精讀的書。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讀,所以在一個時間內只能讀一本書,一本書讀完了才能讀第二本。在讀的時候,先要解其言。這就是說,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語言。語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別。就中國的漢語說,籠統地說,有現代漢語,有古代漢語,古代漢語統稱為古文。詳細地說,古文之中又有時代的不同,有先秦的古文,一有兩漢的古文,有魏晉的古文,有唐宋的古文。中國漢族的古書,都是用這些不同的古文寫的。這些古文,都是用一般漢字寫的,但是僅只認識漢字還不行。我們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寫的書,古人也不會看懂我們現在的《人民日報》。這叫語言文字關。攻不破這道關,就看不見這道關裡邊是什麼情況,不知道關裡邊是些什麼東西,只好在關外指手劃腳,那是不行的。我所說的解其言,就是要.攻破這一道語言文字關。當然要攻這道關的時候,要先作許多準備,用許多工具,如字典和詞典等工具書之類。這是當然的事,這裡就不多談了。中國有句老話說是“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意思是說,一部書上所寫的總要比寫那部書的人的話少,他所說的話總比他的意思少。一部書上所寫的總要簡單一些,不能象他所要說的話那樣。這個缺點倒有辦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囉嗦就可以了。好在筆墨紙張都很便宜,文章寫得多一點無非是多費一點筆墨紙張,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可是言不盡意那種困難,就沒有法子克服了。因為語言總離不了概念,概念對於具體事物來說,總不會完全合適,不過是一個大概輪廓而己。比如一個人說,他牙痛。牙是一個概念,痛是一個概念,牙痛又是一個概念。其實他不僅止於牙痛而已。那個痛,有一種特別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範圍,有一定的深度。這都是很複雜的情況,不是僅僅牙痛兩個字所能說清楚的,無論怎樣囉嗦他也說不出來的,言不盡意的困難就在於此。所以在讀書的時候,即使書中的字都認得了,話全懂了,還未必能知道作書的人的意思。從前人說,讀書要注意字裡行間,又說讀詩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這都是說要在文字以外體會它的精神實質。這就是知其意。司馬遷說過:“好學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離不開語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語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達出來的。如果僅只侷限於語言文字,死抓住語言文字不放,那就成為死讀書了。死讀書的人就是書呆子。語言文字是幫助瞭解書的意思的柺棍。既然知道了那個意思以後,最好扔了柺棍。這就是古人所說的“得意忘言”。在人與人的關係中,過河拆橋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讀書中,就是要過河拆橋。
上面所說的“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之下,還可再加一句“意不盡理”。理是客觀的道理;意是著書的人的主觀的認識和判斷,也就是客觀的道理在他的主觀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觀客觀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總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觀上的反映、體會.和判斷和客觀的道理,總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錯誤。所以讀書僅至得其意還不行一還要明其理,才不至於為前人的意所誤。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當然也是主觀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觀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較,互相補充,互相糾正。這就可能有一個比較正確的意。這個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處理事務,解決問題。好象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裡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讀書到這個程度就算是能活學活用,把書讀活了。會讀書的人能把死書讀活;不會讀書的人能把活書讀死。把死書讀活,就能把書為我所用,把活書讀死,就是把我為書所用。能夠用書而不為書所用,讀書就算讀到家了。
從前有人說過:“六經注我,我注六經”。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觀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為參考,這就是“六經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觀的道理,甚而至於沒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語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經”。只有達到“六經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