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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語出漢代劉安編纂的《淮南子·氾論訓》。原文是:“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舊……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

意思是:治理國家有常法,但利於百姓是根本;政令教化有常規,但有令必行是上策。如果對民眾有利,就不必非效仿古制不可;如果事情周密穩妥,就不必非遵循舊法……百川源頭各不相同,最後都歸於大海;百家學說各有擅長,但都以天下太平為追求。

何為利民?簡單來說,就是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過上幸福的生活。

在孔子看來,利民的首要任務是使百姓先富起來,然後在富民的基礎上教化民眾,使其能夠富而不驕、富而好禮。

管子認為,“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為此他還設計出一系列鼓勵農民廣積五穀的方案。比如,實施“相地而衰徵”,根據土地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賦稅標準;勸導農民精耕細作、因地制宜,使“務地利”等。

百姓能不能過上好日子,與政權的興衰存亡密切相連。這一點,歷朝盛衰有著充分詮釋與印證,以民為本、以民為重也因此成為我國古代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

漢文帝、漢景帝時期,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注重節儉,所以社會安定、百姓富裕。據《史記·平準書》記載:到景帝后期,國家糧倉非常充實,新穀子壓著陳穀子,一直堆到了倉外;府庫裡大量銅錢多年不用,以至於穿錢的繩子爛了,散錢多得無法計算。正是文景之治打下的堅實基礎,為漢武帝后來征戰匈奴、開闢疆土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保障。

唐初君臣親歷隋朝衰亡,從中汲取經驗教訓,更加註重以民為本。《貞觀政要》記載,唐太宗曾對侍臣說:“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還說:“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清代萬斯大在其《周官辨非·天官》中表明觀點:只要有利於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官員任上是拎著“烏紗帽”為民幹事,還是捂著“烏紗帽”為己做官,百姓眼中看得分明,歷史亦自有公論。

流芳千古者有之:東漢劉寵為官,剪除苛稅,禁查非法,深得民心。他離任會稽太守時,幾位鬢髮斑白的老人以錢饋贈,劉寵盛情難卻,“遂各選一錢受之”,留下“一錢太守”的美名。

明代況鍾任蘇州知府時,體恤百姓、護民如子,三次離任都被百姓聯名上書請求留任,“士耆民庶鹹候上道,且控輿臥轍”,傳下了“三離三留”的佳話。

遺臭萬年者亦有之:五代時期趙在禮在宋州為官,任上弄權謀私、魚肉百姓,以致民不聊生。他離任時,鄉民歡呼雀躍,奔走告知,相互祝賀道:“眼中拔卻釘矣,可不快哉!”南宋末期奸相賈似道,擅權誤國、貪婪無度,極盡搜刮民脂民膏之能事,百姓棄之惡之。

兩者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是否為民著想,是否真正利民。

隨著時代發展,利民的方式和內涵有所延伸拓展,但其作為根本執政理念的地位沒有變。當今世界正經歷新一輪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面臨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依然很多。既把握歷史規律、吸取經驗教訓,又不拘一格、變革創新,始終以為百姓謀幸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抓住了這個“本”,就能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援,不斷夯實群眾基礎和執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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