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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一八八〇年——一九四二年)名息,別名岸、哀公、息霜、嬰等,三十九歲(一九一八年)出家於杭州虎跑寺,法名演音、號弘一,別署晚晴老人,其他別號及筆名甚多。他原籍浙江平湖,生於天津。十九歲時移居上海,曾與上海書畫家組織「上海書畫公會」,所作書畫金石,即冠絕一時。後自費留學日本,入上野東京美術學校,研究西洋畫,又入音樂學校研究鋼琴。曾與友人曾孝谷等組織「春柳劇社」,演《茶花女遺事》及《黑奴籲天錄》話劇,均於劇中飾女主角。一九一〇年歸國,先後任教於天津工業學校及上海城東女學,並參加「南社」,又任《太平洋報》文藝編輯及《文美雜誌》主編。一九一三年後移居杭州,任浙江兩級師範及南京高等師範學校的美術音樂教師。

出家後,持律宗,著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後圓寂於福建泉州溫陵養老院。他所擅藝事甚多,如油畫、戲劇、作曲、填詞、書法、篆刻等,且都有很深的造詣。其書法以北魏書為最工,每日晨起以臨摹碑帖為常課,出家後,以平日所臨字課,全部贈送給他的摯友夏可尊,夏曾選取若千幅,編印成集,這裡所刊載的,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德熙)

為弘一法師臨《司馬景和妻墓誌》

為弘一法師臨《始平公造像》

為弘一法師臨《始平公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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