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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第7章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 爭:會意字,甲骨文和金文都似兩手爭奪一物的樣子。“爭”的原義就是爭奪,如《墨子-公輸》:“殺所不足而爭有所餘,不可謂知。”意為“犧牲本來就很少的百姓,而去爭奪過剩的土地,不算聰明”。

“爭”後來延伸為奪取、爭取。如“力爭上游”。“爭”還延伸為言語之爭,如爭論,爭辯。在古詩中,“爭”還有“怎”的意思。如柳永《八聲甘州》:“爭知我,倚欄干處,正憑凝愁。”

必也:,“必”是副詞,一定,必然的意思,“也”是決斷詞,此種組合為《論語》獨有,共出現六次,和《論語》中的形容詞字尾“如也”一樣,都是“也”在《論語》中的特殊用法,有古文專家認為,也許是《論語》編寫者的地方方言所致,在其他先秦典籍中幾乎找不到。

此處“必也”中的“也”通常表示停頓,強調。如清代文學家,美食家袁枚(今浙江杭州人)的《黃生借書說》中:“知幸與不幸,則其讀書也必專”。

射:即射箭比賽,射箭是古人必須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為了促進射箭技術的提升,各個地方會定期舉行射箭比賽,有些地方會在一年一度的“鄉飲”中插入射箭比賽專案,比賽結束後,不在乎勝負,繼續喝酒。

如今射箭運動逐漸被邊緣化,中國青海省的尖扎縣自然保留著射箭傳統,每年都有舉行國際射箭比賽活動,比賽期間,來自世界各地的射箭愛好者聚集在一起,非常熱鬧。

 讓:會意兼形聲字,從言、從襄(喧嚷),會責備之意。“讓”的原意就是責備。如《史記-項羽本紀》:“二世使人讓章邯”。意思就是秦二世派人責備章邯。嚴厲的責備會讓人萌生退意,所以“讓”延伸為退避、退讓、推讓、謙讓之意。如“當仁不讓”中的讓就是“推讓”,“推脫”的意思。

“讓”還有容許,聽任之意,如“權且讓他一次”。還作為介詞,等同於“被”,如“他讓雨淋溼了”。

升:登比賽臺。

下:下比賽臺。

全文理解為:

孔子說:“君子沒有什麼可以和別人爭的事,如果有的話,那就像是射箭比賽了。先相互作揖謙讓,然後登臺比賽,比賽結束後又一起飲酒。這就是君子之爭。”

孔子認為,作為君子應該胸懷寬廣,懂得禮讓、謙讓,不斤斤計較,子貢曾評價孔子的社交態度為:“溫良恭儉讓”。

當然,人不能無底線,無原則,盲目的“讓”,在原則問題上,該爭的還是要爭,但必須合法,合規,有理,有禮,公開,公平。

孔子曾說:“當仁,不讓於師。”意思就是:仁義當前,不該推諉於人。這裡說的“讓”不是“不爭”,也不是謙讓,是不推諉、不推讓、要主動伸出援手。

這年頭,很多人為了一點利益,爭得你死我活,正如古人所說“苟利所在,不知禮義。”在孔子看來,太淺薄了!

夾谷會盟

春秋時期,齊魯兩國分別處於泰山的兩側,所以孔子常在泰山一帶從事政治活動,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在泰山東側萊蕪境內的夾谷之會。

《史記-孔子世家》載:魯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51歲的孔子任魯國司蔻,兼代理國相,開始了用自己的政治主張來治理國家,魯國逐漸安定並強大起來,這使齊國十分不安。

魯定公在孔子的建議下答應赴會,孔子以司蔻代行國相職務的身份隨行,按照“有文事者必有武備”的方針,調集軍隊一起前行。

齊國隨景公一起赴會的還有著名的政治家晏嬰(即晏子,法家思想代表人物,今山東高密市人)。

會盟開始後,齊國請演奏地方歌舞,於是一群野蠻土著萊人(東夷土著人,建有萊國,國內有萊河,萊山,蓬萊島,後被齊國所滅)打扮的演員“矛戟劍拔,鼓譟而至”,他們以舞蹈為名,意在威脅定公,並乘機挾持定公。

情急之下,孔子不顧常禮,一步邁上臺階,揚起衣袖,厲聲喝道:“我們兩國國君莊嚴的會見,為什麼會有這種野蠻的歌舞?”

齊景公覺得理虧,示意退下。過了一會兒,齊國要求演奏宮廷雅樂,於是“優倡侏儒,為戲而前”,以此羞辱定公。孔子又邁上臺階大聲說:“戲弄諸侯者要依法斬首”。

由於孔子態度嚴正,掌握禮節嚴密合度,軍事上又有充分的準備,使齊景公感到魯定公不是可以輕易挾持的,便匆匆結束了會見。

歸國後,齊景公心有餘悸,埋怨臣下說:“孔子是按照禮儀輔助國君,你們卻以旁門左道教我,失禮得罪了魯國,該怎麼辦?”

後來齊國只好歸還了以前侵佔魯國的汶陽田,龜陰田,表示謝過。現泰安市城東傅家村附近還有“謝過城”遺址,就是因此事而建。

孔子很容易讓人覺得只是一個迂腐的教書匠,奉行法家思想的晏嬰曾對齊景公這樣形容孔子:“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軌法;倨傲自順,不可以為下;崇喪遂哀,破產厚葬,不可以為俗;遊說乞貸,不可以為國。自大賢之息,周室既衰,禮樂缺有閒。今孔子盛容飾,繁登降之禮,趨祥之節,累世不能殫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君欲用之以移齊俗,非所以先細民也。

白話文:儒家這些人,誇誇其談,能說會道,是不能用法來約束他們的(你給他講法律他跟你說仁義);他們高傲任性自以為是,不能任為下臣使用(他們眼高手低,小事不願意做,大事做不了,還不服管);

他們重視喪事,竭盡哀情,為了葬禮隆重而不惜傾家蕩產(他們認為這是孝道,最終會導致人們都會被他們的道德所綁架,不得不為了“做給別人看”而在喪事方面大操大辦),不能讓這種做法形成風氣;

他們四處遊說乞求官祿(別聽他們天天喊著忠君愛國,既然你忠君你又何必到處遊說),不能用他們來治理國家。

自從那些聖賢相繼去世以後,周王室也隨之衰微下去,禮崩樂壞已有好長時間了。現在孔子講究儀容服飾,詳定繁瑣的上朝下朝禮節,刻意於快步行走的規矩,這些繁文縟節,就是幾代人也學習不完,畢生也搞不清楚。

您如果想用這套東西來改變齊國的風俗,恐怕這不是引導老百姓的好辦法。

這“四不可”,“兩不能”,把孔子貶得一無是處。晏嬰說這話的時候是在孔子去齊國避難年間,當時齊景公非常欣賞孔子,多次問政於孔子,並準備重用孔子,因為晏嬰的這段話,事情擱淺,孔子回國。

夾谷會盟,充分顯示了孔子的政治和外交才能,也證明了晏子對孔子看法的片面,狹隘。低估了這位政治對手。

孔子再次讓齊景公刮目相看。這時的齊景公也許在後悔當初放棄重用孔子的決定。

四年後,齊國擔心“孔子為政必霸”,可能會吞併齊國,便又接受了黎鉏的建議,使用“美人計”,送給魯君80名妖豔美女,皆善唱靡靡之音,另再送30匹高頭駿馬,想以消除魯君意志,離間魯君和孔子的關係。

魯君和季氏果然中計,終日迷戀歌舞,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後,魯國舉行郊祭,祭祀後按慣例要把祭肉分配給大夫們,但並沒有送給孔子。這表明季氏不想再用孔子了,加之“隳三都”的失敗,孔子很自覺地離開了魯國,到國外去尋求出路,開始了周遊列國的旅程,這年,孔子5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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