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燈》是一部誕生於清代的小說,作者李綠園。李綠園打著"文以載道"的旗幟,試圖從青少年教育的角度來進行小說創作。雖然小說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並不高,但其中的一些人物形象和情節也足以反映明清社會的一些狀況。
在該小說的眾多人物中,韓節婦是最讓人感到震驚的。
韓節婦一生最"出彩"的事蹟,發生在《歧路燈》的第41回:《韓節婦全操殉母 惠秀才虧心負兄》,講述的情節大致如下:
韓節婦賣產葬婆婆在河南祥符縣,有一對婆媳,二人都沒了丈夫,寡居在家。婆婆為錢氏,媳婦為韓氏。婆婆因為雙目已瞎,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所以平時家裡大小事都由媳婦操持。
韓氏和明清大多數節婦一樣,雖然丈夫死了,但有人來說親,他都連著堅決拒絕了多次,也就再無人來說媒了。
婆媳居家其實很窮,但媳婦沒日沒夜地勞作,隔三差五還要去買一些葷菜回來給婆婆吃。因為常年勞作,神情嚴肅,鄰居從沒見過媳婦笑。而因為媳婦孝順,鄰居也沒見過婆婆不高興。
七八年後,婆婆年老去世。媳婦大哭一場後,把家裡剩下得到1700錢拿去請鄰居幫忙買一口棺材。
買回來後,韓氏一看,這棺材卻跟破木板似的。於是她說:"這樣的棺材,怎麼能裝婆婆的屍身呢,得買更好的。"
鄰居告訴她,再好點的棺材,至少要5、6兩銀子。他們還說:"你的孝心我們是知道的,但拿不出錢也不必愧疚。"
韓氏仍然覺得不行,告訴大家:"我不是心疼錢,我是替亡夫盡孝。"
接著,韓氏把家裡的織布機、紡花車兒、一個箱子、一張抽斗桌等也拿去賣了,託鄰居換一隻好點的棺材回來。她告訴他們:"不夠的話,自己還剩幾匹布。"
鄰居們倒是心善,擔心韓氏再花錢,就主動把新買來的棺材又刷了一遍油漆。
在他們看來,韓氏在婆婆死後為她下葬,已經做得很周全了,如果把家裡的織布機、紡車等賣了,就是斷了生計"跳了火坑"。
就這樣,韓氏在鄰居的幫助下,將婆婆下葬了。
結束後,韓氏又來到亡夫的墓前對著亡夫說:"你在墓裡聽著,我可是替你盡孝了,咱的事完成了。"
地方官包裝節婦成政績最初,我也沒看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以為韓氏預備改嫁,然而讀到下文我才知道"咱的事完成了"的意思是她替亡夫盡孝的事完成了,在這世界上也就沒有牽掛了——她要去做一個節婦了。
她拿了僅剩的賣布的五六百錢,託鄰居又去買了一口棺材。
等到鄰居都散了,晚間再來看她時,韓氏已然上吊自縊了。
然而這件事立刻就像病毒一樣,傳到了四面八方。
祥符縣的縣官姓程,平時被稱作程公,聽說本縣出了這麼一位節婦,並且已經出名到了省會,高興得不得了。
注意,他的反應是高興,不是難過或慚愧。
接下來的舞臺,就交給了這位程公。因為節婦就是可以包裝的大事件,他立刻讓縣裡財政出了幾十兩銀子,並說:"不夠再拿"。
然後,程公讓人通知鄉里的鄉紳、師生、普通老百姓,並在明倫堂為韓節婦設祭。
到了祭祀這天,省城人山人海,大家都是來觀看這一場大禮的。且看場面:
男女老少,人山人海,把一個甜漿巷實填起來。各家房脊牆頭,人俱滿了。
程公開始了他的作秀:
程公過去。到了棚下,兩位學師,四個禮相接住。程公行了三鞠躬禮,讀了二通祝文。兩位學師、丞簿、典史隨著行禮。禮畢,程公坐在棚下,說道:"官不拜民,況是婦女。只為此婦能振綱常,乃拜綱常,非拜人也。"
程公的內心其實是:
我當官這麼久,總算遇到了一個節婦了,不好好宣傳,我哪有什麼好政績,哪有什麼好聲望?
試想,為什麼婆婆媳婦在縣裡清貧地生活了那麼多年,程公都不知道,而婆婆死後,媳婦殉母,立刻就成了最偉大的事件了呢?
因為這裡面有吃人的"綱常"。
因為一個地方出現節婦,最大的獲利者是這個地方的長官——他教化有功。
所以,《歧路燈》雖然在誇讚韓節婦,也在誇讚程公,但實際上卻告訴我們,當時的社會風氣吃人、程公吃人、所謂的"綱常"更是吃人。
有學者研究,韓節婦之所以自殺,是因為家裡沒有謀生的工具了,她一個人無法繼續維持生計。但在我看來,殺死她的,卻是吃人的禮教。
據統計,明朝一代的節婦烈女一共將近40000名,而清代光是福建就有將近4000,這些女人,都是禮教綱常刀下的亡魂。
讀到這樣的小說、看到這樣的故事,能不痛心疾首嗎?
我是朱朱老師,來和我一起追尋陽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