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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並不確定寫文字的真正用意。我並沒有真正弄懂這個問題。一天也沒有弄懂過。可能,到生命的終結也弄不懂這個問題。

我也相信,所有大家,比如寫出《戰爭與和平》的列夫.托爾斯泰,比如寫出《悲慘世界》的雨果,比如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作者曹雪芹,等等。我不覺得他們都弄懂了寫文字的意義何在。

我知道有多少目不識丁的人比如我父母一代,關於文學,什麼托爾斯泰、曹雪芹,他們什麼也不知道,從來沒有讓“文字滋養”,也度過一生。他們並不覺得自己的人生有多少遺憾。就像從來不曾吃過甜食的人嚼著饅頭也是香甜的。

可是,人們仍然孜孜以求,寫作,寫作,世世代代延續著。就連我這個自詡為“半吊子”的人也不放棄。可見寫文字還是人生裡分離不了的,至於弄懂不弄懂,不去想那麼多,人活一世,有幾個人真正明白來世間的意義?就連和死神、病痛終日纏綿不休的史鐵生也曾孜孜地問:活著到底為了什麼?可是《我與地壇》卻是我鍾愛的文字,一遍又一遍,不覺得冗長,不覺得囉嗦,那種陶醉感,那種一邊滋養心靈“身體”的享受,一邊叫人思索的狀態,真正的震撼了我,“綁架”了我——

這該是寫文字的意義和作用吧!

……

所以,經過多少低微到塵埃裡的歲月不論多久,世界早已天翻地覆地變化,變化,在我身上,唯一不變的是天性賜予我的愛好,喜愛文字,喜愛那些撼動我,綁架我的文字。

天性,從來不依據“人世生存”啊,“現實”啊,“使用價值”啊什麼的,天性好像不理會這些事。

天性是不可解釋的,又是異常固執和任性的,總是那麼強勢的制約著人。

可是,只有優秀的文字,才可以成為人世生活的“佼佼者”,成為“精品”,以至於世世代代流傳下去。普普通通的,默默無聞的文字何其多。然而,喜歡的事情是不問代價的。不問優秀和垃圾。因為喜歡,就心甘情願,樂此不疲。

人,終是要老去的,某一天要離開這個世界。可是我們總想留點餘音,留點念想,證明我們來過這個世界。

我們活著,真的不想隨波逐流地麻木老去,我們應該比自然界任何動物植物更聰明更高等,拿什麼證明呢?如果沒有思想,我們和它們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我知道,我的人生走的基本上都是不遂人願的路,沒有按照我本性喜歡的模式走,可是我已經糊里糊塗走到半生,我無可回頭,只能認命。

我唯一的愛好是喜歡多愁善感,把我所有的過去,儘可能用文字的形式記錄下來。當我每一次看看我稚嫩的並不美的文字,欣慰還是有的,我會會心一笑,有時候這種會心的微笑,這種愜意滿足的狀態我會保持整整一天。大家知道,我們現在的人,哪一天活的輕鬆,哪一天不是充滿緊張兮兮又無聊透頂?可是我用我的文字,用我看過文字的愜意心情就把這種“負面”的東西稀釋了,消滅了,還原我一個清爽的安然的日子。

我觀察過,我身邊有多少同類,他們比我聰明的多,比我的形象帥氣的多,可是我不確定有多少人是真正喜歡文字的,我透過接觸和聊天,我感受不到他們有幾個人願意認同我的觀點,我的愛好,有多少人不是對我嗤之以鼻?……好像,他們的目的很明確,想那麼多幹嘛,人活著,不就是柴米油鹽養家餬口?

這話一點不假,可是剩下的,什麼都不存在了嗎?

可是,我並不為他們的譏笑和冷漠打動一絲一毫,天性讓我和別人不一樣,我不能違背天性,就這樣走著……

……

誰知道曹雪芹長什麼樣?可是《紅樓夢》還在書店最搶眼的位置端坐著,還在人群裡捧著讀著,電視劇演著,那首陳力版的《枉凝眉》還是那麼婉轉動聽入骨入髓。

文字,如此的神奇,不朽,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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