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火光》是湖北女作家方方作品中我最喜歡的一部長篇小說,前前後後數不清讀了多少遍,每次看都會產生不同的感悟。
小說的女主人公英芝雖是農村女孩,但俏麗豐滿,聰明活潑,唯一的缺點是不愛讀書,不願吃苦,總想抄近道走捷徑。沒考上大學並沒有令她感到沮喪,反倒如釋重負:她才不想變成像考上大學的同村女孩春慧那樣近視到看路不清,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書呆子。
英芝的運氣很好,在家裡還沒閒呆幾天村裡的三夥就找上了門。他四十多歲,腦袋瓜很是靈光,瞅準了農村婚喪嫁娶需要唱堂會熱場的“剛需”,招兵買馬成立“三夥班”,將家傳吹打手藝與時俱進加以改良,換成音箱、擴音器外加流行歌曲,再由幾個男伢女伢輪番登場,唱得煞是熱鬧。新穎的形式十里八鄉深受歡迎,生意紅火,財源廣進,成為村裡人人眼紅羨慕的大能人。
當然行不行還得拉出來遛遛,當下附近的老廟村就有一個“訂單”,需要為村長兒子的喜宴唱歌助興,因此三夥過來打問一下英芝願不願意去試試看?
其實像這樣唱著玩就能把錢賺到的好事英芝一聽就萬分中意,但她挺有心眼,還故作矜持了半天才答應下來。但三夥一走她立即就翻箱倒櫃找衣服,還和她媽吵架埋怨沒衣服,她嫂子聽不過,就把自己壓箱底的陪嫁衣服給了英芝。
衣服雖舊,但英芝穿上卻很是俏麗,讓三夥眼前一亮。而且英芝上臺一點都不怯場,一首流行歌接著一首,讓前來參加喜宴的老廟村村民看傻聽呆。幾個年輕小夥就在下面鬧鬧嚷嚷,推推搡搡將一個高個子叫貴清的小夥推上臺,說是隻要和英芝合唱一曲欠他們的賭債就一筆勾銷。
貴清想用歌抵債,但他並不會唱歌,英芝就帶著他唱,還做出情侶狀手拉手深情對視,結果效果意外得好,氣氛嗨到爆,村長覺得臉上有光,高興之下,給錢的時候很是大方。
結果英芝最後分到了一百三十二元錢,這讓從未掙到這樣一筆大錢的她驚喜萬分。當她表示要添置“演出服”再接再厲時,三夥非常支援,又大方贊助了她50元錢。
第二天來到縣城的英芝不但買到心儀衣物,還有生以來頭一次辦了個銀行摺子,這讓她為自己很是驕傲。正準備乘長途車回村,卻在車站巧遇老廟村合唱的那個小夥貴清,貴清推著一輛新腳踏車,說那天與英芝合唱一曲之後手氣奇佳,贏了錢特意來買新腳踏車,還一定要請英芝吃飯,吃完又提議帶英芝回村。
既有人請客吃飯,回村還不用買車票,這樣的好事英芝當然不會拒絕。結果回村之路上兩人相談甚歡,在貴清甜言蜜語的攻勢下,英芝陶醉不已,所以當貴清突然一把摟住她並吻上她的嘴時,短暫的驚慌過後,英芝覺得這種感覺既新奇又刺激,很快變被動為主動,與這個剛剛認識的男人緊緊相擁倒在河邊的草地上……
接下來的幾個月,兩人又苟合了幾次,結果剛剛入冬英芝便發現自己身懷有孕。她驚慌地找貴清商量,貴清聽了興高采烈,忙不迭吹噓說自己本事很大,一炮就中,這下老婆兒子都有了。
事已如此,英芝即便滿心不願也只得匆匆忙忙趕在顯懷之前嫁到老廟村。這樣的情形,當然沒法多提條件。但令她非常不悅的是,感覺自己委屈下嫁的她過門後卻發現公婆態度冷冷淡淡,後來才聽貴清說他父母說便宜沒好貨,既然那麼容易就嫁過來想必也不是什麼值錢貨色。
英芝一聽氣炸了肺,從此與公婆結下樑子,公婆見這新媳婦一不低眉順眼,二不懂得服侍公婆,也對她極為不滿。
匆忙嫁人的英芝不僅與公婆相處不睦,更對丈夫貴清極度失望。貴清年方二十,正是身強力壯建功立業之時,他卻一身懶骨,除了吃喝玩樂百事不理。更重要的是,他父母還持默許態度,認為男人這個年齡正是玩的時候,成天做事會被人瞧不起。
不單貴清父母,整個老廟村都是這樣一種知足常樂安貧樂道的心態,年輕人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整天以打牌喝酒為樂。
所以貴清心安理得地遊手好閒,不但如此,賭輸了錢還盡找英芝要錢。小兩口很快便從新婚的恩愛甜蜜轉為戰事不斷,待英芝生下兒子後更加水火不容。
這時本來就為英芝早早嫁人而惋惜的三夥見英芝生完孩子後風韻不減,便極力遊說她“復出”轉場掙錢。英芝正為家無寧日所煩惱,對於三夥的邀約自然無法抗拒,重新恢復以往的生活狀態。貴清雖擔心她“風騷”招人,但因為能要到錢,所以也就睜一眼閉一眼由她去了。
事情是在村裡包括貴清在內的一幫年輕人在鎮上唱歌找小姐。然後被民警統統帶走審訊一夜才放回家發生了重大轉折。公婆還沒搞清楚事情原委便大罵英芝,說正是因為她不曾把自家男人給“伺候”好才導致他出外打野食,滿腹冤屈的英芝大吵大鬧,結果惹惱貴清,被他狠揍一頓。
至此英芝同公婆積怨已深,她萌發在旁邊的宅基地建房另立門戶的想法。為了掙到“快錢”,英芝開始容忍班子裡的男人們動手動腳,但不能白白,必須要給錢才行。
有一回唱完堂會正逢落雨,班子裡的人避在祠堂裡打牌等雨停,男人們將英芝和班子裡另一個姑娘小紅也當成“籌碼”,給她們一人50塊錢,贏了的就可以對她們抱抱親親,英芝和小紅也覺得自己不吃虧,嘻嘻哈哈地在男人們的懷裡滾來滾去。
春節“三夥班”在鄰村祠堂唱堂會,一個在廣東打工賺到錢的回鄉人員比較“開放”,提出讓女人邊唱歌邊脫衣服額外加錢,脫掉上衣給200,全部脫掉500。
小紅毫不猶豫地“脫了”。如雷喝彩聲中,輕易到手500元的小紅神采飛揚。而緊接著上臺的英芝內心思想鬥爭極為激烈,一方面500元紅彤彤的鈔票對她來說是無法抗拒的誘惑,另一方面她畢竟是有夫之婦,又本鄉本土的,不能不有所顧忌。
但在最後,在滿場的催促起鬨聲中,面對搖動的鈔票,她還是解開了自己上衣的扣子……
幸好音樂聲至此中斷,只脫掉上衣的英芝惋惜地只拿到200元錢。但後果是嚴重的,這場傷風敗俗的“演出”不但被在場的一位回鄉大學生投書報社舉報,“三夥班”被吊銷執照,訊息不脛而走傳回老廟村,暴跳如雷的貴清手持棍棒將英芝打到遍體鱗傷。
掙扎著徒步走回孃家的英芝暈倒在地不省人事,狂怒的父兄糾合村民前去找貴清興師問罪,結果聽明白事情原委,不但再也說不出一句響話,還得低頭向貴清道歉。
顏面無光的父母對英芝嚴厲訓誡一番,要她從此往後認命好好伺候公婆男人。
絕望已極的英芝這時見到了回到家鄉的春慧,才發現那個她一直看不上的姑娘大學畢業後在廣東打工,已幹得有聲有色,這給瀕臨絕境的英芝帶來了一線希望。所以當貴清前來接她,英芝忍氣吞聲隨他一道回家,想說服貴清同自己一道前往廣東打工,但被好逸惡勞的貴清使緩兵之計一拖再拖。
英芝只有將所有希望寄託在正在建造的新房子上。為籌措費用,她向“三夥班”的調音師文堂借了三千元錢,一直對英芝垂涎不已的文堂趁機與英芝發生了關係。但悲催的是,這三千元錢剛剛交給貴清買材料,轉手便在賭桌上被他輸個精光。
萬念俱灰的英芝破罐子破摔了,當文堂來家索要三千元欠款時,英芝難抵文堂糾纏,兩人就在尚未完工的二樓空房中匆忙苟合,卻被手持扁擔上來“捉姦”的公公驚散,文堂落荒而逃,英芝則被聞訊趕回的貴清關進家中。貴清怒氣沖天,叫嚷著這次一定要將英芝活活打死。
生死存亡之際,幸好突然停電,英芝趁機逃跑。無家可歸的她來到河邊,上了一艘漁船,白天做飯洗衣,夜裡輪流陪三個男人睡覺。就這樣過了幾個月,用自己的身體與勞力換取了一筆錢。
然後她回到孃家,想再見一眼親人就用這筆錢作為路費奔赴廣東打工。
但英芝一回家就見到孃家被燒黑的半邊房子。原來,這幾個月貴清時時上門騷擾,還提著汽油來燒房,幸虧被及時撲滅,這令英芝對他滿心恨意。
訊息不脛而走,英芝剛住了一宿,貴清便聞訊提著一桶汽油上門鬧事,被英芝哥哥用繩子綁在樹上,然後他們趕去報警,留下英芝獨自看守貴清。
本來英芝還心存一絲歉疚,但聽到貴清野狼般嚎叫著威脅說不但不讓英芝活,還要讓她全家人都為她陪葬時,剎那間新仇舊恨湧上心頭的英芝失去理智,將貴清帶來的汽油潑灑在了他的身上,然後魔鬼附體般划著了火柴……
慘叫聲中,酷烈的火焰很快燒斷繩子,滿身是火的貴清野獸般撲向英芝,欲與她同歸於盡。英芝跑出家門,貴清不管不顧身上的火焰,仍對她窮追不捨。正當氣力用盡的英芝就要被他撲倒時,聞訊趕來的英芝媽捨命攔住貴清,被目不見物的貴清當成英芝緊緊抱住,最後兩人都燒得滿目全非地倒了下去。
最後,貴清燒死了,英芝全家耗盡家財負債累累地為英芝媽治療,但最終仍然沒有保住她的性命。
而既是悲劇的製造者、本身又是悲劇的英芝在關押半年後的來年春天,在一聲尖銳的槍聲中倒在開滿野花的草地上……
《奔跑的火光》無疑是方方最出色也最具重量的作品之一。小說發表後曾引發廣泛社會反響,許多文學評論家、社會工作者都以各自角度詮釋了對這部作品的解讀,而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從女權主義的角度批判了女主人公英芝所在環境對女性身心的壓迫與戕害。這當然也不無道理,比如說最典型的就是貴清的父母,他們滿腦子男尊女卑的封建殘餘,自己的兒子如何遊手好閒不負責任都是天經地義,最終都可歸咎為兒媳的不賢不惠。而全村全族乃至當時的大部分農村社會對這種思想的無形支援放縱都像一張無形的網,讓女人即便疲於奔命也無法逃脫陳規陋習強加於自己的桎梏。
可是方方這部作品之所以引發深入探討,恐怕作者的本意並不僅僅是簡單的“批判”,我認為方方更重要的意圖是喚醒女性對自身慾望的一種反省。而這個“慾望”,一方面體現在對優越物質生活的奢求,而另一方面則是對生理慾望不加節制的放縱。英芝的確遭遇到種種不公待遇,但她自己就全然純良無辜嗎?
首先,英芝本質上也是一個好逸惡勞之人,希望透過輕鬆的途徑來獲取金錢享受,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甚至畸形的觀念。
其次,比物慾之貪更危險的是,英芝是一個天性較為輕浮的女子。試想如果她不貪小便宜讓一個剛剛相識的陌生男子請吃飯並騎車載她回家,又在他欲行非禮之時嚴詞拒絕,她會因不慎懷孕而匆促成婚嗎?
要知道河邊的野合,固然是貴清主動撩撥,但他並未“霸王硬上弓”,而是英芝忽然在陌生而刺激的觸撫親吻中感到“一種十分愜意的感覺”,所以忽然停止反抗,正是因為“只想這種愜意感覺多停留片刻”。
這對於當時八九十年代的農村女孩來說,如此不假思索便將人生寶貴的第一次輕易隨便地交付給一個一無所知的陌生男人,這難道不是令人難以置信的開放與輕浮嗎?
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便第一步已經走錯,如果此後她不是那麼任性妄為,為了賺取“快錢”而無視尊嚴地當眾脫衣,她會險些被活活打死,以至於和貴清一家矛盾升級至不可化解地步嗎?
最後,哪怕已經做了許多錯事糊塗事,但凡還有點忌憚之心與道德自律,英芝也不至於將文堂帶到僻靜之處與他行苟合之事,令公爹當場捉姦,以至於鬧到狼狽出逃、錯上加錯地出賣自己為生,最終喪心病狂地點火活活燒死自己的丈夫……
所以,在我認為,造成英芝正當韶華卻家破人亡被處以極刑的悲劇根源正是源於她生性輕浮,隨隨便便就將一個女人最寶貴的第一次給了一個不值得給的人,在錯的時機遇到一個錯的人,然後做了不可挽回的錯事,這環環相扣的錯誤最終疊加累積成巨大的負效能量,化成奔跑的火光吞噬了英芝與她身邊最親密的人。
作家方方
古人說過一句非常富含哲理的話,世上無如人慾險,幾人到此誤平生。我覺得,在人生之初便需要時刻警惕,防微杜漸,始終記得用理智之韁牢牢束縛管控住時時欲越出藩籬的慾望之馬,這才是這部小說最希望啟迪世人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