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良方正”是漢代選拔人才的一個科目。“賢良”意為有才德,“方正”意為正直。賢良方正科屬於漢代察舉制度中不定期舉行的特科。
《史記·孝文字紀》記載,漢文帝下詔雲:“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可見,朝廷選拔這類人才的主要目的在於,讓其對統治者的政治得失提出意見,類似於後來的御史和諫官。
選拔上來的賢良方正並不一定授官,只有其中表現比較優秀的,主要是有見識,能夠提出一些有見地的意見的,朝廷才會授予官職。
漢武帝時,又下詔令官員舉薦“賢良”、“賢良文學”,各時名稱不一,但其性質相同。後來的歷代也經常將之作為非常設之制科。唐宋時期便設有“賢良方正科”。
清代薛福成在《應詔陳言疏》中言:“誠法聖祖、高宗遺意,特舉科制,則非常之士,聞風興起。其設科之名,或稱‘博學鴻詞’,或稱‘賢良方正’,或稱‘直言極諫’,應由部臣臨時請旨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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