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宗教精神
閱讀史鐵生涉及宗教的文字,我們感到他所理解的宗教大大不同於人們通常理解的傳統宗教。為了區別,也為了不致於讓人誤會,史鐵生把自己所理解的宗教稱為“宗教精神”。
“宗教精神”是史鐵生思想體系裡一個引人注目的閃光點,那麼其涵義是什麼呢?
史鐵生有一次在回答記者問時說過這樣一段話:“說到宗教,很多人會想到由愚昧無知而對某個事物的盲目崇拜,甚至想到迷信。所以我用宗教精神與它區分,宗教精神是清醒時依然儲存的堅定信念,是人類知其不可為而決不放棄的理想,它根源於對人的本原的嚮往,對生命價值的深刻感悟。所以我說它是美的層面的。這樣它就能使人在知道自己生存的困境與侷限之後,依然不厭棄這個存在,依然不失信心和熱情、敬畏與驕傲。”(《宿命與反抗》,載《作品與研究》1997年第2期)這是史鐵生對宗教精神所作的相對完整的表述,基本概括了他在其他場合對同一概念所作的解釋。
分析起來,這段話大致包括以下幾層意思。
首先,宗教精神不等於宗教。
宗教是人們面對“不知”時對不相干事物的盲目崇拜,而宗教精神則是人們在“知不知”時依然保有的堅定信念,是人類大軍落入重圍時寧願赴死而求也不甘懼退而失的壯烈理想。這就是說,宗教精神產生的思想背景,一是人類生存的路途上面對的永遠是無窮的未知,是永恆的迷茫和困境,二是人類對未來永遠懷著美好的希望與幻想,而宗教精神就是懷著美好的理想向未知之途勇敢的挺進。從思想性質上看,宗教精神是一種清醒的理性信念,是人類頑強的意志力量。
因為發自生命本原,所以史鐵生又稱宗教精神是自然之神的佳作,是生命固有的趨向,是知生之困境而對生之價值最深刻的領悟。
再次,這裡領悟到的“生之價值”是什麼呢?
是人在知道自己生存的困境之後,也依然不厭棄這個存在,依然不失信心和熱情、敬畏和驕傲。換句話說就是,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就在於最大程度地發揮人的主觀意志的力量去超越生存的困境和侷限,在無窮盡地超越中贏得人的尊嚴和驕傲,獲得精神上的無比快樂。
第四,宗教精神其實就是審美精神
無窮盡的超越人生困境從而獲得精神愉快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精神自我實現、自我完善的過程,說到底是一個審美的過程,因此我們不妨說宗教精神其實就是審美精神,就是尼采所說的人生只有藉助於審美而獲得意義。
史鐵生賦予宗教精神的涵義,其實是對人的理性、人的精神的讚歌,對人的意志,人的力量的讚歌。
在傳統宗教那裡,人生的信念來自於神;史鐵生的宗教精神中也有一個“神”,但這個“神”不是別的,正是人自身——人的精神。
關於這一點,史鐵生不止一次作過說明:“什麼是神?其實,就是人自己的精神。” “每一個人都有的神名曰精神”。 “有一天我認識了一個神,他有一個更為具體的名字——精神。在科學的迷茫之處,在命運的混沌之點,人唯有乞靈於自己的精神。”
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其根本要旨都在於對人的精神的拯救,是靠神對人的拯救,是“他救”;宗教精神也是對人的精神的拯救,但是卻是人依靠自己的精神力量對自我的拯救,是“自救”。
這是宗教精神與宗教的最根本的區別。
由於前述原因,史鐵生對命運、對信仰、對宗教有著遠遠超出常人乃至於所有當代作家的更多更深的思考。但他的思考又明顯不同於傳統的宗教觀。
關於史鐵生的宗教觀的性質,我們可以借用英國哲學家羅素的一段話加以說明。羅素說,現在人們常把那種深入探究人類命運問題,渴望減輕人類苦難,並且懇切希望將來會實現人類美好前景的人,說成具有宗教觀點,儘管他也許並不接受傳統的基督教。
筆者認為,史鐵生就是這種不接受傳統宗教而又“具有宗教觀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