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自稱炎黃子孫,主要是這個泛指具有較強的親和力與凝聚力,大家在心中有一個共同的祖先。
炎帝、黃帝之後的幾千年,隨著人們長期繁衍生息、民族融合和人口激增,除少數人的家譜傳承有序外,大多數人的家祖淵源已無法考據了。
先秦貴族的譜系比較清晰,到平民出身的大漢皇帝劉邦除了無法準確地追認祖先外,連個代表貴族身份的“氏”都沒有,只知道自己姓劉,所以從漢代起,姓氏也不分了。
也就是從漢代起,炎帝、黃帝開創的華夏族成了漢族,人們泛指自己是炎黃子孫。
一、黃帝不會質疑子孫的和睦從黃帝到秦朝的2000多年曆史中,歷經很多政權,但他們的祖先是同一個人,那就是黃帝。而這2000多年的歷史,也是黃帝子孫的掐架史,估計黃帝沒想到會是這樣。
從黃帝到夏朝的建立,歷經五代,史稱“五帝”時期。“五帝”時的國家制度,是一種邦聯制,黃帝只是各部落的聯盟首領。
“五帝”時帝位交接的方式是禪讓制,帝王卸任時,把帝位讓給德才兼備的人。雖然不是“子承父業”,但由於族群人口少等因素的影響,繼任者還是帝王的子孫。
“五帝”是指黃帝、顓頊、帝嚳、堯、舜。而黃帝的繼任者顓頊,是黃帝的兒子昌意的孩子,也就是黃帝的孫子。顓頊的繼任者帝嚳雖然不是顓頊的兒子,但還是黃帝另外一個叫玄囂的兒子的孫子,是黃帝的曾孫。
帝嚳把位子讓給了自己的兒子摯,但是摯能力和德行不足,被臣子趕下臺,推選帝嚳的另一個兒子堯當了聯盟首領。
堯讓位時,大臣們推舉堯的兒子丹朱,但堯不同意,最後把帝位讓給了舜,而舜是顓頊的六世孫,也就是黃帝的八世孫。
舜讓位於大禹,而大禹是顓頊的孫子,是黃帝的玄孫。從輩分上講,大禹還是舜的曾祖父。
“五帝”時期,是後世的人們嚮往的時代,黃帝的子孫在這一階段確實很和睦,政治制度也不錯。可是大禹將帝位直接傳給了兒子啟,建立了夏朝。
黃帝肯定不會質疑子孫的和睦,而他的玄孫大禹變禪讓製為世襲制,在這個制度下,他的子孫為了爭奪王位,就不怎麼和睦了。
二、隔代忘親是正常的倫理現象《尚書•禹貢》中提過“五服”,是指統治區域上的一種貢賦關係,也就是古人在管理區域的遠近上劃分了等級,也是一種親疏關係。
由此在人倫關係上也衍生出“五服”的說法,就是從自己往上、往下,每隔一代,感情就會遞減,過了五代,叫出了“五服”,就跟自己基本沒有什麼感情了。
所以說,“五帝”以後,在族群內為了爭奪權利,除了人的貪慾外,還有一個方面,就是族人的感情遞減問題。
前面提到,從漢代起,姓氏不分,而先秦時“姓”和“氏”是分開的。“氏”用來明貴賤,“姓”是別婚姻的。
為了防止近親結婚,女子只有姓,而貴族男子既有“姓”,也有“氏”。
一個族群的首領有幾個兒子的話,成年後要分家,在自己的地盤上獨自生活。用了區分孩子之間的領地,就給每個孩子賜個“氏”,從此,孩子就稱某某氏,“氏”也就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
比如周朝的建立者周武王姓姬,他的一個兒子虞封到晉國,虞姓姬,為晉氏。虞的嫡長子是晉國的法定繼承人,也就繼承了晉氏,庶子由他再賜“氏”。
黃帝有好多兒子,兒子都有氏,兒子的兒子再往下分,好多氏族都是同一個姓,都知道相互是一家人,但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感情可言,只是在祖宗的認同上是一致的。
這樣一來,在利益上衝突上,就談不上什麼親情了,爭個你死我活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五服”之內還講點道義夏朝和商朝沒有實現大的統一,國家制度還是邦聯制,由於大禹繼承的是炎黃開創的華夏族群,在當時實力最大,所以夏朝時的聯盟首領一直由大禹的子孫擔任。
夏朝確立了王位繼承製,繼承人可以在兄弟、子孫中產生,所以說近親都有希望,為了王位,爭奪就比較激烈。
商朝的建立者湯,是契的第十四代孫,而契是帝嚳的兒子,堯的同父異母兄,商湯還是黃帝的子孫。商朝的繼承製是兄終弟及、父死子繼,有兄弟的由兄弟繼承,沒有兄弟由兒子繼承。這種制度跟夏朝一樣,繼承人的選擇面廣,爭奪的人就比較多。
周朝由周武王建立,他的祖先是后稷,而後稷是帝嚳的嫡長子,是黃帝的玄孫。追根溯源,周人還是黃帝的子孫。周朝實現了真正意義的大一統,國家制度就由邦聯制變為封建制,也是就分封建國。由周王室分封同姓子孫、異姓功臣、“五帝”及夏、商的遺民到各封地自主管理各自的諸侯國。
周朝初期,為了改變夏、商兩朝在繼承製問題上存在的弊端,由周公主持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宗法制”,在繼承人的問題上,確定了嫡長子繼承製,王位和財產由嫡長子繼承,這樣就打消了其他孩子的念頭,在西周和東周的早期,嫡長子繼承製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避免了兄弟及子孫間的權力爭奪。
嫡長子繼承製除了在周王室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各諸侯國同樣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基本保持了各階層權力交接的平穩過渡。
當然了,在利益方面,各諸侯國之間也會產生矛盾。但是,大部分諸侯國是同姓,也就是一家,兄弟國之間有矛盾,調解不了的情況下,也會動動手,但都是比比實力,出出氣就行了,基本不會有什麼死傷。
春秋初期諸侯國之間的戰爭,好比現在的籃球賽,雙方喊著“向你們學習”拉開。這時的戰爭,大家都嚴格遵守規則,“不重傷、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出處”,雙方沒擺好架勢不開戰,戰爭點到為止,不傷害年紀大計程車兵,追逐戰敗方只能追50步,也就是人家敗了,不能再有二次傷害。
五十步笑百步的本義是,跑50步就安全了,跑100步沒必要,也是膽小的表現。現在這個成語引申為比喻自己跟別人有同樣的缺點錯誤,只是程度上輕一些,卻毫無自知之明地去譏笑別人。
宋襄公在泓水之戰中的表現成為後人的笑柄,大罵宋襄公迂腐,那是後人沒有站在歷史的角度看歷史。
四、“五服”之外不再認親春秋無義戰,其實春秋早期的戰爭還是講規則,講道義的。春秋中後期,特別是進入戰國,再無道義可言。各諸侯國,也就是兄弟國之間,雖然是同姓,是一家人,但毫無親情可講,除了維持著同姓國之間不通婚外的規則,其它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曹劌論戰作為成功戰例廣為流傳,雖然曹劌不能稱為最早破壞戰爭規則的人,但至少可以稱為之一。大體上從曹劌論戰這個時候起,兄弟國之間只講利益,再無道義和親情可言。
戰爭爾虞我詐,“攻之於城,殺人盈城;“攻之於國,殺人盈野”。秦、趙長平一戰,幾十萬人被坑殺。秦國和趙國同為姬姓、趙氏,都是玄囂的後代,而玄囂是黃帝的長子。本來同姓、同氏的一家人,為了各自的利益,必須要來個你死我活。
從秦到黃帝,他們有著完整的譜系,說來說去,2000多年間的政權爭奪,都是在黃帝的子孫之間掐來掐去。
每一個人都不願,也不相信自己的子孫不和睦,認為即使有小矛盾,也能和平解決,畢竟是有血緣的一家嘛!黃帝肯定也是這麼想的。可是,血緣在歷史的長河中終會變淡。
親兄弟之間,打架的事經常發生,但置於死地的事畢竟不多,到出了“五服”,利益相等,還能認個清,顧點顏面,利益衝突,就不會認親了。
後世子孫為了利益,殺得天昏地暗,甚至滅掉一個支系,絕對是黃帝也想不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