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憑什麼說“不學詩,無以言”呢?如果我們穿越到孔子的時代,我們就是不信邪,一句詩都不肯學,我們會活成什麼樣呢?
有必要先把話題扯遠一點,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小的時候。小孩子愛看故事,我那時候看了大量的外國小說。看得多了,就發現了一些奇怪的規律,比如英國和蘇俄小說裡,一些對話的後邊總會有個註釋符號,等找到對應的註釋,看到的往往都是同樣一句話:“原文為法語。”英國人和英國人講話,俄國人和俄國人講話,為什麼總要用法語呢?
長大以後才知道,當時法語是上流社會的通行語言,是處處透著高貴的語言,而作為本土語言的英語和俄語都是下里巴人講的,瀰漫著難聞的市井氣,狗肉上不得大席。上流社會最重視的活動就是社交,如果不能操一口流利的法語,即便勉強打入了社交圈,也會很快被排擠出去。
同樣,在孔子的時代,詩就是法語,是混跡上流社會的必備技能。“不學詩”的人真的就“無以言”,只能和市井小民為伍,這實在太傷君子的體面了。
法語和詩都有著不凡的來歷,還都不是日常語言,講起來便有一種閃閃亮、彎彎繞的感覺,我們可以美其名曰“優雅而含蓄”。
該用什麼包裝自己:詩還是名牌包包?
是含蓄還是直接,這絕不僅僅是個人修養和趣味問題,更是上流社會和下層社會的一種本質區別。人在天性上總不願意自甘墮落,所以總會想方設法給自己臉上貼金。今天我們最常見的貼金方式是用奢侈品武裝自己,從名牌手錶到名牌包包,那是何等驚人的開銷。但是,從提升個人形象的角度來說,這其實是最廉價、最快捷的手段,因為真正從內到外的提升實在過於耗時耗力,絕不是普通人只靠咬牙跺腳就負擔得起的。
每個給自己身上堆砌奢侈品的人都害怕落到“穿上龍袍也不像太子”的境地,都知道還要給奢侈品匹配上適宜的談吐、儀態、氣質。有了後者,一個人就算穿著儉樸也不會顯得寒酸,就算一身珠光寶氣也不會顯得俗豔。但是,要想把談吐、儀態、氣質薰陶出來,綜合成本其實遠遠高於那些奢侈品。關於這一點,可以參看蕭伯納的戲劇《皮格馬利翁》,或者華納改編版的《窈窕淑女》,看看一個來自底層社會的、操著滿口方言俚語、舉止粗俗的賣花女是如何被一位語言學教授精心改造成一位優雅淑女的,看看這是一件何等程度的難事。
所以,上層人士要想維護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必須知道奢侈品是最靠不住的東西,因為再昂貴的物件也會是一臉油光、大呼小叫的暴發戶可以輕輕鬆鬆買下來的。一個人的確可以憑藉能力和運氣很快爬到社會金字塔的高階,但無論他有再高的能力、再多的運氣,也沒法以暴富的速度獲得貴族的修養。所以,只有那種自幼養成的,深入血液與骨髓的言談舉止、文化趣味,才是守衛貴族世界的最後一道壁壘,是雖然虛不可見,卻實實在在難以逾越的金城湯池。
這金城湯池的特質,簡而言之,就是節制、含蓄、超脫。
詩歌和奢侈品的無用之用
貴族世界的方方面面都在努力體現著節制、含蓄和超脫。以語言為例,無論任何國家,任何民族,越是趨向上流社會,語調的起伏和肢體語言的幅度就越小。它所揭示的心理動機是:越是上流社會的人,對面子的重視程度就越高,而節制、含蓄的表達方式既給自己多留餘地,也給對方多留餘地,留的餘地越多,傷面子的機率就越小。用俗話來說,只有破罐子才會破摔,好罐子總是有幾分自矜自貴的。
詩歌語言又因為不如日常語言那般實用,所以會顯出一種超脫感。我們不妨把詩歌理解為語言當中的奢侈品,它就是愛馬仕的包包和吉米周的水晶鞋,是給你在晚宴上亮相用的,你既不能用愛馬仕的包包給晚宴吃剩的龍蝦打包,也不能在散場之後穿著吉米周的水晶鞋趟著泥水追趕末班車。
正是因為這樣的包包和鞋子太不實用,所以它們才格外有價值,比實用的編織袋和懶漢鞋昂貴無數倍。“沒用”才是它們值錢的理由,把“沒用”兩個字濃墨重彩地標榜出來才是它們比值錢更值錢的理由。這個道理,凡勃倫的名著《有閒階級論》早早就為我們揭示過了。今後我會講到這本書,它雖然算是名著,但還是被嚴重低估了。它的內容足以顛覆經濟學上的一些基本原理,這一點或許是作者本人也不曾意識到的。
話說回來,詩歌語言最容易在上流社會的社交圈裡體現節制、含蓄、超脫的特質。普希金論詩有一個著名的觀點,說詩歌要帶有貴族氣質。我相信,彭斯那種鄉土詩人一定最反感這種論調。但我們不必評判孰是孰非,儘管把普希金的話做字面上的理解:詩是貴族圈子裡的必備奢侈品,“不學詩,無以言”,一點不錯。
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的話,我們就能夠理解:社會越是平民化,詩的價值就越低。詩的價值越低,詩人也就越發自怨自艾了——當然,本著詩歌“窮而後工”的法則,他們自怨自艾的聲音往往很美,很有詩意,比如威廉·莫里斯的長詩《大地樂園》中我很喜歡的這一小段:
我無法歌唱天堂或地獄,
我無法減輕壓在你心頭的恐懼,
無法驅除那迅將來臨的死神,
無法招回那過去歲月的歡樂,
我的詩無法使你忘卻傷心的往事,
無法使你對未來重新生起希望,
我只是個空虛時代的無用詩人。
(朱次榴譯)
我們還可以從這首詩裡隱約看得出來,詩歌的流變是一個從公眾話語到私人話語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