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說的姓、氏就是姓,名字就是姓名。但在古代,姓、氏以及名和字是各不相同的,它們分別代表著不同的概念,表達著不同的意思。
姓產生於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公社時期,而氏產生得略晚,到了父系氏族社會才開始出現。氏是從原來的“姓”部落中分離出來的若干小部落,為了便於管理,同時突出自己的特異性,他們就給自己的子部落單獨起一個稱號,這個稱號就是“氏”。氏真正盛行起來是在周代,由於周朝初年大規模分封諸侯,這些分封的諸侯國的後人就以分封的國名為氏;加之這些受封的諸侯國又以同樣的方式對國內的卿大夫進行分封,而受封的卿大夫的後人又以他們受封地的名稱作為氏,這就是後來“氏”越來越多、遠遠超過“姓”的真正原因。
當然,“氏”不是隨便亂稱的,只有那些貴族才有“氏”,普通老百姓以及貧賤者只有名而沒有“氏”。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中國北方一些地區,人們將沒有名字或者儘管有名字但大家都不知道的農村婦女稱為“某某氏”。不過,現在想想,當時將其丈夫的姓加上她自己的姓、後面再綴一個“氏”字,用起來還是非常確切的。因為到了漢代,“姓”和“氏”就已經不分、混為一談、統稱為“姓”了。現在我們考證的某姓和某姓原是一家,就是這個道理,先前的姓是“姓”,後來的“姓”其實就是古代的“氏”。
有姓了還要有個名字,以區別於他人。在古代,名和字,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謂“名”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小名,也就是孩童時代用的名字,又稱乳名、奶名、幼名或小字。中國從上古時代起,人們就開始取小名了。由於小名的稱呼多用於家族內部,所以起名時不是太講究,多以動物或者物件之名起名。如周公之子名禽、孔子之子名鯉、漢代司馬相如名犬子。還有,孔子小名丘,王獻之小名官奴,陶淵明小名溪狗,謝靈運小名客兒,王安石小名獾郎等。就是古代帝王,其小名起得也十分粗俗,不太典雅和講究。如魏武帝曹操小名阿瞞,北周文帝宇文泰小名黑獺,宋孝宗趙慎小名小羊,明太祖朱元璋小名重八等。
至於“字”,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學名了。《禮記·檀弓》上說:“幼名,冠字。”就是說,人一生下來,就要有一個小名或乳名,等長到二十歲,舉行“冠禮”時,再起個“字”,也叫“表字”,這就表示此人“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複稱其名,故冠而加字。”
“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古人給孩子起“名”時一般比較隨便,但取“字”就非常講究了。嬰兒出生時,父母和其他長輩顯然無法判斷其將來的德行如何,所以給孩子起名時都是選意思比較寬泛的字;等到孩子長大,特別是到了弱冠之年,其個性、稟賦甚至缺點都暴露無遺,這時候,長輩為其取的“字”,就有了表揚、勸導、敦促之意。當然,“字”和“名”也不是截然分開、毫不相干的,它們二者的意思或相補、或相承、或相反、或相近。《白虎通義》曰:“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蓋名之與字相比附故。”如杜甫字子美,甫,本來就是對男子的美稱;還有,岳飛字鵬舉,唐寅字伯虎等等,“字”與“名”意思相承。
當然,“名”“字”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也是非常講究的,“名”是長輩或尊者稱呼晚輩或卑者的,平輩之間,雖然小時候也互相稱“名”,但一旦有了“字”,平輩之間就多以“字”相稱了。而晚輩對長輩就更不能直呼其“名”了。對其本人來說,“字”雖然也是自己的,但那是外人用來稱呼自己的,自己是不能以“字”自稱的,如劉備、關羽、張飛都可以稱諸葛亮為“孔明先生”,但諸葛亮本人只能自稱“亮”,而不能自稱“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