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聖蹟圖》之學琴師襄
詩教的發生,詩教傳統的建立與孔子密切相關。《禮記·經解》引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這是現存最早關於“詩教”一詞的記載。意指經過《詩經》的學習與教育,對完美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這一說法被古人繼承下來,成為一個有特定內涵的文化傳統。
《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在古代被列為“六經”之一,而且高居六經之首。《詩經》的編輯是周代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也可以說是周人建設其禮樂文化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部具有政治、道德、倫理、哲學以及審美、文化教育意義的著作。《詩經》在周代社會有著崇高的地位,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離不開詩。它既是詩,也是歷史;既是文化知識的教科書,也是政治道德倫理的經典;既是人們日常學習的物件,也是在社會生活中使用的交流工具。詩的影響滲透於當時貴族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塑造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品格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作為中國古代的一部經典,《詩經》在中國文化史上所起的作用之大,實在是不可估量的。近代以來,人們對《詩經》的認識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僅僅將《詩經》看作是一部如《唐詩三百首》一樣的普通詩歌總集,還號稱是“恢復了《詩經》的本來面目”,這恰恰是對它的最大誤解。
孔子非常看重《詩經》的詩教作用,他曾對兒子孔鯉說:“不學詩,無以言。”又說:“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①孔子如此看重《詩經》,是與“詩教”在中國周代文化體系中的重要地位聯絡在一起的。《詩經》揭示了“寓教於樂”的藝術本質,是周代禮樂文明的產物,也集中體現了周人的詩樂觀。
周人認為,樂的本質是心靈的愉悅,《禮記·樂記》說:“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樂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透過樂對於人情的感動功能去整治人心,從而使人對自己的趨善行為進行自我觀照併產生愉悅,是周人的一種文化理想。“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②
據《周禮》所記,周代掌管音樂的最高官職是大司樂,他同時也是當時大學學政的主要負責人,他把音樂的內容分為三部分來教授:一是音樂中所包含的道理,主要是中(忠)、和(剛柔相適)、祗(敬)、庸(常規)、孝、友六者。二是配樂詩歌的學習應用,主要是興(感發)、道(引導)、諷(諷喻)、誦(朗誦)、言(發端)、語(答問)六者。三是樂舞,主要包括世代相傳的先代舞蹈,如《雲門》《大卷》(傳為黃帝樂舞)、《大咸》(堯時樂舞)、《大韶》(舜時樂舞)、《大夏》(禹時樂舞)、《大濩》(商湯樂舞)、《大武》(周武王樂舞)等。同時還規定了學習的階段和進度:“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十五歲)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③
周人看重詩樂,並且把它帶進日常生活當中,使他們的生活充滿了高雅的情趣。周代貴族社會最常用的樂器是琴瑟,《詩經》中寫到琴瑟的詩篇很多,如《周南·關雎》寫君子思念淑女,就說要用“琴瑟友之”,《鄘風·定之方中》寫衛人安居,其中一個重要事情就是砍伐椅桐梓漆等樹木來做琴瑟,《小雅·鹿鳴》寫君子迎接嘉賓到來“鼓瑟鼓琴”,《棠棣》寫貴族與妻子好和,是“如鼓琴瑟”,《鄭風·女曰雞鳴》寫夫妻和樂,也是“琴瑟在御,莫不靜好”。《左傳·昭公元年》有“君子之近琴瑟”之說,《禮記·曲禮》和《詩經毛傳》也有“士無故不撤琴瑟”“君子無故不撤琴瑟,賓主和樂,無不安好”的話。
周人的詩樂觀念和他們對待《詩經》的態度,賦予了詩教豐富的內容。概括而言,周代“詩教”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詩教是審美的教育。《詩經》雖然是先王政典的一部分,肩負著拯救社會的現實功能,但是它的形式首先是美的。詩的語言是最精美的語言,詩與樂舞聯絡在一起,有音樂的外在形式。“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這是多麼美的語言;“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這是音樂之美。
詩教是情感的教育。《詩經》基本都是抒情詩,中國人認為詩與樂的原始抒發點就是情。《毛詩序》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禮記·樂記》說:“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氣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
詩教是文化的教育,包括宗教、政治的教育,倫理、道德的教育,民俗、風情的教育,博物、識字的教育。《詩經》的內容豐富多彩,知識多樣化,它既是審美教育和情感教育最好的知識載體,也是這兩種教育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使受教育者最後成為一個有文化、有知識、有修養的完善的人。
事實上,《詩經》在中國古代所發揮的作用,遠非“溫柔敦厚”四字所能概括。《禮記》中之所以要做這樣的概括,只是為了強調《詩經》這部經典與《易經》《尚書》《春秋》等經典在文化教育方面的不同特點。孔穎達說:“溫,謂顏色溫潤;柔,謂性情和柔。《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溫柔敦厚’,是《詩》教也。”這種解釋也不全面。《詩經》裡面有好多諷諫詩直陳其事,而決非“不指切事情”。事實上,直面諷諫就是《詩經》裡面特別重要的一份遺產。當然《詩經》裡面也有對美好事物的讚美。而所有這些,又都是透過“詩”這種具有審美意象的方式表現出來的,此即《詩經》中“比興”之義。
後人學習《詩經》,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是詩人的品格,第二是詩學的修養。在六朝以前,“詩人”這個概念,往往就專指《詩經》的作者。如劉勰評價屈原的時候就說他“軒翥詩人之後,奮飛辭家之前”。在說到比興的時候就說:“比則蓄憤以斥言,興則環譬以託諷,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劉勰又說:“《詩》主言志,詁訓同《書》,摛風裁興,藻辭譎喻,溫柔在誦,故最附深衷矣。”④因此,從廣義上講,我們所理解的中國古代“詩教”,指的是戰國以後詩人們透過對《詩經》的學習來提高自己的個體人格修養與詩學修養這兩個方面。“楚襄信讒,而三閭忠烈,依詩制騷,諷兼比興。”屈原正是從這兩個方面繼承了《詩》的精神,也是“詩教”傳統的最好體現者。“別裁偽體親風雅”的杜甫也是如此。皎然《答蘇州韋應物郎中》:“詩教殆淪缺,庸音互相傾。忽觀風騷韻,會我夙昔情。”梅堯臣《還吳長文舍人詩》:“詩教始《二南》,皆著賢聖蹟。後世竟翦裁,破碎隨刀尺。”從後人的這些言論中,我們可知,“詩教”從來就不是指從《詩經》中學習一般的雕章琢句功夫,而是要修煉完善自己的人格,繼承《詩經》中的“風雅”“比興”傳統。
“詩教”在中華民族文化精神和文化人格塑造過程中曾經發揮過重要作用,在中國當代文化建設中,特別是在文化教育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衡量一個民族或者一個人的文明程度有兩個標尺:一個是物質標尺,一個是精神標尺。精神文明的建設靠什麼來實現?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靠文化的學習和藝術的薰陶。一首好詩發揮的精神作用,往往要超過千言萬語的枯燥說教。我們的祖先在《詩經》的創作與學習中給後人樹立了榜樣,它不但提供給人們以藝術審美的享受,同時它還以詩性的方式教人們如何去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