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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除了既已存在或被輸入的腓尼基崇拜(尤其是摩洛與亞斯塔特)和從未被耶和華祭司所承認的美索不達米業的神衹(搭模斯與月神辛)之外,從耶弗他之女的故事裡似乎也可確認有個祭祀古代植物女神的年祭悲嘆儀式存在。

這些外國神祇對於耶和華教的形成並不具任何關鍵意義,此處可撇開不談。因為他們的影響力只及於許許多多的個別點上,而不及於對生活樣式的基本形式具有關鍵意義的儀式上。唯有一個例外。極為重要的安息日(Sabbat)制度,和巴比倫也盛行的月亮崇拜的齋戒日,顯然是相關聯的。

▲歐洲古建築

正如“發誓”一詞在希伯來文的語源裡的字義是“使成七之數”所顯示的,在巴比倫“七”被視為神聖數字,連同“七重神性”也是神聖的,這樣的觀念在巴勒斯坦也是同其古老的。然而安息日之通行於兩處,很難說基於純正的借用,而毋寧是基於共通的傳承。在安息日最早被提及之處,兩地的差異便已顯現出來。在美索不達米亞,齋戒日與月亮的執行緊密相關:新月與滿月,以及後來的一個月由七日所分割而為七乘七日。

在以色列,一直都是以每個第七日為假日,與月亮的執行無關,儘管新月的神聖性在那兒也是古已有之,而滿月在昔日的神聖性也是有跡可循的。或許安息日之名正如比爾所主張的,原初是意指滿月之日,後來才轉變成“第七日”。與巴比倫共通的只是七這個數字的運用,而方式不同。此外,在美索不達米亞,齋戒日在歷史時代是個懺悔日。在以色列,第七日首先徹頭徹尾就是個快樂的工作休假日,人們在這一天所在意的是日常職業勞動之外的事,特別是去探訪神人。特別如《尼希米記》所載的,這一天也是農民趕往城市、市場和大市集的日子,就像羅馬的鄉村周市(nundinae)和某些蔬菜產地盛行的五日短周裡的那一日。

▲古羅馬集市

先知阿摩司指責那些認為安息日太長而妨礙到商業進行的穀物商人事,顯示出勞動休止在當時至少已經實施於(在此關聯裡:城居的職業性)商人之間。此種實施是有必要的,否則的話,將有利於格耳林姆的競爭力,這在《尼希米記》裡有相當貼切的比較。根據源自耶戶王朝時代的先知傳說,奴隸與牲畜當時並沒有被包括在內,而要到《申命記》的時代才開始施行於他們身上,或許直到那時慈善的目的才成為中心點。安息日最後被提升到成為,除了割禮之外,以色列最重要的表徵,並且成為一種絕對的同時也是純粹儀式性的剋制義務一切超過儀式規定範圍之外的活動都要加以禁絕的義務是到了俘囚期時代的事。

這是當時祭司致力於為以色列人制定出其他民族無可超越的而可以“宗派的”規準加以識別出來的義務時所造成的結果。因為光是實行割禮這個事實絕無法成為為神所喜的生活樣式的保證,所以安息日就變成不斷重複被熱切教導的儀式上的主要命令,並且和禁止殺人、偶像崇拜、吃未放血的肉等命令同具重要意義。同時也因神做了六天工的神話編纂而獲得了宇宙的背景。在這個時代的祭司看來,違犯安息日休息的命令就等於是死罪。然而,於安息日的起源,當然無法在曠野或草原的畜牧者身上覓得在那兒安息日實際上既不可行也無意義,而且月亮的運轉也無甚重要-而是要著落在農耕地區。

▲安息日會

至於在此,“七”這個數字到底是計算星宿執行之數,還是月亮的執行的四分之一之數的問題,答案是正確地逐漸有利於後面的這個假定。然而在以色列,與巴比倫相反,休假日變成(或者一直是)定期往復的日子,很可以從以下事實獲得解釋:在巴勒斯坦,農民以地方市集為取向的經濟利益與習慣佔有比較強烈的優勢,而巴比倫則是以高貴的祭司的天文學知識為重。天文的正確性在巴比倫有著禮儀上的基本重要性,反之,以色列在將安息日習慣固定下來的時代,農民與小城市市民對於市集定期舉行日期的關注才是關鍵所在。

安息日的實施最後恐怕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強化方得以實現。《申命記》這個獨特的城邦國家法已不再提及古老的拜月祭典。以色列人實際上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來得出星宿執行的正確性:我們只需想到,單是為了正確確立某些單純的天文事實,即使是後代的拉比們都吃了多少苦頭。安息日的儀式輕易地就擺脫了其與月亮崇拜之間的關聯,並且融入耶和華宗教裡,甚至成為其儀禮上的主要命令之一,然而農民的其他崇拜可就拋下了與時俱增的種種難題。

這些崇拜有的是耶和華同盟的以色列人因定居部族的加入而接收過來,有的是他們本身在轉為定居的過程中所碰到的。就像哈比魯的神祇在阿馬納土版文書裡被稱為“ilani”一樣,迦南人和定居於北方的以色列人的神祇被稱為“elohim”(耶洛因)-處處被理解為複數的一個名稱(文法上的用法通常是複數),或許對以色列的神祇也是如此。然而在當今的編纂本里,只要談到的是以色列的宗教時,這個名稱全然被認為是個單數。不過,就在契約之書的某個段落裡似乎就出現了一個例外,同樣的,在亞伯拉罕招呼三個人的神的顯現時,由其用語的文法關係裡似乎也可推斷說,稱謂的單數並不排除視多神教為起源的觀點。

▲以色列的宗教文化

以複數來表示一個無上的、同時也是抽象的、遠在天邊的最高存在,的確普遍見行於鄰近的腓尼基,不過,在巴勒斯坦也多半也是如此。在後來的巴比倫用語習慣裡,複數的“ilani”,如同以色列的elohim,是“神性”的表示。儘管如此,此種表達背後原先仍有可能是以某種萬神殿的建構為其基礎的。不過,特別是黑恩的看法讓我們相信,在以色列人移入迦南時,就已碰見對“神性”或“最高神”作為集合名詞的稱呼方式。對耶和華崇拜者而言,同盟神耶和華的至高無上,自然是確固不移的。耶和華對他們而言是“elohim”,因為他就是他們的獨一無二的“神性”。

同樣的現象也可見於巴比倫及受其影響的地區之設定最高天神的地位,以及迦南人阿希暗(Achijam,公元前15世紀)在書簡裡稱最高神為“Belilanu”(眾神之主)。耶和華自然而然很輕易就與這樣的至高神祇融會起來。在相對而言較後期的段落裡,他還被稱為“眾神之神”。人們對於此事-亦即這些神曾經是對峙於耶和華的獨立神祇-的回想仍然呈現在以賽亞排拒諸神(elim)的暴怒言詞裡,也繼續表現在他們某些個的名字裡,以及顯然是事後才將之視同為耶和華的事實裡。

根據現今編纂本里無疑是後出的一則傳說,亞伯拉罕時代耶路撒冷的祭司君王麥基洗德所崇拜的就是“至高神”(Eleljon)-根據其他報告這可能是位居萬神殿頂端的天神的腓尼基名稱-而亞伯拉罕便使用同一名稱來稱呼耶和華。古老的稱呼ElSchaddaj,根據德利奇的說法,與Shadu(亦即巴比倫語裡的山)相關聯,指的也是同樣的事物。在後來的傳說觀點裡,其他的天上存在被認為是從屬於耶和華的使者與襄助者。

▲耶路撒冷老城

不過,原先他們確實都是神祇,而這似乎可以從幔利樹林裡向亞伯拉罕作顯現的三個人被處理得全面模糊的身影裡看出來,同樣的,從《創世記》的神的會議裡屢屢自稱為“我們”的場景裡,似乎也可以看出這點來。殘缺不全的古代巨人神話裡,“神的兒子們”喜愛人的女子,便與她們生下nephilim,亦即巨人,而亞衲族人和已逝的迦南遠古時代的騎士(吉伯林姆)便是他們的後裔,(以色列人的)祖先不得不和他們奮戰,而按照原本的敘事關聯,天神把他們消滅在大洪水裡。

星軍,如前所見,在北部以色列的底波拉之歌裡,乃是圍繞著耶和華的後來在先知的幻象裡也是如此-天上扈從團的核心。努米那似乎未被視同為耶和華埋伏狙殺勇士,這樣一種神性則被雅各在摔跤格鬥裡擊敗。艾克阿頓的太陽教對於耶和華崇拜的直接影響應該是相當不可能的,因為在

▲巴勒斯坦女性組織婦女節遊行

的那種宣傳既不確實也不熱切,而且年代也已久遠。反之,北部以色列抽象的神的稱呼“El”,倒是與巴比倫的一致,對高居於基利心山頂和其他山頂上的至高神的崇拜,也與巴比倫人慾借巨大的階梯神殿之塔來進行崇拜以儘可能接近天神的企圖相一致。

幾乎所有這些近東的神祇都具有天體之神的特徵,同時也具有植物之神的特色,彼此之間非常類似。就像其他各處一樣,他們之朝向人格化的發展是慢慢才出現的:原先,人們並不區分星宿與星宿之靈,只有文化的功能神,例如巴比倫的書記之神尼波,才是一開始就被當作完全具有人格性來理解。不過,倒轉回非人格性的傾向仍然是他們大多數的特徵。最高的天上神祇,總是抽象的,也是民間崇拜所不熟悉的。

結語

普遍存在的是多宗教混合的傾向,以及太陽神被抬高為最高神的傾向在知識分子眼中根本是唯一的神。不過,在巴勒斯坦,此種傾向只有些微痕跡可尋,既然耶洛因的抽象概念早已朝著這條路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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