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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約沒有一個門類的藝術能像書法界那樣如此熱衷於辦展覽、參加展覽,似乎只有依靠持續不斷地搞展覽,才可維持書法的“亢奮”,從而使其不斷向前邁進。

不說書法家們舉辦的個展和各地各部門以及為配合各類應時活動舉辦的大大小小展覽,單是中國書協名下的常規展覽就有些讓人應接不暇:全國書法篆刻展覽、全國中青年書法篆刻展覽、中國書壇新人作品展覽、全國篆刻展覽、全國刻字藝術展覽、全國正書展覽、全國行草書展覽、全國楹聯書法展覽、全國扇面書法展覽,等等,等等,常讓書法家和書法愛好者忙得手足無措;而且,這些展覽的間隔週期大多僅有兩三年,因此碰到有的年份,會有七八個大型展覽同時舉行,從而形成“書法展覽年”。

近日,一位名叫葉茲的英國前歐洲室內田徑冠軍現身說法敬告世人:不要相信一些站在領獎臺上的冠軍們,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並不像我們想像得那樣清白,他們的驕人成績都是靠“興奮劑”的幫助才取得的。

在書壇一些人的眼中,展覽會的重要性,與體育中的“興奮劑”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們並不全盤否定展覽對於提高一個或一群書法家藝術水平的作用。對於此,陳振濂已不止一次作了闡述和傳揚:書法不能再僅僅作為書齋的一種把玩物,而應在更為廣闊的環境、空間中實現自己的價值,這個“更為廣闊的環境、空間”即是指展覽大廳。按照陳先生的觀點,書法只有藉助展廳才可使自己被全方位地觀照,才可使自己介入社會。很明顯,如果我們站在藝術的立場上觀察問題,陳先生的這一理論無可指責。

遺憾的是,這一“展覽效果論”很快被人曲解甚至利用。在這些人的眼裡,持續不斷的展覽活動可以激發廣大書法愛好者的藝術熱情,從而使“書法熱”不斷升溫,而唯有升溫的“書法熱”才有使當代書法藝術的發展具有一個廣闊的群眾基礎。這樣我們便有了一個簡單的“三段論”:書法藝術只有在普及的基礎上才能提高,舉辦書法展覽可以促進書法的普及,因此要使當今書法藝術得到提高就得多搞展覽。這樣,原本用作作者創造力和情感顯示、實現作者與受眾雙向反饋的書法展覽,在許多場合、情形下蛻變成一種鬧轟轟的很有些像廟會氣息的“地攤文化”展示。

筆者有一好友是“展覽效果論”強有力的支持者和實踐者,這些年他東奔西走、接二連三地搞個展。他堅信,只有持續不斷地搞展覽,才可證明自己的藝術存在;只有透過展覽,才可激發自己的創作慾望。當然,透過展覽提高知名度、結交更多的人士毫無疑問也是其初衷之一。然而,據我觀察,其目標至多實現了一半,而且這些目標大多是非藝術的;至於創作水平,常給人原地踏步甚至虛脫之感。

故此,這些年我時常懷疑這樣一種美好願望的現實性:多舉辦書展自然會提高作者的書藝水平。相反,據我看來,頻繁的展事活動,會使人長期處於興奮狀態而不能理智地面對、反省自己的創作。這就好比一個演員、一個劇團,只熱衷於舞臺演出,而對臺下排練或基本功的訓練則被置之腦後,所以在上一場演出中出現的問題很自然會在下一場演出中重現(而且多數是原原本本的重現)。

而所謂展覽之中或之後的“作品討論會”之類的活動,大多數情況是沒有實際的意義。這裡的原因是簡單而明瞭的——中國人還沒有“墮落”得如此沒有人情味:面對以百倍的友善、熱忱甚至虔誠請你來“壓陣”的東道主,可以在拉下臉來將其短處一一揭示。所以如今的個人作品展,在我看來,除了可以增強作者的廣告效應並與一些知名的或不知名的人士聯絡上感情之外,於作者在藝術上的長進似乎並無明顯作用。

自然,我們也不會否認書法展覽的這樣一種功效:開闊他人(觀賞者)的思路,引導其創作。不過這首先得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即這個展覽是一個嚴肅而質量過硬的展覽,否則只能將人引向另一個方向。

時下使我們悲哀的是:見得最多的展覽恰恰是一些劣質的展覽;搞展覽搞得最多的人恰恰是一些功夫較差的寫手。原因也很簡單:搞展覽需要金錢、關係以及公關能力等等,而往往,一些嚴肅的或水準上乘的藝術家多數為寂寞之士——他們的本事是在藝術上,搞錢、搞物、搞關係恰恰是其短處;而且作為一個嚴肅的藝術家,他們無時間也恥於將大量時間用在這上面(這就從反面印證了建立、健全藝術市場機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而此時,正是那些“功夫在字外”的高手一顯身手的大好時機。

君不見,一位號稱“當今草聖”的書壇活動高手已在全國幾乎所有的大城市舉辦了個展,看來不久的將來,許多地、縣級城市也被風風火火的個展“旋風”攪動。質量低劣的展覽在書界的泛濫,與批評家的缺席或批評權威的尚未建立也有很大關係。

長期以來,在許多中國人眼裡,搞藝術批評的人不過是一幫混飯吃的“捐客”,他們所扮的角色大抵像如今的一些“收人錢財,替人鼓吹”的新聞記者,所不同的,僅僅是“評論家”的“道德感”稍強或臉皮太薄了些,故而他們雖常替人做好事,但仍是“兩兜空空、兩袖清風”。當然,如果這僅是旁觀者的偏見,“評論家”們儘管常有不如意但說真話一直是追求的最高理想,那麼,情況就大不同了。可惜,從我們目前見到的評論文章來看,絕大多數人並不願做那種“吃力不討好”的事,他們理想的工作態度和目標,就是為存在物找出合理性的根據,不論他們面前的存在物多麼叫人不快。當然,我們也不能低估了批評家的作用,他們更懂行,更被尊重(在藝術方面),故而他們的文章更有“說服力”。

因此,據我看來,如果沒有主辦者嚴格的把關,沒有批評(當然是真正的批評)的真正參與,展覽會搞得越多,參與的人數越眾,藝術越是要完蛋(當然,對於那些藉機收取參賽費、培訓費、贊助費、場租費的人來說是大有好處的)。

藝術(自然也包括書法)本是一種精英的文化行為,而精英的產生需要良好的文化土壤,在嘈雜的地攤上是產生不了精英的。相反,當我們將一種原本具有相當難度的文化,俗化為一種人人可為的雜耍後,不僅無法展望其“未來”,就連它的“現在”也汲汲可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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