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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鹽商因為搭上了賣鹽這駕快車,所以基本上算是富可敵國。但在傳統的文化理念中,商人雖然有錢,但卻沒文化。所以一些商人就會附庸風雅,去和名士交往。而名士呢,他們雖然讀書有文化,卻沒錢。所以,兩者不可避免地會有所交往。

而交往的目的,自然是一個圖文化,一個圖金錢。

只不過,商人有商人的算盤,而名士又有名士的驕傲,於是在《儒林外史》中我們就看到了他們之間的較量。

本文舉兩個例子來看一看:

一、辛東之辛先生VS馮家商人

辛東之是《儒林外史》中最有名的"假名士"之一,在揚州本地十分有名,擅長書法,和下文要說的金寓劉齊名,號稱"天下沒有第三個"。但實際上,他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打秋風好手——現在我們俗稱"白嫖怪"。

在儒林外史的《季葦蕭揚州入贅 蕭金鉉白下選書》這一回中,鮑廷璽與辛東之、金寓劉一道在揚州五城巷遇見了,一道吃飯。辛東之就在席間辱罵一個鹽商:

揚州這些有錢的鹽呆子,其實可惡!

而在這些所謂的"鹽呆子"中,辛東之最討厭的就是一個姓馮的鹽商,原因是他拒絕了辛東之的白嫖:

就如河下興盛旗馮家,他有十幾萬銀子。他從徽州請了我出來,住了半年,我說:"你要為我的情,就一總送我二三千銀子。"他竟一毛不拔!

因為馮商人拒絕了免費給他2000兩銀子,他就辱罵對方是"一毛不拔",而且他絲毫不覺得愧疚,彷彿錯的真是對方。

接著他又詛咒馮商人:

馮家他這銀子該給我的。他將來死的時候,這十幾萬銀子,一個錢也帶不去,到陰司裡是個窮鬼。

他說,將來自己下地獄了,閻王還要請自己寫牌匾,到時候自己有錢了,一定會分給馮商人一些。

二、金寓劉VS方家商人

這個席上的另一個名士正是金寓劉,他和辛東之可謂是一路貨色。聽到辛東之這麼辱罵鹽商,當即也"訴說"了自己的"高風亮節"以及被鹽商"侮辱"的"遭遇"。

金寓劉平時書法出名,在揚州經常給人寫一些字換錢。一個姓方的鹽商也來請他寫字,他寫了後,對方差小廝送了80兩銀子給他。

金寓劉當時就很生氣,對小廝說:

回去告訴你家老爺,金老爺的字,是在京師王爺府裡品過價錢的:小字是一兩一個,大字十兩一個。我這二十二個字,平買平賣,時價值二百二十兩銀子。如果只拿了二百一十九兩九錢,也不必來取字。

小廝回家告訴鹽商後,鹽商就親自坐著轎子來給了220兩銀子。金寓劉這才把對聯給鹽商,但鹽商接過後就撕碎了。

金寓劉也有脾氣,當即把220兩銀子扔到了地上。

在轉述這些話的時候,金寓劉仍然義憤填膺地罵那鹽商是"畜生""小人"。

實際上,當時最著名的書法大家鄭板橋寫對聯的潤筆費也才1兩。而明代的真名士徐渭也曾拿到過220兩的潤筆費。

試問,金寓劉和鄭板橋、徐渭比起來如何呢?

當然,雖然被這兩個所謂的名士辱罵成"鹽呆子",其實他們並不呆。在名士那裡,商人不過是圖那微末的一點風雅之趣,而不能從他們那裡獲得真正的利益。而所謂的名士呢,被撕破了虛偽的外衣後,就氣急敗壞地辱罵他們是"畜生"和"小人",其實遠不如商人們真誠和現實。

辛東之想從商人那裡張口就白嫖2000兩銀子,結果失敗。金寓劉對商人獅子大開口,沒想到咬到了鐵板上。

這兩局,假名士成了真流氓,輸得底褲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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