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達夫是浙江富陽人,能文,更善飲。熟知郁達夫的人都把他比作李白,有“大醉三千日,微醺又十年”的狂言。他愛喝酒,常常不加節制率性而為。一次,朋友相聚,夫人王映霞事先叮囑別人,不許郁達夫飲酒,“你們要幫我看好他”。
結果等到半夜,還不見人回來,把王映霞急得一晚上沒睡好。清早有人把他送回來了,是在馬路邊的雪地“撿”回來的。原來他喝得太多,與朋友告別後,走出酒館不遠,就倒在地上了。雪軟得像棉花,他就在這“棉花”上“睡了一個美美的覺”。
後來,夫人王映霞與他“約法三章”,規定凡朋友請郁達夫出去喝酒吃飯,必須要負責送回,否則不讓出門。起初,還有幾分效果,久而久之夫人的約定變為一紙空文。走時答應得好,到了酒場,幾杯下肚,便失去了自控能力,酒前的信誓旦旦,早已被醇酒消除得一乾二淨。
郁達夫曾經戲言喝酒可以找回初戀的感覺,在《批評家與酒》這篇文章裡,郁達夫這麼說喝酒之後的種種感覺,“最初的一杯兩杯,喝下去只能潤一潤喉,暖一暖胃,使你感覺到一點生氣。直到一兩斤落肚,滿身血液裡都融合著酒精的時候,那你周圍的世界會完全換一個面目,你的腳和身體也會得輕起來,臉上的筋肉忽然一張忽然一放,笑神經和淚腺便同裝上了電氣一樣,稍微一拔,就會起完全的作用。到了這時候,悲哀,喜樂,生死,得失,在你就都是一樣的了,你所感到的只是舒服,舒服,解放的舒服,自由的舒服。就連沒有飯吃的這一件事情都不能夠苦你,更還有什麼良心不良心,世界不世界,這些事情是別人的事情,還去想它幹什麼,喝,喝,喝,越醉越自在,越醉越放心,這才是世上的樂園,這才是夢裡的遊仙。”
這段對酒的玩味真是精道,深刻,郁達夫確實是感官異常的敏銳。他最後在蘇門答臘開了家酒廠,可見其對酒的愛戀,愈老愈深。
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郁達夫飲酒成性,酒入愁腸,化作詩文。行者武松喝幾碗酒,就有幾分力氣。郁達夫寫了多少詩文,也就喝了多少酒。從他的十二卷著作中可以發見他好酒的性情。
當時,許多知名作家的文章與日記裡寫有郁達夫飲酒的事情。
魯迅先生的日記裡記載:“達夫來,並贈杭梅酒一瓶。”
佚名在《郁達夫與酒》一文中寫道:“郁達夫嗜酒,在現代文壇上是人所皆知的。他不僅在寓所獨飲,與朋友同飲,甚至在途中(如坐火車)也飲,有時以酒為禮饋文友。”鄭伯奇在《回憶創造社》一文中記郁達夫道:“哪家的花雕味醇,哪家的竹葉青好吃,哪家有什麼可口的下酒菜,他都介紹,如數家珍;為了品味,有時我們會連續吃上幾家酒館。
在郁達夫的一生中,總是在醉境中麻醉自己,藉以暫時擺脫現實中的痛苦,心中的塊壘外化為狂飲酣醉的行為,而大醉之後,就更為放浪不羈了,一切必然的、邏輯的、道德的和倫理的東西都被酒醉後的狂放所代替,精神和肉體洋溢在高度的歡暢和自由之中,生命獲得了徹底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