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章 無為妙用
【原文】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老子說:“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老子在《道德經》第二章中就講到了做人處世要到達和諧境界,就要效法天道的“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人類所做的一切其實都屬於天地,都應該儘量貢獻出來,貢獻給國家,貢獻給社會大眾。雖然自己不辭辛勞,但是自己卻不計較名利,功成而弗據為己有。這就是秉承天地生生不已、長養萬物萬有的精神,以及天地樂於付出而沒有佔為己有的傾向。
人們如能效法天地的品德而為人處事,則社會和諧、人民幸福。如果認為我所貢獻的太多卻收回的太少而怨天尤人,這就是自尋煩惱、苦了自己,而非效法天道自然的精神。
本章著重講了聖人管理之道的方法論。何謂“聖人”?中國人把聖人、賢人、至人都歸為一類之說。古人有句話說:“聖人不為名,賢人不為功,至人不為己。”
如何理解聖人、賢人、至人呢?
老子所說的“賢人”,就是無功勞榮耀意識的人,一個眼睛盯著功勞榮耀的人是不能成為賢人的。賢人是合道的結果,但這結果並不是追求而來的。如果您求功,您的所作所為都會變成斤斤計較,您用公式化的計算在衡量您每天的付出,您的大腦就將被得失所佔據,從此您再無法正確判斷您真正的功勞。同樣,“聖人”也不是求名而成聖人的,“至人”也不是為己而成為至人的。為名、為功、為己的人,為榮耀而做的人,可能連修行的大門都沒有進。
老子這裡說的“不尚賢”,不是不承認“賢”的存在。因為過度渲染“賢”的本身,只是反映了您個人的意志,而您的意志也許並不與道相符。當然,某種宣染可能會在某時某地某事上是對的,但您的意志並不是道本身,道是變化著的,它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不同事情上有不同顯現。而以您個人的意志或某些人的意志來定義“賢”與“非賢”則是有問題的。
更危險的是:您尚賢,就有了高低貴賤之分,而那些沒有被評為“賢人”的人,人格上就降了一等或幾等,他們心裡會不舒服,就會產生對立情緒。這種對立情緒會不斷地積蓄它的力量,有朝一日,終究要爆發,那麼爭鬥或戰鬥將不可避免地要發生。
所以,“賢人”不是被推崇出來的,也不是攀比出來的,更不是被社會流行的價值體系所吹捧出來的。只有當我們沒有分別心時,心中就沒有爭名奪利的念頭了,心也就慢慢地屬於自己了。真正稱得上是賢人、聖人的人,他們以道處世、以德立身,功行天下而不居功,所以才功名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