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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介紹了《水滸傳》中出場的第一位女性角色——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的母親,本文要說的是第二位在小說中登場亮相的女性角色。與第一位年過六旬相比,第二位非常年輕,僅有十八、九歲。不過,她的身世卻非常悲慘。小小年紀,經歷了兩次婚姻。一次被騙上當,第二次美滿幸福。此人的名字,叫做金翠蓮。

金翠蓮,東京人氏,一家三口從東京來到渭州投親。誰知來到渭州才知道,這位親戚已經離開了渭州移居到了南京。不久後,金翠蓮的母親在客棧病故,父女倆盤纏用盡,只得在城中流浪,艱難求生。渭州城狀元橋下有一名屠戶姓鄭,綽號鎮關西,在當地頗有勢力。見金翠蓮長得不錯,讓人強媒硬保,將金翠蓮納為妾室,並寫下文書,寫明用三千貫作為金翠蓮的典身錢。

不過,鄭屠寫好文書後,並未按照文書的內容交給金翠蓮父女三千貫,而是虛錢實契,將金翠蓮強行霸佔。金氏父女在渭州無依無靠,不敢得罪鄭屠,只得委曲求全。即便如此,三個月後,金翠蓮不但被趕出鄭家的家門,還倒欠了鄭屠三千貫。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鄭屠的妻子為人彪悍。金翠蓮在鄭家生活了不到三個月,就被鄭屠的妻子趕走。鄭屠對此不但不理,反而向金翠蓮索要三千貫典身錢,令金翠蓮悲憤異常。所謂的“虛錢實契”,是指鄭屠寫完文書並由金翠蓮簽名或畫押確認後,並沒有按照文書中的內容交給金氏父女三千貫。等金翠蓮被趕出鄭家後,鄭屠以文書上已經確認自己交給了金翠蓮三千貫為由,要求金翠蓮還錢。金氏父女明知鄭屠是無中生有,強行敲詐,但自己卻無處申冤,又無法在鄭屠的監視下離開渭州,只得在城內的酒店賣唱,一面還錢一面求生。

幸好,金翠蓮這段悲慘歲月持續的時間不長。一日,她與父親在潘家酒店賣唱時,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心中酸楚,忍不住放聲痛哭,恰巧被正在隔壁與史進、李忠喝酒的魯智深聽到。問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後,魯智深勃然大怒,當即給了金氏父女十五兩銀子,讓二人回到客店後收拾行李,第二天一早自己會親自為二人送行。父女倆千恩萬謝,回到客店後立即開始收拾。

到了第二天一早,魯智深來到客店,怒打了替鄭屠監視金氏父女的店小二,讓金氏父女安全離開。隨後,自己趕到狀元橋下,三拳將作惡多端的鄭屠打死,隨後離開渭州,浪跡江湖。而金氏父女在離開渭州後,並不知道鄭屠被魯智深打死的訊息。因為擔心被鄭屠追殺,父女二人不敢返回京城,一路向北而去。

父女二人在路上遇到了一位在代州雁門縣做生意的老鄰居。老鄰居將金氏父女帶到了雁門縣,並將金翠蓮介紹給當地的大財主趙員外做外宅。趙員外為人大方、善良,對金翠蓮非常不錯。從此,金翠蓮遠離苦難,在雁門縣安了家。

不久之後,魯智深因打死鄭屠遭到官府通緝,被迫浪跡江湖,恰巧來到了雁門縣並與金翠蓮的父親重逢。老人得知魯智深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將鄭屠打死並遭到官府通緝,非常感動,便將魯智深帶到了女兒的住處,隨後又將趙員外介紹給魯智深認識。為了躲避官府的通緝,在趙員外的安排下,魯智深來到五臺山文殊院出家為僧。此後,魯智深在五臺山屢次違反戒律,又打壞了寺中的不少物品,都是金翠蓮和趙員外出面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由此可見,金翠蓮是一位有恩必報的善良女子。儘管她的第一段婚姻帶來的是欺騙和凌辱,但第二段婚姻卻是非常美滿幸福的。這也應了那句話:好人必有好報。

參考書籍:《水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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