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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祺,字介之,號大愚,明天啟元年貢生,江蘇江陰縣人,性忠義慷慨,素有文譽,尤普禪學、詩詞,知交遍國內,家產佔半江城。順治二年,清軍攻打江陰,他破家抒難,城陷後亡命淮南,曾前後接受南明魯王監國,唐王隆武的官職,籌劃義師抗清屢敗。順治四年,易姓埋名,隱居於寺院,創作不少詩篇,表示“縱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還”的決心。

順治五年(即1648年)春,黃毓祺在泰州被人告發,捜獲原南明魯監國頒給舊銅印一顆,詩集一本,被捕者除黃毓祺外,還有其友人薛繼周等人。黃毓祺的詩集,和他的行動一致,當然是要恢復明朝,其中不乏“悖逆”之詞。他的獄寫供詞,直言不諱,稱:“道重君親,教先孝弟,某逃禪已久,豈有宦情?義憤激中,情不容己,明主嘉誠,遣使授職,招賢選士,分所應然。衰憒曠官,死有餘責。”三月被解送江寧(南京)監獄。鳳陽巡撫陳之龍疏奏,並以回籍之江南名士錢謙益曾留黃毓祺宿其家,且贊助金五千兩招兵等情入奏。四月得旨,“黃毓祺著正法”,其有關人等由地方官拿究罪,其子兩人依律發旗下為奴,並詔命江南總督馬國柱審訊錢謙益。

錢謙益,常熟人,原為南明弘光朝禮部尚書,諳悉朝典,博學工詞章,著述頗多。清兵下江南,錢謙益迎降,清廷命以禮部侍郎管秘書院事,又充修明史副總裁。順治三年六月以病回籍。攝政王疑有異心,令撫按常視疾以告。黃毓棋案發,錢謙益至江寧訴辯,言“圖報不遑”況年已七十,奄奄餘息,行動且靠人扶,豈有他念,肯請馬國柱為之開脫。恰好首告錢謙益從逆之盛名儒逃匿不敢對質,且黃毓棋已病死獄中,馬國柱便以錢與黃素不相識定讞,具硫為其解罪釋歸。據一當時人材料稱,錢謙益用賄三十萬兩才得免罪。

黃毓褀的詩詞已毀失不可收集,入獄時的“反詩一本”,可能是《小遊仙詩》(黃介之自訂)。他在自跋詩後曰:“餘渡江後,詩皆為口弁取去,只存《小遊仙》四十二章,海陵獄中多索書者,聊以此應之。”剩下詩六章,加了小注,交付看門人鄧大臨偷偷送出,至今留傳下來僅此六首。黃毓褀在獄中病死,按律戮其屍,鄧大臨贖其遺體歸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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