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一位哲人說過:“父母給你姓名,自己打造品牌。”你的名字是品牌。
名字是人的一種標識,一種符號,一旦定下來,常常要終生伴隨。因此,對於命取名字,都非常慎重,又非常講究。“名字”原非一詞,而是“名”和“字”的合稱。
一、古人的名字
“名”是每個人區別於他人的特殊名稱,“字”就是別名,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古人在出生三個月時就要取名,取名儀式由父親在祖廟裡隆重舉行。爾後,男子20歲成人舉行冠禮(結髮加冠)時取字,女子15歲許嫁舉行笄(jī)禮(結髮加簪)時取字。這表示他們已經成年,開始受到人們的尊重——也就是說,“字”是男女成年後加取的。
1.古人講究“名字相應”。
講究名和字之間有意義上的聯絡,“字”往往是對“名”的解釋和補充,與“名”互相呼應,互為表裡,所以把字稱為“表字”。例如:
屈原、名平,字原——原就是廣平的意思,平和原同義與互訓。
孟子,名軻,字子輿——軻與輿同義,與車有關。
諸葛亮,字孔明——明和亮是同義關係。
周瑜,字公瑾——瑜、瑾為美玉。
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字是名的解釋。
蘇軾,字子瞻——軾為車前橫木,為乘者手扶了望之物,瞻,即是望。軾和瞻,是名、字配合。
蘇轍,字子由——轍是車輪所經“由”的道路,是車輪壓路留下的印痕。
岳飛,字鵬舉——飛和鵬舉互為表裡,同義反復。
文天祥,表字履善,又表字宋瑞——祥、善、瑞三字同義。
講究名和字之間有意義上的聯絡,還表現為有些人的名、字是反義配合,即名和字是一對反義詞。例如:
朱熹,字晦庵——熹為光明、晦為昏暗,明暗相對。
韓愈,字退之——愈是超出,與退的意思相反。愈和退融為一體,合於儒家“過猶不及”的中庸之道和道德傳統。正是“名取有意”的好例。
曾點(孔子的學生),字晳——《說文》解釋:“點,小黑也”,“晳,人色白也”。黑、白是反義詞。
(現代戲劇家)洪深,字淺哉——名與字深、淺相對。
2.取名重取義、重內涵
古人取名的方式很多,真可謂五花八門。其總的原則是:形音義皆美,祝福富貴吉祥,追求美雅別緻。如歷代多有以文、武、福、祿、壽、仁、義、禮、智、信、榮、華、富、貴為名。西漢霍去病幼年多病,為祈其成人,而命名去病。南宋辛棄疾,字幼安,從小根除了病疾,自然得獲安康。元朝馬致遠,字千里,駿馬賓士可致千里,形音義都好。
古代女子之名多用溫淑豔麗、優美動聽之詞。很多取女或玉為偏旁的字,如娥、嬌、娘、媛、琰、瑩、瑜、環等。還有用與花草有關的字,如蕙、蘭、英、秀、華、梅等,以突出女性的溫柔賢淑。
古代還有一種為了孩子健壯而有意取賤名的情況。如果一對夫婦生過一個或幾個孩子,但都夭折了,當他們有幸又得到孩子時,他們便會給一個孩子取賤名,如豬兒、小狗、牛兒、憨子之類,漢代的大文學家司馬相如,小時的賤名就叫“犬子”。父母認為,這不易被魔鬼注意,從而容易養大。
古人取名,忌諱也不少。《左傳》桓公六年申繻論說:“命名,不用國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器物禮品名。”——這一連串的“不用”,其原因主要是人的後代子孫要諱名,而用國名、官名等命名以後,要避諱就很麻煩。其實,以國名、官名、山川名、牲畜名、器物名命名者歷代都有,只是不夠普遍罷了。
二、古人的號
“號”是古人名字以外的別稱,又稱別號。
封建社會中計程車大夫特別是文人,往往有自己的別名,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林野老,宋代陸游號放翁,明代唐寅(伯虎)號六如居士。他們是當時的社會精英,有名望,但不怎麼得志,多少有些玩世不恭,因而常常用自取別號的方式,表達一種遣玩的意興和生活的情趣。
“號”不受家族長輩的限制,具有很強的個人意趣、愛好的色彩。它大致可分為幾類:
1.取自地名的:唐代李白幼年生長在西蜀的青蓮鄉,自號青蓮居士。白居易晚年屢向唐穆宗上疏論事,不見用,退休後閒居洛陽,作《醉吟先生傳》,以醉為樂,在洛陽龍門山以東修築香山寺,自號香山居士。宋代蘇軾貶居黃州時,在東坡造房居住,自稱“東坡居士”。生於東晉的我國古代著名田園詩人陶潛(淵明),其住宅旁有柳樹五株,故自稱五柳先生。
居士,又名處士。古稱有才德隱居不仕的人,舊時有些自命清高的人也自稱居士。
2.標高明志的:北宋歐陽修於慶曆年間被貶為瓊州知府,自號“醉翁”。晚年有一部《集古錄》,一萬卷藏書,一張琴,一局棋,一壺酒,加上他這一老翁,自號“六一居士”,並作《六一居士傳》表明他的高潔志趣和灑脫情懷。同是宋代的張九成,因不附權貴秦檜,取號“無垢居士”。清高宗弘曆(乾隆皇帝)在位60年,一生中打了十次大仗,十戰十勝,自號“十全老人”,頗感欣慰。
3.表明心跡的:女詞人李清照隨丈夫趙明誠赴湖州任知府,丈夫不幸途中病亡,此後李清照隻身漂泊江南,過著“飄零遂與流人伍”的流浪生活,飽嘗國破家亡的悽苦,盼望局勢平穩,生活安定,因而將自己的住處題名“易安室”,自號“易安居士”。同是宋代的大詩人陸游,因被權貴譏為不守禮法而自號“放翁”,表示對權貴的蔑視。明末畫家朱耷(dā)號“八大山人”,因“八大”兩字上下連寫,似“哭”非哭,似“笑”非笑,藉以抒發其心中因明亡的苦悶。現代大畫家齊白石破天驚,出身木匠,為不忘本,自稱“木居士”。
4.隱居不仕的:唐代王維“晚年唯好靜,萬事不關心”。40歲後,超脫塵世,吃齋信佛,隱居終南山陲輞川別野,自號“摩詰居士”。明代書畫家唐寅(伯虎)號“六如居士”,“六如”是佛家語,指人世間一切都如夢、幻、泡、影、露、電。
一般來說,名、字由父母長輩所取,其中多體現了長輩對子女的期待和想法。別號則是使用者本人取用的,往往寄託或標榜自己的某種情操。
三、古人的其他稱謂
對人稱“字”或稱“號”本是表示尊敬,有人認為這樣還不夠味兒,於是就稱官爵、稱地望、稱郡望、稱諡號——即用官銜、用籍貫地名、用顯貴郡望、用諡號來代替人名。例如:
1.稱官爵
王維——王右丞:開元進士,官至尚書右丞。
杜甫——杜工部:杜甫曾任檢校工部員外郎。
韋應物——韋蘇州:他曾當過蘇州刺史。
柳宗元——柳柳州:他曾當過柳州刺史。
劉禹錫——劉賓客:他曾擔任過太子賓客。
稱人官銜,他會很開心,覺得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稱官既成習俗,等你不當官了,官銜卻依舊隨你,好像這是一種終身的榮耀。這習俗直到今天依舊未變。
2.稱地望(出生地或住地)
陶淵明——陶彭澤:東晉大詩人,曾任江西彭澤縣令。
王安石——王臨川:他是江西臨川人。
柳宗元——柳河東或枊永州:祖籍河東解縣(今山西運城西南),曾在永州任刺史。
3.稱郡望(顯貴的望族)
韓愈——韓昌黎:以姓的郡望作為專稱。
曹魏實行“九品中正制”,任官重視門第。為表示自己姓氏的高貴和防止假冒,許多世家大姓把自己的姓氏之前冠以地望。魏晉至隋唐時期每郡顯貴的家族,稱為郡望,意即世居某郡為當地所仰望,如清河崔氏、太原王氏、隴西李氏。韓愈被稱為韓昌黎,只是因為昌黎韓氏是望族,實際上他並不是昌黎人,而是河南河陽(孟縣)人。
4.稱諡號
稱諡號也是一種表示尊敬的方法,有些人的諡號經常被後人稱呼,幾乎成為別名,例如嶽武穆(岳飛)、昭明太子(蕭統)、陶靖節(陶淵明)等。
古人的姓名字號極為複雜,比如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有兩表字(履善、宋瑞),有號(文山),有爵(信國公),曾任丞相,死後有忠節和忠烈兩個諡號。過去的書籍中,對他或稱名,或稱字,或稱號,或稱爵,或稱官職,或稱諡號——一位文天祥,就有八種不同的稱呼。閱讀古籍,常因古人姓名字號的複雜而感煩難。瞭解一些古人姓名稱謂的知識,對閱讀古籍大有好處。
四、稱謂潤滑劑——謙詞與敬詞
“人活在世上就要與人打交道,打交道就是懂得交流學。”——這是有著42年外交官生涯、現任外交學院院長吳建民的一句格言。
在人際交往中,如何正確使用稱謂語,備受關注,大有學問。稱謂是人際交往的通行證,它是一門學問,一種文化。古代的陛下、殿下、閣下、撫臺、道臺,解放前的委座、軍座、師座,都是標明等級的尊稱,不可僭(jiàn,超越本分)越。而今,在人們日常交往應酬中,稱呼自己或對方的家屬時,都有相應的謙詞和敬詞,用以表達自己的謙虛恭敬,使對方感到心情舒暢,氣氛融洽。
謙詞與敬詞的用法,過去有個“七字訣”——“家大、舍小、令外人。”
先說“家大”:“家”字表示自己的親屬,是用於對別人稱自己長輩和年長的平輩的謙詞。例如自稱父親為“家父”或“家嚴”,母親為“家母”或“家慈”,叔父為“家叔”,哥哥為“家兄”等。
其次說“舍小”:捨本是房屋的意思,如說“茅庵草舍”“茅舍”“寒舍”,都是自謙之詞。“舍”是用於對外人稱比自己年齡小的家人用的謙詞。凡是輩分小、年齡小的家人都應冠以“舍”字,如“舍弟”“舍妹”“舍姪”等。
再說“令”:“令”是敬詞。凡稱呼別人家中的人,無論輩分大小,男女老少,都冠以“令”字,表示尊敬。如稱別人的父親為“令尊”,母親為“令堂”,親屬為“令親”“令兄”“令妹”,兒子為“令郎”,女兒為“令愛”等等。“令尊”語氣相當於“您父親”,“令堂”相當於“您母親”,這在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客的《守財奴》中就有正確的表述:“你得在這張文書上籤個字,表示你拋棄對令堂的繼承權,把你跟令尊共有的財產,全部交給令尊管理……”
謙敬詞本是表示尊敬對方的禮貌用語,但如果用得不當,也會適得其反,弄巧成拙。北大週一良教授曾現身說法舉例:有人給我寫信,稱我父親為“你的家父”,這就顯得可笑了。2007年4月,央視某主持人主持一檔節目,請毛新宇“上臺講述爺爺奶奶的往事”。毛新宇剛一落座,該主持人立即語氣沉痛地說:“不久前,毛岸青去世了,首先,向家父的過世表示哀悼。”這裡,“家父”一詞顯然用錯了。家父是“對人自稱己父”,只有兒子向別人說到父親的時候,才該用“家父”這個詞。
下面,再談談“遺孀”一詞的用法。
△1979年4月16日,周總理的遺孀鄧穎超在訪日時,親自主持了(位於日本京都的周恩來)詩碑的揭幕儀式。
△作為前國家主席劉少奇的遺孀,她被譽為“一位經歷坎坷的偉大母親,幸福工程發起人”。
△《華遺慰遺孀獻愛心》。
“孀”是封建社會里男尊女卑、歧視婦女的情況下造出來的一個字,從女從霜,“孀”既是聲符,又兼有表義作用。丈夫死了,妻子要“守節”,不再婚,才像霜那樣冰清玉潔,所以“守節”又叫“守孀”。
其實,早在1988年施蟄存先生就撰文指出,不可如此使用。“遺孀”是一個很不禮貌的詞語,沒有尊敬的意味,解放前,新聞記者極少使用,一般只用於“該犯之遺孀”這樣的場合。近來新聞記者卻常用於任何人的寡妻。鄧穎超同志早在1987年就指出不要稱她為周總理的遺孀。不過她只說自己有自己的人格、身份、地位、事業,不從屬於周總理,故希望記者不要再用這個詞。
由此可見,“遺孀”一詞並不是敬詞,運用不當,則會弄巧成拙,適得其反,令人尷尬。“遺孀”一詞要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