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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並不是很多人認為,朋友之愛,和親情之愛及男女之愛有同等的價值,甚至不把友誼看成一種愛。該怎麼看待友情?最高程度的友情是同性戀嗎?
唐代詩人王勃寫過“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友情。昇華到一種很高的美學境界。另一位大詩人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道盡友人間惜別之情,再幹了這杯酒,出了陽關就再也見不到老朋友了……從樸實自然的言辭,可以窺見文人墨客對朋友情誼的珍視。其實,這些詩人都在頌揚美好的友誼,然而我們很少稱之為愛,或許是受含蓄的文化所影響。
在古人眼中,不分中外,朋友之間的友愛,被視為最超凡脫俗的一種美德。例如聖經裡的大衛和約拿單二人之間的友誼,就是最直接單純的那一種生死相許的友情之愛。可惜到了後現代,人們漸漸傾向不太重視朋友之愛,大多覺得除了配偶和家庭,朋友只是生活的點綴。他們口中的朋友,並不真是強調友愛的那種,而是基本上只能算作同伴那一類。朋輩變成很邊緣的東西,好像只是用來充塞時間的功能性關係,是嗎?也許我們都很少體會到真正的友情了,有的人可能終其一生都沒有體會過真正的友愛。
就像大文豪、思想家路易斯(C.S. Lewis)所說的,友情是各種愛中最不自然的一種,最不本能,最不動物性,也完全沒有生存上的必須性。真的,很少人會因為友情而臉紅。或許可以說,愛情讓我們出生,親情讓我們得到養育,但沒有友情,我們照樣能活,對不對?
為何友情在古代世界特別受讚美,在現代社會卻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冷落呢?那正是上述所指出的,由於友情不是出於人的本能、情緒和肉體的需要吧。友情,與人類自然的本性比較沒有直接關係,相反,親情和愛情都跟我們的動物性很密切。我認同這句話,友情是透明的、理性的,朋友是一個人用理性選擇的,不受任何動物本能的衝動影響。因此,在所有的愛裡,只有朋友之愛可以不受人的動物本能所驅動,就能使人提升到某種高度。
但如果我們太受激情的牽絆,認為激情才是最值得讚揚,那麼友情當然就顯得單薄失色了。如果把人僅僅視為複雜程度比較高的動物,那麼凡是不能顯示出那種天性的,或者反映競爭價值的人類行為方式,都會被貶低。友情,就是其中一種,不是嗎?
路劉易斯說友情像孤獨一樣,會把一個人從集體中抽離出來,但友情是把兩三個人一起抽離出來;也就是當你說“這些人是我的朋友”,就是在說“那些人不是我的朋友”,你覺得呢?
友情在現代社會正在某些方面被攻擊,那就是有人用同性戀來混淆一些真正的友愛。也許路易斯說的對,那些把友情看成與同性戀同等的人,可能是從未交過真正的朋友,也從未真正戀愛過,因為只要是真正愛過的人,都很清楚友情與愛情之間有著巨大的分別。
我們都知道,只有戀人會把對方的愛整天掛在嘴邊,但在朋友關係中是不會的。愛情使人相處起來彷佛是臉貼臉的,心思意念都會被對方所佔據;但朋友呢,心裡裝滿的東西不是對方,而是彼此共同的興趣、共同關心的議題。此外,愛情只會發生在兩個人之間,呵呵,理論上不應有第三者;友情就不是必然在兩個人之間了,有時候是3個、4個人或更多。而且據觀察,3是最能令友情迸發出火花的數字呢。
“淡墨會”(The Inklings)是在牛津的「老鷹與小孩」酒吧舉行的著名文友圈聚會,幾乎集中了二十世紀t初最有名的作家,路易斯在好友查爾斯(Charles Williams)死後,再也沒有機會看見另一好友托爾金(J.R.R. Tolkien)聽查爾斯說笑話時那種樂不可支的表情。他發覺自己沒有因一位友人離去而佔有另一位更多,相反,卻是擁有另一位更少了。由此可見,每個朋友的 光彩都需要由其他朋友牽引出來,單靠自己,我們可能看不見其他朋友更有趣的側面,不是嗎?
所以說,朋友的愛,友情,真的是各種感情當中嫉妒成分最少的一種。另一個朋友的加入,可能讓原來的朋友樂趣加倍,而不會分薄了原來的友情。也就是說,在友情中,另一方的加入不會對原來的雙方造成任何的威脅,這跟愛情中的關係是完全不一樣的。路易斯還指出,朋友的愛和屬天的愛、也就是上帝的愛相同之處,都是不會因為分割而減少的愛。每一個在這種愛的關係裡的人,都能夠分享到同樣程度的愛。
但在人類的愛情裡,我百分百肯定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因此,可以說,把友情和同性戀混為一談是非常荒謬的。
鳴謝:“微藍音樂”提供樂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