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自由與愛情》: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可是為什麼我們感受不到自由?
我們所向往的自由,究竟在何方?
我們所熟知的自由,在概念上來說,是相對自由。
相對自由的前提是,在一定(外在)條件的約束下,能夠去做任何事情。
這要受到外在條件的約束。
可是,就算是這樣,我們依然難獲自由。似乎有一座隱形的牢獄,緊緊地成為我們心靈的枷鎖。使我們畫地為牢,感受不到自由。
走進了這本書,日本作家岸見一郎《被討厭的勇氣》,就像是被醍醐灌頂一樣,恍然大悟,原來緊緊捆鎖住心靈,使之不得自由的鎖鏈,就是膽怯啊!
《被討厭的勇氣》書中犀利地指出: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自由就是不再尋求認可。
我們通常都想得到來自於父母、長輩、權威們的認可。稍微長大些,會發展成習慣性的尋求認可,儘管這樣自己並不開心。
小時尋求認可,長大就會習慣性地取悅別人,哪怕會傷害到自己。
2005年的熱播電視劇《家有兒女》,其中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新搬來的鄰居,特別愛向劉梅家借東西,多數都是有借無還。
可是,儘管心裡一萬個不願意,劉梅兩口子還是習慣性地,不會拒絕鄰居,照借不誤。
雖然這樣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甚至煮好的餃子,都沒有笊籬撈,因為被鄰居借走了。可還是不會拒絕鄰居。
當鄰居又來借東西時,兩口子只好用撒謊,來敷衍鄰居,說自己家裡沒有。無奈兩個誠實的男孩把東西拿出來,借給鄰居。更是尷尬了。
事情的轉機,在女兒小雪身上出現。當鄰居阿姨想“借”小雪的雜誌時,小雪就一個字回答:“不。”接著又幹脆、利索地明確表態:“我說不。對不起阿姨,這本雜誌我不能借給你。”
就這麼簡單,小雪一句話打發了鄰居,不借東西。不取悅他人。並且給父母上課:
“說不本來就不需要理由,我有權利拒絕別人。”
“你們肯定是患上了,取悅別人的毛病。”
“無法說不,是一種控制力差的表現。”
說了這麼多,回到自由的問題上。當我們不再向外界尋求認可,當我們產生,被討厭的勇氣時,我們就獲得了自由。
不用在意別人的評價,不必害怕被別人討厭,不追求被他人認可,當我們付出這些代價時,
就能獲得自由。
一旦擁有了被討厭的勇氣,生活就會一下子輕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