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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人者無逾利也,利無求弗獲,德無施不積,眾逐利而富寡,賢讓功而名高,利大傷身,利小惠人,擇之宜慎也。天貴於時,人貴於明,動之有戒也。眾見其利者,非利也,眾見其害者,或利也。君子重義輕利,小人嗜利遠信,利御小人而莫御君子矣,利無盡處,命有盡時,不怠可焉,利無獨據,運有興衰,存畏警焉。

能夠使人產生疑惑、困惑的事情沒有什麼是和利益不相關的,利益你不去爭、不去搶、不去求是不會獲得到的,而仁德不施與他人是無法積攢下來的。眾人去追逐利益,但真正獲利利益的人而富有的人卻很少,而賢明的人會主動的去出讓屬於自己的功名卻會使自己的名聲更加的增高。過大的利益會給自己帶來傷害,小的利益是可以去惠澤他人的,選擇他們的時候要非常的慎重。天道歸在其間的規律,而人歸在有自知之明,因此人在做任何事情之時都要遵守相應的規則。很多人都認為有利可圖的地方,那麼那一定不是利益;而很多人都認為無利可圖的地方,缺失很可能就是利益的所在。君子看中看中情誼,而對利益看的很輕、很淡,小人卻貪戀、貪婪與利益並不在乎信義,可以用利益去趨勢、抵禦小人,但是卻不能用同樣的方法去對待君子。利益永遠不會有消失時候,但是你的生命卻有終止的那一刻,只要堅持不懈的去努力就可以了,任何人都不能獲取所有的利益,任何人的時運都是有起有落的,我們應當心存敬畏。

這一卷作者闡述的論點個人感覺太過保守,並且儒家的中庸思想身在其中,整體描述感覺中規中矩並沒有什麼特別切中要害的痛點。但總體上來說導向還是很不錯的,與卷一、卷二比相對更加的正能量了一些。

還是拋開原文結合現實中的我們去看看現在的“利”是如何的。從我個人的經歷來看,其實“利”總體來說應該就是為好處,這個好處可以是金錢、物質、權利、心理優勢、道德制高點、話語權、主導權甚至是同情心等等,我認為一切可以讓人獲得好處的事物都可以歸結為“利”字。

所以其實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在一個追逐利益的長跑中,只是每個人更加側重的方面不盡相同罷了。當然在未獲得我們想要的物質生活之前,金錢一般都是我們所有人最為看重的“利”。

我並不認為追逐利益是一件多麼可恥或則難以啟齒的事情,不是非得把仁義道德這些所謂的信仰與利益牽扯在一起。趨利避害本就是動物的本能,任何生命都不會主動的去進行自我毀滅,那麼逐利就是任何生命的必然選擇。只不過做為有思考能力的人類而言,我們作為群體生物而言,需要一定的規則才能相對更好的生存下去,而規則的最好控制方法不是法律、強權,而是潛移默化、根深蒂固的道德、文化、禮法等等,因為這些東西都可以透過“傳統”這個方式從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一點點浸透到你的生命裡,如跗骨之蛆般在你整整的一生中如影隨形。而透過道德、仁義、禮法等的約束由於並非強制性,因此往往會有那麼一小撮超出界限範圍的人透過其他的手段去獲取更多的利益,因此相應的法律變油然而生,以維護這個共同的生存規則。

因此對於規則的把握,對於規則變化、調整的前瞻與敏銳的感知往往便成為了我們在規則圈子內獲得利益的最佳途徑,對於規則的理解一定是人人都有著自己的想法的,包括規則的制定者也未必可以全部預知一個規則所能帶來的全部效應。

其實利益的獲取本無可厚非,造成困擾與不滿的原因往往是利益的超前獲取和利益的過度獲取而造成的人們的心裡失衡,期間往往就會夾雜著百姓茶餘飯後最喜歡談論的特權、灰色交易、資訊不對等、貧富差距等等問題,其實歸根結底就是那麼一句話“眾逐利而富寡”。不論富者是透過何種方式去獲得的利益,如果等價去交換你們的人生,最終的獲利者往往任然還會是那些少數,因為從你出生的那一刻起絕對的不公平就已經在起著很大的作用,先天的智力、成長的環境、時代的背景、家庭本身的富裕程度、父母的學識、見識這些都是無法進行選擇的,當然我們可以透過自己後天的努力去彌補這些,但這不禁讓我想起曾經在讀者中看到的一篇文章《我花了十年的時間才能夠和你一起喝咖啡》,後天的努力固然重要,他可以改變你的曾經,你的現狀,但他不能讓你出現奇蹟般的昇華。

最後我想說的是,逐利的一生中,除了金錢、權利、名望意外,難道我們不可以去追逐健康、愉悅、家庭、團聚這些看似簡單,卻更加充滿意義的“利”嗎,難道在我們的垂垂老矣只是要跟膝下的兒孫去回憶我們曾經掙了多少多少的前,曾經做了多大多大的官,曾經是多麼多麼有名的人嗎;難道在我們即將走到生命最後一刻的時候我們不應該想起的是可愛的孩子、慈祥的父母、陪伴一生的妻子、把酒言歡的兄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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