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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是《周易》第十卦,卦體為乾上兌下。乾為天,兌為澤,天澤履。

《說文》:“履,足所依也。”履即今所謂鞋。鞋護足以助人行走,引申為行走,踐踏。

《雜卦》說:“履,不處也。”不處就是不停留,取履之行走義。

足所依為履,行所依則為禮,故“履”又引申為“禮”。《爾雅》:“履,禮也。”

《履》卦上體乾為父,其象天,天居上,位尊;下體兌為少女,其象澤,澤處下,位卑。合二體之象,上尊下卑,子女踵父母之跡,卑幼循尊長之則。長幼尊卑,各履其宜,父子君臣,各行其禮,故名之為“”。

《序卦》說:“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者,禮也。”

《小畜》卦象徵蓄積,聚少成多。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物產豐饒了,人們之間有了禮讓,所以《小畜》之後續以履卦。

履,踐也;禮者,人之所履也。聖人緣人情而制禮,皆人之所宜行。

《繫辭》曰:“履,德之基也。”又曰:“履以和行。”

人生一世,留下一串深深淺淺曲曲彎彎的足跡,皆履之所成,要在遵行其禮。

文王為《履》所繫卦辭為“履虎尾,不咥人,亨”。

“履”,踩踏。

乾為虎,兌為少女,虎在前,少女在後,三四五伏震為足,故曰“履虎尾”。

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二三四爻互離伏坎,坎為險而伏。人生一世,不知要經歷多少險難

“咥”,齧,咬。

初至五正反兌,兌為口,為悅,故曰“不咥人”。

夫虎,剛猛之獸,咥人者也。然兌悅柔順,乾健剛直,以柔事剛,禮敬之。“敬人者人恆敬之”(《孟子·離婁》)禮多人不怪,履其尾而不見咥。

六三兌口,與上九陰陽相應,故“”。

以生活觀之,乾為老父,兌為少女,老父寵愛幼子,觸怒犯忌常不嗔怪恚斥,所謂“履虎尾,不咥人”。

女兒與老爸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首“履”字舉卦名。“履剛”之“履”,禮。下兌為少女,其性柔順,上乾為老父,其性剛健,少女禮敬老父,是為“柔履剛”。此以卦體之德為據總釋卦名和卦義。

“說”同“悅”。上體乾,下體兌為悅,六三與上九相應,故曰“說而應乎乾”。言“應”,明遵循順承聽命服從之義。悅以應之,因此卦辭曰“履虎尾不咥人,亨”。此以卦體之德與爻象為據詮釋卦辭。

九五陽爻剛健,以陽居陽為正,又當上卦中位,故曰“剛中正”。

五位尊,為帝王之位,九五體乾,乾為君,居其所當居,故曰“履帝位而不疚”。

二三四互離,離乃乾之用,為大明,故曰“光明也”。此以爻象詮釋卦義。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乾為天,兌為澤,天高在上,澤卑居下,上天下澤是履卦之象。

“辯”通“辨”,分別。此字或徑作“辨”。《說文》:“定,安也。”

天居上,澤處下,上下各守其分,尊卑不相逾越。君子觀履卦之象受到啟示,制禮以別尊卑上下,安定民心。

《禮記·曲禮上》:“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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