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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 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坤上坤下

對坤卦卦辭的解說見上一篇(周易考古20)。

爻辭是該爻生變而形成的變卦的佔辭,爻辭所說的卦象在變卦中明擺著。《周易》是以八卦休王之理秒斷吉凶而假託卦象言之,卦象的選擇是為既定的原則性判斷服務的。當然,《周易》偶爾也單純依靠卦象言吉凶——

初六 履霜,堅冰至。

初六之變,坤之復,上坤下震。坤王則震囚。

《易緯·通卦驗》:“坤 ,西南也,主立秋。”震為林(《屯·六三》),震為莽(《同人·九三》)。立秋之後的草木,將要經歷秋霜冬冰,故曰“履霜,堅冰至”。坤王則震囚,故以“履霜,堅冰至”言震運逢囚之勢。

震為足(《說卦》《剝·初六》),故曰“履”。

由坤卦初六之辭可知“坤主立秋”之說不妄。

六二 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六二之變,坤之師,上坤下坎。坤王則坎沒。

《說文解字》:“習,數飛也。”《禮記·月令》曰,季夏,“鷹乃學習”。陳澔集說:“學習,雛學數飛也。”過去認為“直方大”是說地,之卦師上卦為坤,也確實有地,可是,鳥會因為地“直方大”而不飛嗎?按引申義講,人會因為地“直方大”而不作為嗎?顯然文義不通。

之卦師上坤下坎,坤王則坎沒,坎運逢沒,故佔曰“不習,無不利”,“直方大”應該是說下卦坎的狀態。坎為小子(《隨·六二》《隨·六三》),口語中常常稱小孩長大為“翅膀硬了”——翅膀硬了就該飛呀!既然說不飛無不利,那應該是沒長大或剛剛長大。若讀“直”為“值”,“直方大,不習,無不利”意思就是值剛剛長大之際,不飛,無不利。這樣理解文從字順。

坎為小子(《隨·六二》《隨·六三》),故曰“值方大”。《尚書·周書·洪範》:“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兇。”蔡沈《書經集傳》:“靜謂守常,作謂動作也。”其運逢沒,用靜吉,用作兇,故曰:不飛,無不利。

六三 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六三之變,坤之謙,上坤下艮。坤王則艮死。

之卦謙,謙卦卦辭曰:“亨。君子有終。”與六三爻辭同聲相應。所以,在前面文章(周易考古03)中我們說遇有爻變可以直接參看變卦的卦辭。

章,竟也,終也。《說文解字》:“章,樂竟為一章。”“竟,樂曲盡為竟。”艮為止(《說卦》),艮本身已有章竟之義,坤王則艮死,其運逢死,故曰“含章”。含章有終,只可以守定,故曰“可貞”。貞,定也。

王事:國事。國事即王事。坤為國(《觀·六四》《師·上六》),之卦謙艮從坤,從國事,故曰“從王事”。坤王則艮死,故曰“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六四 括囊,無咎無譽。

六四之變,坤之豫,上震下坤。震王則坤沒。

括:束結。括囊,則外不得入,內無所出。震王則坤沒,其運逢沒,不利於出入,故曰“括囊,無咎無譽”。

六五 黃裳,元吉。

六五之變,坤之比,上坎下坤。坎王則坤囚。

《左傳·昭公十二年》:“黃,中之色也。”黃有中正之義。坤為地,土色黃,故曰“黃”。裳,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作“常”,當以“常”為正文。 坎為水,水曰平準(《五行大義·釋五行名》),故曰“常”。《渙·六四》以坎為夷。夷:平常。

黃常:行為中正,合乎常理。坎王則坤囚,其運逢囚,宜安貞守常,故曰“黃常,元吉”。

《左傳·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為大吉。”其實,“黃裳,元吉”意思是說安貞守常則吉,若妄作,必兇。後南蒯之叛果敗。讀《易》用《易》,可不慎乎?

上六 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上六之變,坤之剝,上艮下坤。艮王則坤死。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龍,水物也。”《管子·形勢解》:“蛟龍,水蟲之神者也,乘於水則神立,失於水則神廢。”龍戰於野,必死無疑,故曰“其血玄黃”。

之卦剝下卦為坤,坤為群龍(《乾·用九》),故曰“龍”;坤為地,故曰“野”; 上卦為艮,艮為矢(《噬嗑·九四》《旅·六五》),故曰“戰”。艮王則坤死,故從卦中尋找出“龍戰於野”之象言其運逢死之兇。卦象的選擇是為既定的原則性判斷服務的。

用六 利永貞。

用六,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作“迵六”。按:“用”當讀為“迵”。迵,通也。用六猶通六,謂六爻皆六也。“迵六”爻題惟坤卦有之。通六之變,坤之乾,乾上乾下。

利永貞:宜長守貞。貞,定也。迵六之辭是以坤遇乾所形成的關係佔吉凶。坤為眾(《說卦》)、乾為君(《說卦》《履·六三》),民眾遇君,宜安貞守常,故曰“利永貞”。

值方大,不習,無不利

(選自《三易通義》,略有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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