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作為中華傳統美德,流傳至今以上千年。而如今,人人都在說敬孝,卻忽略了道。那麼,孝指的是什麼?孝道的道又是指什麼?又該對這個道如何定義!
在傳統道德文化中,對“孝”流傳最廣且耳熟能詳的一句話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然而,對這句話的誤解也最大,現在普遍的認知認為,沒有將血脈進行傳承就是最大的不孝。非也,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本意是指: 父母給與子女生命和養育子女為有先;子女贍養父母和父母百年人壽為有後。因此,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養育與贍養的本質是互為有始有終,即子女不贍養父母為“無後”。所以,無後是指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父母的責任,此為最大的不孝。父母給與子女生命為有始,子女贍養父母及百年為有終,此為“有始有終”。聖人此話,意在希望和要求子女懂得感恩,做個有始有終的人,而不是有始無終的人!
對這句話,按照今天普遍的通識認知,如果以傳承血脈來定義最大的“孝”,這種認知豈不太過牽強,畢竟傳承血脈是每個人生理需求就可以做到的,此為其一;其二,如果按照普遍的通識認知的理解,只要是傳承了血脈就是最大的孝,那麼,對於打罵虐待父母及不照顧父母百年人壽的人來說,豈不因為傳承了血脈,生了一兒半女,就搖身一變成了“孝子”。這莫不是極大的諷刺。如果真是如此的認知,試問這普天之下,又有誰不孝;如果真是如此認知,聖人又何以為聖人,今天的人豈不人人都是聖人!
所以,對於“孝道”而言,孝是指品德,我們應該以怎樣的一個自己對待父母;道是指方式方法,我們應該用建立在品德之上的自己去根據父母的心理需求對待父母。而不是單純的自認為給父母日常所需及給父母財物就是“孝或孝道”,如果將這種方式定義為孝,那麼,最好不要講孝,這種方式只是對父母給與自己生命的一種回報,而是交換,與孝無關。如果非要說這種交換是孝,試問: 父母給與的生命,又該以多少這樣的回報標準來定義標準,我想沒人可以來定義這個標準,因為,這個標準是在定義自己生命及人格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