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繼新石器時代結束之後,在中原大地上建立的第一個具有世襲制非部落聯盟式政權,寓意著國家雛形的出現。從考古文化型別上講,夏朝對應的夏文化(或稱之為二里頭文化)介於龍山文化和商文化之間。
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判定,夏朝的存續時間大體在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前後。此後,根據武王伐紂時木星在中天的天象和甲骨文記載的歷代商王世系逆推,也證實了公元前1600年前後,為夏商鼎革的時間點。
殷墟的發現,徹底推翻了疑古派對商朝存在的質疑,甲骨文記載的商王世系也與《史記》等傳世文獻所載並無太大出入,商朝的存在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商朝早已找到,那麼被它推翻的夏朝又在哪裡呢?1959年夏,考古學家徐旭生在河南洛陽偃師調查傳說中的夏墟時,在二里頭村發現了一種晚於龍山文化但早於商文化的大型遺址,這就是後來被稱為探索夏文化關鍵的“二里頭文化”。
經歷61年的考古發掘,二里頭遺址不僅發現了宮殿建築群、貴族專用的綠松石,在編號02VM3墓葬中還發現了象徵權力的龍型器。二里頭一期遺址總面積超過了100萬平方米,是同期伊洛平原最大的聚落中心。種種跡象表明,二里頭的確具備都邑屬性。
此後,包括河南文物局在內的眾多機構、學者,都將二里頭遺址認定為夏朝中晚期都城—斟鄩。
但不容忽視的是,將二里頭視作夏朝都城,證據仍有不足。首先是時間不對。碳十四測年表明,二里頭遺址的時間跨度為公元前1750年至公元前1520年,這就意味著二里頭是兼跨夏商兩個朝代的。就考古學而言,二里頭一、二期文化落入夏紀年,而三、四期文化則進入了商紀年。
不過,二里頭卻並未發現明顯的毀壞痕跡,甚至到了第四期,也就是進入商紀年的時期,二里頭仍有新的建築在營建,文化並未出現被疊壓或中斷,並不像遭遇過王朝更替。
這與陶寺遺址和殷墟晚期發現的大規模暴力破壞截然不同,也與清華簡《尹至》所記載的商湯克夏後,下令“一勿遺”,欲圖趕盡殺絕的場景完全相反。
值得一提的是,二里頭至今都未發現王墓,不排除它在夏代只是普通城邑或陪都的可能,也不排除它本身就是商文化的城邑(商文化出現時間早於商朝建立)。
其次是與文獻記載不符。《左傳》《史記》所記載的夏墟在汾澮之間,也就是晉南一帶。《史記索隱》曾雲:“夏都安邑,虞仲都太陽之虞城,在安邑南,故曰夏墟”。
所謂“墟”,是朝代滅亡前都城所在地,古本《竹書紀年》曾提到:“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亦居之”。顯然,二里頭的年代上限無法追溯到太康時期。此外,甲骨文中屢屢提到的“西邑”一詞已被清華簡所證實為“西邑夏”(夏都),從方位上講,安邑恰在偃師商城以西。
第三,與商湯滅夏路線不符。商湯伐桀的路線在《墨子》《呂氏春秋》《史記》中均有提及,商湯在潼關一帶沿山地北上並渡過黃河,自西向東出其不意偷襲夏都。夏商鼎革之戰的鳴條所在地正是在安邑西(《括地誌》:“鳴條戰地,在安邑西。”
將二里頭視作夏朝晚期都城,仍有諸多疑點無法解決。退一步講,即使二里頭找到了夏都的確鑿證據,但其所代表的依然是夏晚期,夏朝建立的痕跡,仍需透過考古尋找。
夏朝究竟在哪呢?這還得從大禹治水說起。大禹治水是夏朝建立的關鍵因素,正是因為大洪水的存在,夏后氏才成為天下共主,公天下變家天下。
目前,關於上古時期的這次大洪水證據已經被考古所找到。中美聯合研究小組在位於黃河上游的積石峽附近找到了體量在110億至160億立方米的洪水遺蹟,碳十四測定為公元前1920年左右。
而據全國第二次文物普查聚落材料研究表明,公元前1900年前後的,黃河中下游聚落數量出現了斷崖式下降,人口銳減、文化倒退,殘存的城址中均發現了大量淤泥。
以上研究表明,上古時期的大洪水是真實存在的,但發生的時間節點並非夏代初期,而是發生在龍山文化向二里頭文化的轉折時期,這一發現,顯然對大禹治水形成了質疑。
這就導致大禹治水的傳說變成兩種可能:一是二里頭興盛於公元前1900年大洪水過後,夏人基於自然崇拜,將洪水退去的功勞算在了一百多年前的始祖大禹身上;二是夏商周斷代工程存在錯誤,夏朝建立原本就在公元前1900年這場大洪水過後,當然,後一種可能性較小。
縱觀整個黃河流域,大洪水過後,只有陝西的石峁和晉南的陶寺成為災變中的異數,其在公元前1900年這場大洪水過後保持了興盛,甚至南下擴充套件到整個中原地區。而陶寺和石峁的年代下限也都進入了夏紀年範疇。
可見,如果二里頭被確認為夏朝中晚期都城的話,那麼夏朝的肇始還得在陝西和晉南一帶尋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