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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相戀乃是人之常情,不管中國還是外國,都少不了甜言蜜語,向對方發誓愛情的忠誠。

對於這種舉動,國人形象地用“山盟海誓”來形容,希望愛情像山和海一樣永恆不變。

然而愛情真的能像山和海那樣永恆嗎?

山盟海誓”原文最初出自南宋·辛棄疾的《南鄉子·好個主人家》:“別淚沒些些,海誓山盟總是賒。”

這句詩是辛棄疾送給另結新歡的女子,以戲謔的口吻說女子離開舊主人,沒有流下一滴眼淚。所謂的“海誓山盟”不過是虛無縹緲的哄人鬼話。

無論“山盟海誓”是否能夠實現,作為愛情約定,早在西周時期,國人就已經將其上升到“生死之約”,以死談情說愛。

詩經《鄘風·柏舟》中曾描寫一位少女看上了柏木舟中一位漂亮的小夥子,發誓非他不嫁。說:“之死矢靡它(至死不改心腸)!”“之死矢靡慝(到死不變主張)!”

又如在《王風·大車》中,一對痴情男女發誓說即使今生不能同室,死也要同穴。

“毅則異室,(活著不能在一室),死則同穴(死後同埋一個坑)。謂予不信(我說的話你別不信),有如繳日(就讓太陽來作證)!”

這是有據可查的有關愛情“山盟海誓”最早誓詞。從文中不難看出,古人把愛情看作和生命一樣重要的存在,甚至更為重要。

到了漢代,隨著文學水準的提高,愛情約定也被推波助瀾從“生死共存”進一步上升到新的層次,以“天地為證”。

以漢代樂府詩《上邪》為例: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一位年輕女子以皇天后土發誓,除非山變平地、江水枯竭、冬天起雷、夏日飄雪、天地相合,才敢與戀人絕情。這種愛情是何等激昂大氣,何等涕泗滂沱。但也開了一個壞頭。

從此以後,但凡提到愛情,不以“天地山河”發誓就顯得缺乏誠意。文學作品中大量湧現“海誓山盟”的內容。

以敦煌曲子《菩薩蠻·枕前發盡千般願》為例,為了表達對愛情的堅貞不渝,男主人以六種自然景物發誓,強調愛情與山河同在,與日月共存。

“枕前發盡千般願,要休且待青山爛,水面上秤錘浮,直待黃河徹底枯。白日參辰現,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見日頭。”

諸位細品,細細品,是不是《上邪》一個腔調。

從宋代之後,“山盟海誓”頻繁出現,如金人元好問《遺山集·西樓曲》:“海枯石爛兩鴛鴦,只合雙飛便雙死。”又如無名氏《碧桃花》中的“他將山盟海誓言,向羅幃錦帳眠。”等等都充分反映出“山盟海誓”的盛行。

不但老百姓喜歡這一套,就連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也搞過“山盟海誓”。

1962年,年僅37歲的李淑賢經人介紹認識了溥儀,並彼此相愛。因為有過兩段婚史,為了打消溥儀的顧慮,李淑賢發誓說:“樹可枯,石可爛,我的心,絕不變。”

溥儀欣喜如狂,馬上接上去:“山有頂,河有源,愛情之花,永不凋殘。”最終,李淑賢成為溥儀的第五任、也是最後一任妻子。

毫不誇張地說,中國幾千年文明,其實就是一部“山盟海誓”發展史。然而對愛情是否真的忠誠,靠著不是花言巧語,而是實際行動。

如《孔雀東南飛》,東漢建安年間,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和妻子劉蘭芝真誠相愛,焦母卻強行拆散了這段美好姻緣。

夫妻兩人互相起誓:除了他們倆重新結合,決不另娶另嫁。當兩家逼他們另婚時,一個“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塘”,一個“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這種忠於愛情的高尚情操,受到人們千百年來的傳頌。

然而也有反面典型,如戲曲中的陳世美,沒有功名以前和秦香蓮海誓山盟,一旦中了狀元,招為駙馬,就翻臉忘情,不認前妻,幹出了殘害妻兒這等令人髮指的禽獸行徑。遭到了歷代社會的譴責和唾罵。

“山盟海誓”既然是以大海、高山作證,但說到底,所謂的可歌可泣的愛情大多以悲劇收尾,所有的甜言蜜語如果不是以結婚為目的,都不過是耍流氓,一段美麗的謊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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