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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鄧麗君唱了一首頗有意思的歌,叫做《回孃家》。其中“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身上還揹著個胖娃娃”這兩句,至今很多人仍會唱。這首歌唱的就是出嫁的女兒回孃家的情形。

小時候筆者唱這首歌時就在想,為何非得兩隻手都拿東西,導致娃娃只能背在背上呢?後來問外婆,她才跟我說了說出嫁的女兒回孃家的習俗,這就是老人常說的大年初二回孃家,有“3做2不做”。

女兒回孃家省親,是一種最古老的民俗文化,回孃家的情形不同,叫法也就不同。比如女兒嫁出去3天后,要回門,這叫做“歸寧”。“歸寧”這個詞很早就有,早在《詩經》裡就有“害浣害否?歸寧父母”。而後《左傳》等典籍裡,也有關於它的記載。只有歸寧完成了後,婚事才算真正的結束。

而大年初二回孃家,則是約定成俗的。一般來說,初一出嫁女兒要守在婆家,直到初二才開始陸續走親戚。為了表示對父母的尊重,走親戚基本上都是以回孃家開始的,之後幾天才開始去別的親戚家。而這所謂的“3做2不做”,其實也大有講究。

首先是3做,3做的意思是回孃家有3件事,是一定要做到的:

第一件事,丈夫一定要陪著妻子一起回,這主要是為了顯示對老丈人一家的尊重,這一點比較好理解。

第二件事,要給侄子侄女們準備好壓歲錢。一般壓歲錢給的時間是在年夜飯過後,但就算是這時已經給過了,大年初二回孃家時也該準備一個紅包,這代表著姑姑、姑父的心意。

第三件事,回孃家的時間一般該在上午,趕在午飯前到達。老丈人一家一般會準備一桌子飯菜,這叫“請女宴”,有時候比年夜飯還豐盛。

而所謂的2不做,也是非常有意思的,指的是有兩件事不能做:

第一件事,送去的禮品不能成單。這也就是為何《回孃家》這首歌裡,是左右手都拿了東西的,就是為了湊雙數。早期各家各戶條件一般時,往往會送上兩斤白糖、四塊大餅、兩斤肉,數量都是雙數。

這第二件不能做的事,則讓不少年輕夫妻表示為難了,這就是:在孃家住的時候得分開睡。在很多地方,初二女兒女婿是要在家裡住上一晚的,第二天吃過早飯才離去。而在孃家住的時候,父母也會要求她們分開來住,全國大多數地方都有這個習俗。

至於原因則說法很多。有些地方流行一種說法,叫做“不給人成雙”,認為讓人成雙會後對孃家的運勢不好,畢竟回到孃家後是女兒的身份,妻子這一身份要暫時放下。不過這一點,對很多年輕夫妻來說確實有些難。畢竟很多夫妻早就習慣了同床共枕,而且丈夫對媳婦家一般不是太熟悉,往往會出現認床的情況。

不過這“3做2不做”的說法,說到底也只是一種習俗而已,並沒有什麼科學的道理。比如回孃家時,如果丈夫確實有工作在身,不能陪著前去也是沒辦法的事,對此大家都應該能理解。夫妻回孃家,是否需要按照當地的習俗來,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讓岳父岳母開心就行。只要要求不是太過分的,作為晚輩還是應該配合一下的。對此事,大家怎麼看?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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