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稱姓名
一是,自稱姓名或名;
一是,用於介紹或作傳;
還有就是,稱所厭惡、所輕視的人。
2、稱字
古人幼年命名,成年(男20,女15)取字,字和名有意義上的聯絡。
字是為了便於他人稱謂,對平輩或尊輩稱字是出於禮貌和表示尊敬。
3、稱號
號又叫別號、表號。
號,一般只用於自稱,以顯示某種志趣或抒發某種感情。
對人稱號也是一種敬稱。
名、字與號的根本區別是:前者由父親或者尊長取定,後者由自己取定。
4、稱諡號
古代帝王將相、高階官吏、著名義士等死後被追加的稱號叫諡號。
5、稱齋名
指用書齋或書室雅號來稱呼。
6、稱籍貫
以某人的籍貫做稱呼。
如,唐代詩人孟浩然是襄陽人,故人稱孟襄陽。
7、稱郡望
蘇軾是四川眉州人,可他有時自己戲稱“趙郡蘇軾”、“蘇趙郡”,就因為蘇氏家族是趙郡望族。
8、稱官名
古人也有以人官名做稱呼的。
如,孫權曾被授討虜將軍的官職,故被稱為“孫討虜”。
9、稱爵名
如,北宋王安石封爵荊國公,世稱“王荊公”。
10、稱官地
指用一個人任官之地的地名來稱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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