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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資料中的史前文化

在論述炎黃堯舜開拓中華文明的動人史蹟之前,有必要先介紹一下有關原始社會的考古資料。近百年來,我國的考古工作有了許多重大的發現。考古資料雖然沒有文字說明,但它卻是未經後人改動過的真實文物,將其與古史記載以及科學的歷史理論結合起來,對了解原始社會的歷史真相有重要意義,也可以與炎黃等開創中華文明的歷史互相印證,從而證明炎黃及其前後的歷史不是虛構,而是寄託了人們的崇敬心情和美好希望的相當真實的存在。

1929年,著名考古學家、古人類學家裴文中教授和中國工人一起,在北京城西南的周口店龍骨山,發現了一個儲存完好的頭蓋骨以及大量猿人的骨骼化石,可惜這些珍貴文物在1941年以後失落了。新中國成立後繼續對北京猿人遺址進行發掘,又發現了屬於男女老幼約40多個人身上的骨骼,包括完整或較完整的頭蓋骨6個,還發現了當時猿人制造的近十萬件大小石器以及由於長期使用火而堆積成的灰燼。周口店發現的古代猿人被稱為中國猿人北京種,俗稱北京人。北京人的化石豐富而全面,成為研究50萬年前遠古祖先生產和生活情況的重要資料。

北京人的頭骨與現代人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具體表現為前額低平,眉骨突出,嘴巴前伸,下胲後縮,牙齒粗壯,面部較短,有點類似於現代猩猩的形狀,反映了其是從類人猿進化而來的。他的腦容量約1059毫升,約等於現代人腦量平均數的80%,遠較當代的猩猩要大。據研究,北京人已直立行走,從而促進了下肢骨的進化。股骨(大腿骨)已有與現代人類相似的特點,但髓腔很小,管壁很厚。由於直立行走,北京人的上肢已從行走的工具變成從事勞動和生活的工具,上肢骨與下肢骨相比更接近於現代人。特別是上肢的肢掌已從地面解放出來,逐步演變成能從事勞動的手。總的來說,北京人的手和腳較進步,而頭顱類似於猿,這也證明正是勞動推動了從猿到人的轉化。由於從事勞動生活需要思考,逐漸產生了音節性的語言,進而推進了腦的發育和進化。由於手的勞動使上肢最先進化,爾後引起四肢的分化,下肢的發展落後於上肢;腦及腦殼是隨著手的勞動和四肢的分化而逐漸發展的,所以儲存了更多的原始性質。

北京人已懂得用敲打過的石頭製成原始工具進行生產勞動。這種石器經過敲打,一面或幾面帶有刃部,可以刮削和切割,但未經磨製而很粗糙,故稱為舊石器。木器和木棍之類是經石器砍斷刮削過的又一工具。北京人還使用骨、角製成的原始工具。

狩獵和採集,是當時從事的主要生產活動。他們捕獵的野獸主要是鹿類,還有羚羊、虎、豹、獼猴、犀牛、象等,另外還有水中的魚、樹上的鳥。豐富的肉食為他們提供了蛋白質和脂肪。北京人還在洞穴外的原野和森林中從事採集。樹上長出的果實、地下植物的塊根,成為他們的主要菜蔬。據研究,當時周口店地區氣候溫和,樹木繁茂,水流充足,動植物資源豐富,這為北京人提供了最基本的居住場所和食物倉庫。

生產力的極端低下和科學技術的極不發達,使北京人過著極為簡陋原始的生活。為了同大自然抗爭以維持自己的生存,北京人過著共同勞動、共同協作、共同消費的原始共產生活。他們白天一起勞動,男人多從事狩獵,女人多從事採集,得來的動植物經過洗刮燒烤後一起食用,晚上在洞穴內男女不分輩分地睡在一起。極端艱苦的生活條件,使北京人的壽命很短,已發現的40來個個體死於14歲以前的佔了1/3。1949年以後發現的雲南元謀猿人、陝西藍田猿人,時代比北京人早,但發掘的材料遠不如北京人豐富。

到了約距今十萬年前,猿人逐步進化成為古人。古人階段的我國人類化石較多,可以丁村人和許家窯人為代表。古人的骨骼較北京人略有進步。在生產技術上仍使用打製石器,但加工技術有了進步,又出現了用於投擲的石球等工具,捕獲野獸的能力有了提高。當時已發明了人工取火的方法,使原始人類的活動範圍進一步擴大,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有了加強。

到了距今約五萬年至兩萬年前,古人進化成為新人,原始群體逐步演化成早期的母系氏族公社。這一時期的古人類有廣西的柳江人,北京的山頂洞人等,而以山頂洞人為代表。山頂洞人的原始文化,揭示了母系氏族公社形成時期的社會生活。

山頂洞人發現於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的山頂洞,與北京人化石發現於同一座山。共發現三具頭骨以及屬於8個個體的其他體骨和牙齒。據測定,山頂洞人活動時間在距今18000年前。當時的生產技術有了新的進步,石器的型別增多,更適合於狩獵、刮削和切割,能在木棒尖端綁上石矛用於射殺野獸,可以捕獲一米多長的大魚。骨針的發現說明當時人們已能縫製獸皮衣服。山頂洞人制造的骨針是用獸骨刮削和磨製而成,針尖圓鈍,針孔用小而尖銳的尖狀器挖成,骨針殘長83毫米,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縫紉工具。

裝飾品已經開始出現。成串的大小不一的小石珠、穿孔的獸牙、截成小段的獸骨、加工修飾過的鳥骨、魚骨和海蚶殼等,經過打磨、鑽孔,有的還用赤鐵礦粉染成紅色,用動物的皮或筋穿起,掛在頭頸上,成為美麗的象徵。加工礫石、牙、骨、殼需要較高的技藝,而群體內有一部分人脫離生產勞動專門從事裝飾品的製造,正反映了當時生產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原始藝術的產生即始於此時。

生產力的發展,原始藝術的產生使山頂洞人萌發了最早的宗教觀念。山頂洞人遺址發現的一具青年女子、一具中年女子和一具老年男子的人骨化石,都佩有裝飾品,身旁有生產工具,骨架四周有用赤鐵礦的紅色粉末撒成的圓圈。紅色的赤鐵礦粉生命和鮮血的象徵,是活人對死者靈魂不滅、死後獲得新的生命的祈求,是一種原始的宗教意識。

生產力的發展使社會組織有了進步。根據世界歷史的普遍規律,由原始的血緣群婚過渡到族外婚,便產生了萌芽形態的母系氏族公社。猿人階段的最初人類是實行原始雜婚的,即一個原始群體內部男女老少互為夫妻。後來發展到古人階段產生了血緣家族,即一個群體內的同輩兄弟姐妹互為夫妻,這是人類最早的家族形式。到新人階段產生了族外婚,即一個原始群體內的一群青年男子集體“出嫁”到另一個原始群體內與一群青年女子互為夫妻。這種族外婚的家庭形式避開了同一血緣組織內的近親婚姻,有利於子女的健康和群體的發展。但由於實行集體婚姻,夫妻關係不固定,一群本族內同輩女子是“嫁”過來的男子的共同妻子,一群“嫁”過來的同輩男子是本族內同輩女子的共同丈夫,“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從族外婚開始起,原始群體逐漸演化成母系氏族,氏族內血統按母系計算,子女留在母親的氏族內,子女長大後兒子集體“外嫁”而女子繼承血統,氏族由一位經驗豐富的年長女性任族長。氏族內實行共同勞動,共同分配,人人平等,互相協作幫助的原始共產生活。

山頂洞人的考古發現證明,當時已處於母系氏族公社形成時期。

到了距今約一萬年以後,我國的母系氏族公社進入繁榮時期,新人進化成為現代人。當時的人們居住區域已擴大,由過去的幾個點發展到面。母系氏族公社繁榮時期的考古遺址遍佈於黃河流域、長江流域、珠江流域以及東北、內蒙古、西北地區。而以遍佈於黃河中上游的仰韶文化最為典型。

仰韶文化因1921年首先發現於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而得名,距今約六千多年,現已發現該文化遺址達1000多處,遍佈於黃河中上游及漢水上游。在仰韶文化眾多遺址中,西安半坡村遺址具有相當的代表性。

考古發現證明,當時人們已有了原始農業,人工種植粟子(小米)和蔬菜,粟成為居住於黃土高原的仰韶先民最早培植成功的糧食作物。仰韶先民們開始飼養家畜,豬和狗成為當時最主要的品種。陶器的製造是這時的重要發明。仰韶文化的陶器底色為赭紅色,上面畫有黑色圖案,以幾何形和蟲、魚等動物為主。陶器的使用,使原始先民能夠烹煮食物,盛放飲料和食品,對人們生活的改善起了重要作用。仰韶文化的陶器因有彩色而被稱為彩陶。

仰韶文化時期,人們已不再赤身裸體或以樹皮、獸皮為衣,而是已經有了原始紡織業。在半坡等村落中,發現了陶紡輪、石紡輪、骨梭等原始紡織工具。當時人們利用野生的麻質纖維,透過紡輪捻製成麻紗,織成粗麻布。

在生產工具上,仰韶文化時期有了磨製石器,考古學上稱使用磨製石器的時代為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屬於新石器時代的早、中期。磨製的石器較光滑而有鋒利的刃部,多數還鑽有孔,可以綁上木棍,因而提高了生產效率。磨光鑽孔技術也用於骨器製造,各地曾有較多的經過磨製的魚叉、魚鉤、鏃、刀、針等出土。經過磨製的用石、骨、玉製成的珠、管、璜等裝飾品也比山頂洞人制造得更為精美。

除了農業和人工飼養家畜外,漁獵和採集仍是當時重要的生產活動。人們使用較進步的工具捕獲鹿、羚羊、獐、野豬、野兔及其他飛禽走獸、魚蝦蚌類,採集多種野生植物的果實和根莖,用陶器烹煮成食物,改善了生活條件。為了表達意念和資訊,當時的原始先民開始在陶器上刻畫符號。

仰韶先民的居住條件也有了大改善。人們已不再住在自然形成的山洞裡,開始建造房屋。仰韶文化的房屋多數為半地穴式的有方有圓的泥質小屋,以所挖下的坑壁為牆基,周圍豎立木柱,和屋內的大木柱共同支撐屋頂,屋頂蓋以草塗上泥,四周牆壁均加草抹泥。房屋的建造使人們擺脫了自然環境的限制,能夠住到更廣大的地區了。

1973年發掘的浙江省餘姚縣河姆渡文化,是南方母系氏族公社繁榮時期的典型遺址。河姆渡文化與仰韶文化有類似的文化特點,但也有南方文化的特殊性。人工種植水稻、木製榫卯結構和骨耜的使用,是河姆渡文化的三大發明。這證明七千年前江南地區的原始先民,已住進較仰韶先民更為高大通風的木結構房屋內,食用人工種植的水稻,用骨耜(鏟)進行生產勞動了。

母系氏族公社繁榮時期的社會組織,可以半坡氏族來說明。一個母系氏族,是當時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基本單位,由一位始祖母所生的若干代最親近的親屬組成一個血緣群體,世代居住在一起,血肉相連、生死相依。半坡氏族居於幾萬平方米的村落內,遺址內有三條圍溝,其中一條是環繞在居住區周圍的大圍溝,深、寬各五六米,將村落與外界隔開,應為防禦性設施。兩條小圍溝在居住區內,可能是區別氏族內不同家族的界線。居住區中有一所大房子,應為氏族成員公共活動和開會議事場所,也是老人小孩住宿之處。另外有幾十座小房子,排列在大房子的北側四周,房門口基本南向,都朝向大房子。小房子應是當時族外婚或由族外婚向一夫一妻制過渡形態的對偶婚(不牢固的一夫一妻制)時期成年男女生活睡覺之處。村落外有氏族的公共窯場和公共墓地。氏族成員在一位母系族長的組織領導下,生前共同勞動,共同消費,人人平等,互相幫助合作;死後不分地位高低地葬入氏族墓地,彼此永不分離。

到了距今四五千年前,母系氏族公社瓦解,產生了父系氏族公社。這一時期我國的原始文化遺址更多了,而以遍及黃河中下游的龍山文化為典型。在考古學上,把這一時期視為新石器時代的晚期。

從母系氏族公社到父系氏族公社的過渡時期,生產力有了較大的發展。磨光的石器轉向大型、裝柄,便於開墾荒地,發展鋤耕農業。收穫工具有了蚌刀、石刀、牙刀、骨鐮,更輕便銳利。南方多水地區逐步應用竹千篰,成為後代水車的雛型。飼養的牲畜除豬、狗外,還有牛、羊、雞、馬等。採集和狩獵來的動植物也更多。陶器的製造也有進步,逐步從火候較低、質量較疏鬆的灰陶、彩陶過渡到火候高、質地更堅硬的黑陶。陶器的種類也大大增加,並開始使用輪制技術。

無論在農業、畜牧業,還是手工業等領域,生產力的發展使身強力壯的男子都起了更主要的作用,男子生產的勞動產品比女子更多,逐漸把一些簡單的物品如豬骨、卜骨、工具等存為私產。但是按照傳統制度,婦女是氏族的領導,血統按母系計算,女子只能留在母親氏族中。男女在生產和氏族中地位的改變終於造成了繼承製度和婚嫁習俗的改變。透過不懈努力,誕生了一項“決議”:從今以後女子出嫁到男方氏族中,和男方氏族的一群同齡男子集體成婚,孩子留在男方氏族中,血統由父系繼承。從此母系氏族轉變為父系氏族,族長由女子擔任轉變為男子擔任。

父系氏族的產生是生產力發展,男子在生產中作用的提高和私有制產生的必然結果。在父系氏族公社裡,私有制已經產生,男性對女性的奴役、族長對氏族成員的剝削亦已產生。所以恩格斯曾說,母權制的顛覆、父權制的產生,是婦女遭到的一次最大的失敗。

龍山文化遺址深刻地揭示了父系氏族公社產生後人與人關係的變化。婚姻形態由群婚形態和對偶婚形態下的從妻居改為從夫居,由男方集體“出嫁”轉變為女方嫁到男方氏族中,不穩定的對偶婚逐漸向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過渡,婦女從在生產勞動中佔主要地位逐步降為從事家務勞動,變成為男方生兒育女的工具。在龍山文化晚期發現的多處一男二女合葬墓中,男子仰臥居中,二女分列左右側臥於其旁,臉朝向男方,下肢後屈成跪狀,上肢或屈於胸前,或向前伸向男子的胸部,表現出屈辱、侍奉的樣子。男女三人當然不可能同時死亡,二女應是男性死者的妻妾,是為其夫殉葬的。

龍山文化遺址還發現成年男子與小孩合葬。一對成年男女與小孩合葬的現象,反映了父權制下以男子為中心的個體家長制家族的形成。在龍山文化和山東大汶口文化的父系氏族墓地,出現了大、中、小墓相差懸殊,隨葬品多寡不均、貧富懸殊的現象。由此可知,父系氏族公社時期,雖然生產資料公有制還佔主導地位,原始的平等關係基本上得到保留,但是私有制已產生,階級對抗已形成,婦女已逐漸淪為附屬品,原始宗法制度已經開始萌芽。

私有制的發展產生了爭奪和戰爭,為了在爭戰中得勝,各個近親父系氏族組成部落,各個部落又聯合起來組成部落聯盟。中國古史傳說中的炎帝、黃帝、蚩尤爭戰的故事,正是從原始社會過渡到階級社會的歷史縮影。

上述主要根據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和中國的考古資料論述的中國原始社會發展的概況,與古史記載的遠古英雄人物創造歷史的傳說可以互相印證,共同反映出我國原始社會發展的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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