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考古】
良渚遺址的考古發掘,使我們知道該地曾經存在一個十分輝煌的古代文明,而考古學家譽之為“這是中國迄今為止發現最具說服力的古代文明之一”。
良渚遺址規模宏大,其遺蹟、遺物表明此地——社會等級制度分明,社會生產力、農業、畜養業、水利工程、城市規劃等,達到甚至超過世界上許多古老的文明遺址。
良渚城址分外城、內城、宮殿區,城外建有護城牆,以及建有保護城市免受水災和利於農田灌溉的大型水利工程。該遺址的建立,用工量非常巨大,需耗數千萬人更年累世之功,方能營造完成……在這裡除了目前無法探實的青銅器金屬器和文字外,其它所有構建人類文明的元素,都頂格充盈。
顯然,沒有發現文字、青銅器的遺址,便不算人類文明,這樣的國際通則,在良渚遺址徹底失效了。
目前考古學者都以為,良渚是“王國”、有“王城”、“王權”、“王墓”,尤以“王墓”為主要依據實證。
考古發現與所得結論:
(1)“反山”墓址系人工堆築的土墩,海拔約10米,面積約3000平方米,相對高度約6米,用工量巨大,這無一不在彰顯其重要性以及特殊性,當時古代“良渚”最重要的政權人的埋葬遺址,古城遺址的莫角山西北方向,便是良渚王陵墓地。
(2)反山12號墓,是良渚文化中隨葬品最多的“大墓”,玉器以單件計達647件(細小的玉片、玉粒還不包括在內)。
(3)12號墓在墓址南排居中。
(4)12號墓出土了目前已發現體量最大的玉琮和唯一的一件刻有“神徽”圖案的玉鉞,墓主人無疑是一位集神權、王權和軍權於一身的良渚國王。
【良渚新釋】
反山12號墓,並不具備——“王”象!
雖然12號墓主是目前考古良渚,挖掘到的身份最顯赫的人,但其墓中出土遺物,沒有一件是“王”器,以及無一能表明其“王”人身份。
有璧、有琮、有鉞在墓中出現,可以表明良渚具有“三皇五帝”大中華一統性的文明基因,但這依然與“王”權無關。
《周禮》記錄,古代把璧、琮、珪、琥、璜,作為玉禮器之六器、六瑞。
在實際的考古發掘中發現,古人常把玉器作為祭祖、祭神、祭天地、祭四方等之用,並且這樣的做法,早就出現在人類社會的上古文明時期,很多早期遺址都出現《周禮》所說的“六器”,還有玉鉞、環、玦,以及動植類的象形圓雕玉器。
良渚文化中,就有大量的玉璧、玉琮、玉鉞等玉器,其數量之多、品類之廣、製作之精……在眾多考古遺址中當屬首屈一指。
“玉路”也是文明發展之路,故其也是文明探索的方向之一。
●談『璧』
在早期人類文明社會,玉璧是陰器、女器、母器的象形器以及代表,它跟生殖崇拜有關,故被古人用作祭器,且被視為極其珍貴的禮物。
古人用玉璧祭天、祭山、祭陽、祭公、祭祖等,意為將“母”獻“公”、以“陰”獻“陽”,讓陰陽、公母的二維關係更加和諧相配,並藉此祈求人類萬物生生不息、永不凋落。
玉璧是中華文明“玉文化”中,最核心的器物之一,它伴隨人類文明綿延不絕,在每個人類文明的每個時期,都能找到它的身影。可以確定,玉璧是人類文明的信物,它承載著人類文明的重要資訊。
良渚的考古,是把玉璧列為“王”器,而核定良渚文化為“王朝”文明,這樣的理由其實並不充分,因為玉璧所代表的含義,主要是古文明對生殖崇拜的一種宗教思想,它並不能代表“王”。
良渚12號墓的玉璧,並不是“王”的玉璧,因為它不具備 “王”璧應有的特徵。若是“王”璧,即使作為陪葬品,也會帶有“王”的標誌。“王”璧應該具備:
上——能獻天、獻祖;
下——為(王)墓主擁有,能獻於“四方”祖神,及天下“陽”神。
這樣的形制/特徵,才是古代“王”璧的象徵。反山12號墓的玉璧,顯然不具有上述作用,僅憑這些便能判斷12號墓主——他不是“王”。
目前的考古學,還無法分辨:“王”玉璧的特徵是什麼?這也是考古輕易錯下“王”結論的原因之一。
●說『琮』
以出土所見,琮是一種內圓外方的筒形之器;至於玉琮的功能,則是眾說紛紜:
有說,琮是煙囪崇拜的禮器,是家族祭祀的物件;
有說,琮是象徵“地母”的女陰,是生殖崇拜的物件;
有說,玉琮是男根之函;
有說,琮是織布機的部件;
還有說,琮是人溝通天地的媒介,琮外象徵地,內圓象徵天,中孔穿的柱子象徵天地柱,象徵天地間的貫穿;
……
以上說法,哪種為真?目前尚無定論。
中國古代傳承,有“玉璧祭天”、“玉琮祭地”的禮制。有人說,以“玉琮禮地”是戰國秦漢間經師們的附會,因為玉琮在很多古墓遺址有所發現,而且還是人的陪葬器之一,這與“禮地”的禮制不符。
更多學者則根據其造型和紋飾特徵,推測其為巫師通天地、敬鬼神的一種法器,有原始的巫術色彩,至於具體的使用方法還有待考證。玉琮在商周尚還常見,戰漢以後方才少見。
且考古挖掘的種種現象表明,琮與原始宗教以及祭祀禮儀關聯密切,其主人有的是部族族長,或是種族的酋長,或是大祭司巫師等上層人物,身份越顯赫,則琮越多,也越大。
由此推斷,良渚反山12號墓的最大玉琮當為“王”琮無疑,其墓即為“王”墓。
良渚文化反山12號墓出土大玉琮的解析:
琮通宗,即且宗,是父系氏族的族且,是人族的根本,是眾族屬之尊之本。
玉琮呈現的是男根之函,是男陽器與地母方形,構成天地、公母、陰陽相配合之徵象,它是人類二維繫統的生殖崇拜。
玉琮上的紋飾,是部族所屬的圖騰;玉琮的節數,還可以作為宗族代數的界定,即今人所說的“祖宗多少代”。
良渚大玉琮的紋飾,是部族的圖騰(前文已釋),它是“有虞”部落即“幕”國的圖騰。
“有虞”簡稱“有虎”,“人騎虎”即是其簡化圖紋。這樣的圖騰形象,刻在琮“角”(角即國),表明其所屬為“國”;同時它又刻在“角”中,表明其為一國之君,即有一方之人。
另刻鳥圖騰,則表明“有虞”禘其母源“成鳩氏”,即其遠祖為“人皇氏”、“鳩母”、“六祖鳥”。
良渚12號墓,出土最大的玉琮,是國琮,表明其為“有虞國”(幕國)的第一代(琮兩節,天一、地二,故琮為二節),或第二代(琮為二節)國君。
若為“王”琮,王為天下宗主,故王形、王圖應在琮“中”,以表明王有天下四方。良渚之琮,不為如此之貌之徵,即可確定其非“王”琮。
●解『鉞』
良渚反山12號墓,墓主胸前的玉鉞並非——“王”鉞!
鉞,《說文》曰:“鉞,大斧也,一名天戉。”
君王用鉞,象徵——征伐!鉞是“生殺予奪”的最高權器。
《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史記·殷本紀》:“賜弓矢斧鉞,使得征伐,為西伯。”
《禮記·王制》:“諸侯賜弓矢然後徵,賜鈇鉞然後殺。”
古鉞是天子法器,又稱王鉞、天戉,主管天下生殺。天子(王)賜諸侯以鉞,使其代為徵殺。所賜之鉞,稱“伯”鉞,或“侯”鉞。
上古時期,鉞只能賜予東、西二伯,此二者又稱“天子之老二人”。
《禮記·王制》:“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即天子(王)把天下劃分為左、右,然後讓東、西二老去掌管。“東、西二老”即“東方諸侯”和“西方諸侯”兩位重臣。
《孔從子·居衛》:“古之帝王,中分天下,使二公治之,謂之二伯。”
反山12號墓出土的玉鉞,即是“王”賜給“東夷”伯的伯鉞,以令墓主擁有徵殺之權。
說它不是“王”鉞,主要是其不具有“王”鉞的特徵及圖騰。
12號墓出土的鉞上,紋飾為“有虞”圖騰,鳥圖騰為“有虞氏”祖源『成鳩氏』的圖騰標誌。
戰國楚奇人“鶡冠子”在其書中說:
(成鳩氏)有天下兵強,世不可奪……成鳩所謂得王鈇之傳者也。王鈇者,非一世之器也,以死遂生,從中制外之教也,後世成至孫一靈羽理符曰䋸。
反山12號墓主,左手邊的玉鉞就是斧鉞的傳承過程,只不過墓中的玉鉞是“賜”鉞的象徵物,或者說是陪葬紀念物而已。
古傳“有虞秉鉞”,其實指的是有虞持有“王”賜之斧鉞,借指有虞掌握兵權,擁有徵殺之權。
綜上,考古根據良渚遺址宏大的規模,出土特別的玉琮、玉鉞、玉璧等,先是得出良渚反山12號墓——墓主為“王”,墓為“王”墓,後又反推及復原出『王的葬儀/王后的葬儀』和『良渚社會等級』,示意圖如下:
圖中所羅列的玉璧、玉琮、玉鉞,若如我所言,不具“王”器特徵,就不能證明墓主為“王”,那麼其後的所謂“良渚等級”和“王的葬儀”等復原工作,不僅起不到積極的作用,反而會把探索拉入歧途當中。(把錯誤的考古結論當成“標尺”,再用此“標尺”去丈量它物,結果只會錯得更加離譜)
後面還會對反山12號墓出土的遺物,一一解析與還原,進一步揭露墓主的身份。
(連刊文章,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