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是一個奇特的時期。在這個時期裡有的諸侯君主好色,上到庶母下到兒媳大小通吃;有的諸侯君主好戰,外可假道伐韓內能平定附屬動亂;有的諸侯君主好鶴,封官認子終是被剁為肉泥徒省衣服肝臟爾……
在這些各式各樣的春秋諸侯中,有這樣一個另類的存在。他謹小慎微,即便諸侯之位唾手可得也絕不跨越雷池一步。他被很多研究歷史的人嘲笑。因為無論是他的父親還是他的兄弟,無論是在內的貴族還是在外的其他諸侯。似乎每一個跟他有交集的在史書中留下名字的人物都在欺負他。
他就是—魯隱公。但這個一生都過得無比謙和的魯隱公卻在隱公五年任性了一次。隱公五年,魯隱公在開年不久,在自家大臣的堅決反對聲中,決定要出去浪一下,他要去棠地觀魚。
觀魚於棠春秋時期魯隱公五年春,這是一個風和日麗的日子。經過五年的努力魯國的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對外,魯隱公終結了與周王室的暗戰,終結了魯惠公起開始的魯宋之戰。在結束與大國的爭鬥後,魯國對小國極國用兵,透過這次用兵,魯國向整個天下展現了自己的軍事實力。
對內,魯隱公穩住了國內的各家氏族,透過司空的水利系統另闢蹊徑地掌握了軍權,透過極國調走了費伯,透過籠絡附屬邾國打到了穩外安內的目的。
此時的魯國,對外無戰爭,對內經濟高速發展。在這樣安靜祥和的時候,魯國隱公決定出巡棠地,出巡的名義是去觀賞打魚。
“公矢魚於棠”—《春秋·隱公五年》
在春秋中對於魯隱公的此次出行使用了這樣五個字。“公”指的是魯隱公,“矢”是陳列的意思,“魚”是動詞捕魚的意思,“棠”是棠地或者說是唐地。這句話的記載從字面來看就是魯隱公去棠地觀看捕魚的漁具和捕魚的過程。
如果放在唐宋以後我們會管這叫與民同樂,但在此時這種行為卻絕對是會被人鄙視的。這是為什麼呢?在《左傳》中魯隱公的叔叔給出了一個非常明確的原因: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才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凡”是指凡是的意思。“大事”指的祭祀與軍事,《左傳·成公十三年》中記,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器用”指的是用在大事上的器物,也就是禮器和兵器。“舉”是進行的意思。
這句話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說但凡對於國家大事無關的事或者是與準備國家大事裝備無關的事情,作為國君都不應當作。作為一國君主,國君應當為萬民的表率,這才是真正的守禮和以禮治國。而如果君主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這些正事上,那麼就會給國家帶來災難。這種災難如果再不加以控制那麼國家必然會因此走向滅亡。
在今天看來,輪隱公的叔叔臧僖伯的意見似乎有些偏頗。但如果放回春秋甚至西周王朝時期,我們就會發現,其實這種想法並不是小眾甚至是偏激的,反而是一種大眾甚至是常態的觀點。
禮政禮法在中國秦王朝以後,名義上我國使用的是儒家思想以仁治天下,但事實上我們會發現這種仁其實並不是狹義的儒家孟子的“仁政”,更不是孔子的“仁”。這種所謂的仁政其核心是外儒內法,兼之以道。也就是所謂的外邊披著儒家仁政的外衣,裡邊是用法家的嚴刑峻法,在王朝初始建立期,為了能夠最快速地恢復國家實力,王朝的統治者會對國家管理進行適當的放鬆已達到休養生息恢復國力的目的。
在這種制度下,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最為重要。所以國家秦以後的中國王朝都甚為重視律法的制定。因為律法決定著國家的穩定。但在秦王朝以前的先秦時期卻完全不是這樣。
這一時期因為國家觀念尚不明晰,家既是國,國即是家。夏王朝的萬國,商王朝的八千國,周王朝的八百國。他們並不是今天我們所認知的具有領土主權意識的多民族國家,甚至不是我們認知的國家。他們更多情況下應該是一個緊密團結在一起的家族或家族聯合體。這種聯合體的成員彼此之間依靠血緣或結盟為紐帶,合則聚,分則散。
在這樣的國中施行所謂的法律顯然是並不現實的。統計學中有一種說法,五百萬人口以下的城市屬於人際社會,即使完全無關聯的兩個人也可以在透過八個人的社交圈後構成交集;五百萬上的城市屬於法治社會,需要透過法律的強制性來保持社會的穩定性。
中國古代在明朝引進馬鈴薯之前的土地承載人口為六千萬。那麼在所謂八百國的周王朝中每個諸侯國的人數可以預見絕對不會超過五百萬,有些微型諸侯國的人數甚至只有千人左右。在這種國家中使用法律顯然是難之又難的。
那這些國家就不需要治理了嗎?
顯然並不可能,那麼不用法律的先秦時期用什麼來治理人民呢?中國古代的統治者想到了另一種方式——禮法。
透過禮法來規定人民的衣食住行用,進而潛移默化地形成所謂的道德,在透過道德治理人民。這種治理方式便被稱為“禮政”。
在禮政之下,國君的行為是否符合禮法,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國家執行和政治的運轉。這種“禮法”既包含後世流傳的“禮”“樂”也包含著“行止”等規範性要求。昔日管仲勸齊桓公尚魯縞,導致魯縞在齊國價格攀升,待到魯國舉國織縞後,齊桓公不在尚縞,使得魯縞無人問津,魯國經濟徹底崩盤,便是這種原因。
故而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臧僖伯還是後來的曹劌都有所謂“非是,君不舉”的言論。因為君應當為萬民百官指標帥,揚善棄惡,禁止違禮,這樣才能夠使得百官堅守本職,萬民各守本分。
敲打天下在這種無形的禮法之下,魯隱公似乎的此次觀魚之行似乎犯了很大的錯誤。
但如果我們仔細來看,其實魯隱公似乎並未違反“禮”。
魯隱公觀魚其實是一次正常的狩獵行為。《禮記·王制》記載“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幹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也就是說在天下無戰亂或兇喪之時,周天子和諸侯每年需要三次田獵。這三次田獵的目的是為祭祀、招待賓客、招待天子和諸侯準備糧食。
就其田獵的地點而言,棠地屬於如果的國之郊,這是屬於諸侯可以田獵的地方。就其田獵的物件而言,魚在此時是屬於可以田獵的物件。究其目的而言,魚既可以用來作為祭祀使用的貢品,也可以作為戰爭中的食物補給。就方式而言魯隱公選擇了田獵,而非位列,這也恪守了“國君春田不圍澤”之禮。由此觀之其實魯隱公的行為並沒有違反禮法。
既然魯隱公沒有違反禮法,那他去棠地觀魚為什麼會讓國內朝臣如此緊張呢?
原因既簡單又複雜。因為這次觀魚是一次嘗試,一次魯隱公對如國內外進行的一次敲打。
首先,我們把棠地放在魯國境內來看。
棠地位於濟水之南。這看起來似乎沒什麼,但如果你還記得魯隱公元年那次用兵入極的展無駭,那麼你會發現事情就不痛了。展無駭的官職是司空,雖然這是與六卿同級別的五官但並非軍職。這個官職的職責是掌水利、營建之事。
此時的展無駭依然在司空位置上,這並不影響展無駭統兵用兵。沒有人知道他如何練兵統兵,但極國之戰後魯國沒有人會懷疑他對於部隊的掌控力。魯隱公要去到的棠地是否有展無駭和一支大軍魯國朝臣不得而知,但只要有這種可能便足矣讓魯國的氏族有所警惕。
讓他們警惕的原因是在棠地以南不遠處便是極國故土。在這裡有一個人他在魯隱公元年借魯隱公用兵於極趁機滅極並在極國古都修建費城,他的名字叫費庈父。他是第一個無視隱公命令的氏族,滅極築城這邊是一種態度,一種對魯隱公的挑釁。時間已過了五年隱公如果在朝堂上未必能夠順利清理掉費庈父,但今天事情已經不同了。
費庈父的外援宋國正在與鄭國對峙,這讓費庈父的外援斷絕。魯國國內費庈父將大量力量挪到極國築費城,這讓自己與其他氏族領地變得遙遠,魯隱公如果斷濟水,揮兵襲擊費城,費庈父能否抵擋展無駭的進攻呢?顯然魯國不在少數的人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一旦費庈父敗亡,那麼接下來魯隱公是會收起屠刀,還是會順勢摘掉攝政王的帽子成為魯國統治者呢?我們不知道魯國的想法,但我們從臧僖伯身上看到了其他氏族的想法。
其次,我們把棠地放在整個周王朝的疆域來看。
棠地位於魯、宋、戎三國邊境。
此時的宋國已經不是當年的宋國,遙想魯隱公登基之初,宋國在隱公父親喪期未滿之時便來攻打。彼時魯隱公沒有還擊,他選擇了與宋國遞交和平條約。但現在,宋國面臨著鄭國的屠刀惶惶不可終日,魯國卻已經與周圍國家都恢復了和平的邦交。
五年沒有戰爭的魯國有多少軍糧,有多少精兵,是否對宋國依舊有仇恨?我們不得而知,宋國也不得而知。但此時魯國有足以恫嚇宋國的實力這是不容爭議的,宋國在邊境支援費伯以抑制魯國這是眾所周知的。所以當魯隱公要到棠地時,宋國的神經是緊繃的。
除了宋國,同樣緊張的還有一個國家,那就是鄭國。鄭莊公不會不明白魯宋間的矛盾,但魯隱公從繼位至今一直在努力做出一副遵循古禮的架勢。一手“禮政”讓天下無人不服,那麼魯國是否會發下宋魯矛盾,為了周王室而加入反鄭聯盟呢?
這是鄭莊公不能不擔心的,因為之前的反鄭聯盟真正強大的只有宋衛兩國。衛國因為衛州籲之亂短期內已經不值一提。只剩下的一個宋國,其前身是商朝後裔,在實力上鄭宋兩國雖難分伯仲,但在整個周王朝體系下,鄭國的公卿身份和周王舅舅的地位還是讓鄭莊公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讓鄭國一方的實力變得更強。
可如果魯宋會盟共同反鄭,那局面就完全不同了。首先,魯國是大國,在惠公時期就敢正面懟周平王的存在。其次,魯國被稱為天下禮儀之歸,在整個諸侯體系中無論是地位還是影響力與鄭國都是難分伯仲的。第三,魯國的身份也是周王室的血親,這就降低了鄭國能夠發動的親周王室諸侯的數量。所以如果魯國真的站到宋國一方,那麼鄭國想要迅速平定反鄭聯盟的想法就只能是個想法。
除了宋、鄭兩國,當時的周王朝也非常關注這次隱公之行。因為周王朝此時正在忙於處理曲沃之事,如果這次事件能夠讓鄭莊公的部隊無法進入晉國戰場,那麼晉國之事一旦解決周王朝的後方便會安枕無憂,那麼鄭國就真真正正進入了一個被四面包圍的程度。
棠地之行並不是魯隱公的一場一時意氣,這其實是一次魯隱公的試探,一個對天下的試探。
所以藉著這樣一個機會在這個特殊的時期,魯隱公對臧僖伯的諫言一笑了之。他最終還是邁上了棠地之行。這一天他做了什麼決定我們無從知曉,但這一年中魯國卻是做了很多事。比如魯國最終選擇了與鄭國結盟,比如臧僖伯在這一年死去了,比如費城被收回了魯國中央統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