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結:
現在就會發現在早期人生階段,除了第六種性格忽略不計之外(其實他們連生存都是問題所以更自私,只不過對於正常的社會交往而言沒有什麼討論的意義),人情關心和物質生活兩足的自大和兩缺的自卑都自私,而過剩的比不足的貌似還要更過分一點,中間的部分根據收穫的自信的種類和數量具體調節。為什麼人物兩足的人最過分呢?其實主要在於世人對於他們所擁有的財富,和其表現的行為之間的差距的評估。但是,我們還要再從深層說因為人物兩足使得他們在兩方面都沒有產生過迫切感和壓制力,有求必應而且又沒有什麼對應的條件和挫折。因此在早期生活中和周邊相比,自然而然的就會產生出滿滿的鶴立雞群般的成就和榮耀感,以及順理成章的應該意識(這才是自私能夠被強化的最重要原因)。再加上既然能夠做到人物兩足,那裡面絕大部分會包含有袒護,偏愛等成分,後果就是會形成只要交往好關鍵人物,其餘的交往方都不是問題的思想(自大的諂媚和無視),即便有問題也不會被“關鍵人物”要求其承擔後果,這就產生了自大的特權主義思想(不平等既是平等),再往下延伸就是典型的精力旺盛性的貪過現象,而能夠支援其全方位的出擊去獲取利益的行為的基礎,就是 “應該”和“不是問題”的慣性所造成的貪婪思想。從性質上講這當然要比缺乏而不捨得的自私更過分一些,因為這屬於對貪過行為的固化,後果當然會是越貪越過。所以長此以往必然謀利的時候不知道剋制;結束的時候不知道禮讓;對上不知道義務;對下不知道責任;對別人不承認其幫助;對自己不瞭解其能力;還會有更惡劣的社交性質麼?
不過自卑的社交結果卻往往會更惡劣,這是世人對他們的行為和社會人情道德之間的差距的評估。雖然從本質上講只不過是一種冤屈的人物兩缺的逆反心理,但是正因為如此,他們除了想要保住自我的既得利益的吝嗇之外,必然還會到處以“憑什麼”的思想去鑽營點社會或者他人的“空子”,所以其行為會特別的猥瑣而被世人所厭惡,所以一般世人寧可容忍自大的傲慢,也不喜歡交往自卑的狹隘。但是也正因為自大的傲慢,所以他們一般不太在意世人對他們的疏離,等到他們在意的時候才會發現已經被所有的人疏離。同樣也正因為自卑的狹隘,所以他們會特別的在意世人對他們的厭惡,而這時候主動的對其無壓力的要求和規勸性接觸,正好就是他們“憑什麼”的發洩和攻擊的目標(但是教唆性或者收買性接觸卻會事半功倍)。
那自卑會不會主動的上升到自大那樣的社交性質問題?當然會,假如給他們的機會漏出過大的空擋,不但會,而且還會還更過分,因為這就不僅只是貪婪還要再加上壓抑已久的報復(而自大的行為除了貪婪之外,一般還會再加上對安全的顧慮,尤其是在法制比較盛行的當下)。我們講一個邏輯上的解釋:機會越多則貪婪慾望的強度越小,機會越少則貪婪慾望的強度越大,這也算是一種平衡的對等(有些人可能會提出異議,我想這肯定是對貪婪行為的慣性和貪婪慾望的強度二者理解的不夠清晰,單純的行為的慣性在很多時候只要理解行為風險的存在就會變得可控,而由慾望的強度控制下的行為就明顯的要更難以控制,壓抑不住的慾望經常會特意的去挑戰風險)。另外成功率越高也就越會激發想要去爭取的需求,而成功率越低也就越會抑制自身慾望的出現。這樣的綜合結論就是最貪婪的行為必然是最少見的,並且擁有最高成功率的機會,當然還要擁有不可缺少的利益的誘惑,想想這些條件都符合自卑等候已久的報復和發洩的機會,這時候自卑的壓抑反彈性的貪過現象也就應聲而出(上帝規則雖然是對等的平衡,但卻總是會留下打破平衡的陰影,這既是發展和新生的動力,也是衰敗和死亡的原因。但是這本身也是一種平衡,只有被賦予了壽命的極限才會擁有發展迴圈的可能,不然任何一個事物無休止的發展本身又是對整體對等平衡的破壞,所以我們一直強調對等平衡是一個動態的體系,而不是簡單理解的水平,那隻不過是體系中的一個短暫瞬間而已)。
我們在前面圖上也講過,只要利益夠大自卑的性格會多麼的變態,也講過他們為什麼會去出賣道德和規則,甚至講過極端的他們都不再需要利益誘惑的強化。但這一切的基礎一般都需要交往的對方能夠相信他們,從而失去警惕才會有被出賣的機會,也就是前面講的自卑可以輸人但是不能輸事。自大的貪過行為的性質是屬於對慣性行為的固化和強化,雖然貪婪但還是處於社交行為問題,而自卑的貪過行為的性質則是屬於對社會組織底線的破壞(嚴格意義上講,“抗爭”只屬於精神自大,一種防禦性的對等行為。自卑叫做“破壞”,也是一種主動性的傷害行為,因為無論自卑的出發點是什麼,但是他們出賣道德和規則的時候一定是主動進行的利益傷害。見過自卑的抗爭麼?那一定是在前面剛講過的其自尊自信的點上才會出現,所以嚴格意義的自卑不會出現這種明處的“抗爭”行為。當然後面會講解“對錯是非”,所以重申要中性的去理解我們的用詞),也就是對社會人情道德架構的衝擊。自大會使社會不講人情道德,而自卑卻會使得社會不相信甚至出賣人情道德,就此來說自卑的行為性質更惡劣。不知道有沒有人調查過,我推論就直接利益之前的準備介入行為而言,自大的性格多傾向於明要(貪婪的慣性),自卑的性格多傾向於誤導(吝嗇的嘗試)。但是等到了利益結果出現和分配的時候,二者的精神狀態就會逆轉,自卑則會比自大更加的迫不及待,這就叫做誘惑突變造成的貪婪的爆發,也就是我們講過的自卑的性格對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利益所存在的特有的心態差距。這時候假如沒有強有力的控制和制約,那雙方就是兩種貪過行為的碰撞,必然都是無法調和的存在,這就是團結總是難以持久的原因之一,內亂總是在成功以後,甚至是成功在望之際,又俗稱“後院起火”。
我們從大方的表面形式上講,在人情關心不氾濫的基礎上,物質越充足越大方。在人情關心氾濫的基礎上(第四種性格的兩個變種除外,他們屬於突變的人情自卑,應該劃歸人缺),物質越匱乏越大方。為什麼?因為世人最直觀所見的和最容易理解的大方與自私都是在物質生活方面上,那就很簡單的道理,物質方面的大方都是為了加強人情和精神的自信。人缺而物足的大方是為了收買或者惡補人情和精神的自信,人足而物缺的大方其一是延續了自身的性格行為慣性,其二是利用自我在人情和精神的自信的行為主動性,其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將影響再延伸到物質自信的獲取和補充方面,換句話說這兩種性格都是在為了自我的人物精神自信的平衡而努力(人足物缺這種性格無論其行為如何,但是假如沒有什麼傳承的淵源,大多都會陷入到對世俗利益的追求)。這樣是不是說人物平衡的性格就會正常?當然不是,自大的人物兩足和自卑的人物兩缺難道不也都是人物平衡?但是它們卻成為自私的兩個代表。這是因為人物平衡以後就不再需要為了性格內在的精神上相互的補貼而交換,所以就回歸到純粹只是為了自己外在的生活質量而服務(我們說無論是自大的簡單還是自卑的複雜,但是他們都是目的性最直接的性格)。這時候自私與大方其實就是自信(包括不自信)與道德和人情的博弈結果,自大自信的狂妄所以無視需要承擔道德和人情的後果,自卑不自信的狹隘所以選擇出賣道德和人情的後果,這樣兩種性格又不約而同的選擇了自私,這也就是說只有自信與不自信相對平衡的性格才會是世人真正理解的正常性格,而不是人物平衡。
(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