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在中華大地流傳1000多年,可謂家喻戶曉。現在網路上還流行“花木蘭其實姓朱”“花木蘭是武漢黃陂人”。這個說法其實是不準確的,不能簡單地把代父從軍的“朱木蘭”與文學藝術形象“花木蘭”完全劃等號。
的確,歷史記載中是有個代父從軍的“木蘭”姓“朱”的,這不是什麼“驚人”發現,此說早見於史書。而花木蘭則不是歷史上的那個朱木蘭,這是一個著名的文學形象,出自明代文學家徐渭根據《木蘭詩》編創的雜劇《雌木蘭》(亦名《木蘭女》或《代父從軍》)。後來崑曲、京劇以及許多地方戲都加以移植,使得“花木蘭”形象定格化。其中,豫劇《花木蘭》影響最大,人們一提起花木蘭,便會與豫劇大師常香玉的舞臺形象聯絡在一起。因此,所謂“正名”,其實是把藝術形象與歷史人物相混淆的結果。當然,她們之間是有淵源關係的,對其確切表述應該是:歷史上的“朱木蘭”是藝術形象花木蘭的原型。
文學常識告訴我們:藝術作品中的人物是作家根據現實生活或者歷史事實創作出來的獨特的“這一個”藝術形象。這些形象並非憑空杜撰,往往來自現實生活,或者以某個特定的人作為原型,或者是“雜取種種人合成一個”;有的雖然用了歷史人物的實名,而情節、細節卻並不都是那個歷史人物的。作為藝術形象的花木蘭,經過長期藝術加工和再創作,與歷史上的朱木蘭已經完全不能等同了。就如史書《三國志》中的那個政治家曹操,和小說《三國演義》中的“奸雄”曹操決不是同一個人一樣,郭沫若曾要為曹操翻案,其實是把歷史與文學相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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