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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六病版《傷寒論今釋》之合病合證之小青龍湯證第40條

表部病辯證

一、太陽病

二、厥陰病

三、部證

四、合病、合證

3、小青龍湯證 太陽太陰合證

40、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 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不解,《千金》作未解。乾嘔、發熱而咳,《玉函》、《千金翼》並作咳而發熱,無乾嘔字,是。或喘,《玉函》、《脈經》、《千金》並作或微喘。

島壽雲:《千金》以此論方為發汗後證,是也。

汪昂曰:仲景書中,凡有裡證兼表證者,則以表未解三字該之(山田引)。

錢氏雲:心下,心之下,胃脘之分也。水氣,水飲之屬也。

中西惟忠雲:乾嘔、咳、渴、噎、喘,皆心下有水氣之狀也,其雲或者,謂有兼證如此者,又否者,亦皆主之也(亦山田引)。

王肯堂《證治準繩》雲:小青龍湯證與小柴胡湯證相似,有不同者,小青龍湯無往來寒熱、胸脅滿硬痛之證,但有乾嘔、發熱而咳。此則為表不解,水停心下也,雖有或為之證與小柴胡相似,終無半表半里之證為異耳。

淵雷案:

小青龍湯,治急性呼吸器病之方也。

其主證為發熱、惡寒、頭痛,咳而微喘,《玉函》、《千金翼》以咳而發熱為主證,不舉乾嘔,是也。如急性支氣管炎、螺旋菌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性肺炎、滲出性胸膜炎等,凡咳喘而有太陽表證者,皆是。此種表證,本非麻、桂諸湯所能治,故服麻、桂諸湯而仍不解。以其服表藥不解,而有咳喘,始知心下水氣為病。

此因古人概以熱病為傷寒,見太陽證輒與表,故有此失耳。

仲景書凡言心下者,皆指胃,獨此條之水氣,不在胃而在呼吸器,以其主證為咳喘故也。

胃中蓄水,固有致咳喘者,然屬苓桂術甘湯、真武湯所治,不屬小青龍。小青龍之水氣,即上述諸病之炎性滲出物,以其浸潤而非停瀦,故不曰飲而曰氣。若胸膜炎之胸膜囊中積水者,即屬飲。其胸脅滿痛者,屬柴胡劑,皆非小青龍所治。《準繩》辨本方與小柴胡之異,正以此故。不然,青龍太陽方,柴胡少陽方,人皆知之,安用辨為。

諸或然證皆非必見者,惟喘為支氣管病,本方證所必見,胸膜病則不必見耳。噎即膈噎,程氏改作噫,山田從之,引生薑瀉心湯幹噫食臭、脅下有水氣為證。無論是噎、是噫,在小青龍證皆甚稀見。山田亦執定心下為胃耳。

小青龍湯方

麻黃(去節)、芍藥、細辛、乾薑、甘草(炙)、桂枝(去皮)(各5兩),五味子(半升),半夏(半升,洗)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若渴,去半夏,加栝樓根三兩;若微利,去麻黃,加蕘花如一雞子,熬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者,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且蕘花不治利,麻黃主喘,今此語反之,疑非仲景意。

(臣億等謹按:小青龍湯大要治水。又按《本草》,蕘花下十二水,若水去,利則止也。又按《千金》,形腫者應內麻黃,乃內杏仁者,以麻黃髮其陽故也。以此證之,豈非仲景意也。)

《方極》雲:小青龍湯,治咳喘,上衝頭痛,發熱惡寒,或乾嘔者。

《方機》雲:治乾嘔、發熱而咳,或咳且微喘者,以上兼用南呂。喘息者,兼用南呂,或姑洗(本名控涎丹,甘遂、大戟、白芥子),或太蔟(本名人參大黃丸:大黃、黃芩、人參)。咳唾吐涎沬者,兼用南呂,或時時以紫圓攻之。

柯氏雲:此方又主水寒在胃,久咳肺虛。

丹波氏雲:案《金匱要略》,本方治溢飲。又加石膏,治肺脹咳而上氣,煩躁而喘,脈浮者,心下有水氣。又本方,治咳逆倚息不得臥:《外臺秘要》、《古今錄驗》沃雪湯,即本方去芍藥、甘草,治上氣不得息,喉中如水雞聲。凡《局方》溫肺湯、杏子湯之類,從此方增損者頗多。

《御藥院方》細辛五味子湯(即本方),治肺氣不利,咳嗽喘滿,胸膈煩悶,痰涎多,喉中有聲,鼻塞清涕,頭痛目眩,肢體倦怠,咽嗌不利,嘔逆噁心。

淵雷案:

小青龍湯為麻、桂合方去杏仁、生薑,加細辛、乾薑、五味子、半夏。姜杏為麻桂發表之佐使;細辛辛散,五味酸斂,辛味相伍,開闔相濟以鎮咳。乾薑溫肺,半夏降逆滌痰,姜夏相伍,溫降相藉以逐水,故本方發表之力,低於麻黃,勝於桂枝,而鎮咳逐水之力則至優。

昔賢說二青龍命名之故,方中行謂大青龍與雲致雨,小青龍倒海翻江,喻嘉言亦謂大青龍昇天而行雲雨,小青龍鼓波而奔滄海,意皆謂一主發汗,一主逐水,理或然也。

由今日之病理言,急性喘咳之病,多有細菌為病原,水氣不過為病變之產出物,然則治法宜以殺菌為主,次則消炎,而逐水為末務。然中醫古方之法,如慢性胃腸炎之多黏液者,如胸膜炎胸膜囊積水者,皆以逐水為主,不但小青龍而已,而試用皆極效。蓋滌除此等產出物,直接所以免炎症之刺激而增長,間接即所以助正氣之消炎。

柯氏雲;兩青龍俱治有表裡證,皆用兩解法。大青龍是裡熱,小青龍是裡寒,故發表之藥相同,而治裡之藥則殊也。此與五苓同為治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然五苓治水之蓄而不行,故專滲瀉以利水,而微發其汗,使水從下而去也。此方治水之動而不居,故備舉辛溫以散水,而大發其汗,使水從外而出也。仲景發表利水諸法,精義入神矣。

淵雷案:

柯氏論兩青龍,移以釋《金匱》溢飲則恰是,今釋《傷寒》,則未盡然。何則?本論之大青龍治無形之熱,小青龍治有形之寒。大青龍證是官能上疾患,無病灶可見。小青龍之外證,雖亦是官能疾患,其裡證則肺臟或胸膜必有病灶。質言之,大青龍可治發熱為主之純粹傷寒,小青龍但治喘咳為主之類似傷寒也。

又,五苓散證是排洩失職,其病變在腎;小青龍證是呼吸器發炎,其病變在肺;五苓散之水,是血中水毒不得排洩,其水不在心下;小青龍之水,是呼吸器之炎性滲出物,故在心下。由今日之病理知識觀之,二方為用迥異,不得相提並論矣。

錢氏雲:詳推後加減法,凡原文中每具諸或有之證者,皆有之。如小青龍湯、小柴胡湯、真武湯、通脈四逆場、四逆散,皆是也。餘竊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於仲景也。

惟忠雲:加減法,後人補入,不足據矣。

丹波氏雲:且蕘花以下二十字,蓋是叔和語。大柴胡方後雲“不加大黃,恐不為大柴胡湯”,許氏《本事方》引為叔和語。此段語氣,亦與彼條相類,可以證也。且《玉函》、《外臺》並有此語,可見不出於後人手。

《建殊錄》雲:京師河源街,賈人升屋傳兵衛女,病,眾醫皆以為勞瘵,而處方亦皆無效。贏瘦日甚,旦夕且死,賈人素懼古方,然以不得已,來求診洽。先生既往診之,知其意之不信,即謝歸矣。逾月,其女死。其後二年,其妹亦病。賈人謁曰:“僕初有五子,其四人者皆已亡,其病皆勞瘵也。蓋齡及十七,則其春正月,瘵必發,至秋八月,必皆死矣。向先生所診,此其一也,亦已死矣。而今者,季子年十七,亦病之。夫僕固非不知古方有奇效,懼其多用峻藥也,然顧緩補之劑救之,不見一有其效矣。願先生瘳之,縱死,無所復悔矣。先生為診之,氣力沉溺,四肢憊惰,寒熱往來,咳嗽殊甚,作小青龍湯及滾痰丸雜進。其歲未至八月,全復常。

淵雷案:

此條病狀,似是傳屍勞,乃肺結核之一種。然肺結核,未見有宜麻、桂者,存以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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