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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是由西晉陳壽所著,記載中國三國時代歷史的斷代史,同時也是二十四史中評價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國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吳志》三書單獨流傳,直到北宋鹹平六年(1003年)三書已合為一書。#歷史#

夏侯尚字伯仁,淵從子也。文帝與之親友。太祖定冀州,尚為軍司馬,將騎從征伐,後為五官將文學。魏國初建,遷黃門侍郎。代郡胡叛,遣鄢陵侯彰征討之,以尚參彰軍事,定代地,還。太祖崩於洛陽,尚持節,奉梓宮還鄴。並錄前功,封平陵亭侯,拜散騎常侍,遷中領軍。文帝踐阼,更封平陵鄉侯,遷徵南將軍,領荊州刺史,假節都督南方諸軍事。尚奏:“劉備別軍在上庸,山道險難,彼不我虞,若以奇兵潛行,出其不意,則獨克之勢也。”遂勒諸軍擊破上庸,平三郡九縣,遷徵南大將軍。孫權雖稱藩,尚益脩攻討之備,權後果有貳心。黃初三年,車駕幸宛,使尚率諸軍與曹真共圍江陵。權將諸葛瑾與尚軍對江,瑾渡入江中渚,而分水軍於江中。尚夜多持油船,將步騎萬餘人,於下流潛渡,攻瑾諸軍,夾江燒其舟船,水陸並攻,破之。城未拔,會大疫,詔敕尚引諸軍還。益封六百戶,並前千九百戶,假鉞,進為牧。荊州殘荒,外接蠻夷,而與吳阻漢水為境,舊民多居江南。尚自上庸通道,西行七百餘裡,山民蠻夷多服從者,五六年間,降附數千家。五年,徙封昌陵鄉侯。尚有愛妾嬖倖,寵奪適室;適室,曹氏女也,故文帝遣人絞殺之。尚悲感,發病恍惚,既葬埋妾,不勝思見,復出視之。文帝聞而恚之曰:“杜襲之輕薄尚,良有以也。”然以舊臣,恩寵不衰。六年,尚疾篤,還京都,帝數臨幸,執手涕泣。尚薨,諡曰悼侯。子玄嗣。又分尚戶三百,賜尚弟子奉爵關內侯。

夏侯尚字伯仁,是夏侯淵的侄子。文帝和他關係很好。太祖平定冀州時,夏侯尚擔任軍司馬,統率騎兵跟隨太祖四處征討,後來擔任了五官將文學。魏國剛剛建立的時候,就被提升為黃門侍郎。代郡的胡人反叛,太祖派鄢陵侯曹彰前往討伐,讓夏侯尚參與曹彰的軍事事務,最終平定了代郡叛亂,班師回朝。太祖在洛陽駕崩,夏侯尚手持符節,護送太祖的靈柩回鄴都。朝廷統計夏侯尚前後立下的功勞,封他為平陵亭侯,擔任散騎常侍,又升為中領軍。文帝登基稱帝后,改封夏侯尚為平陵鄉侯,提升為徵南將軍,兼任荊州刺史,授予符節,讓他督領南方各地軍事。夏侯尚上奏說:“劉備將一部分軍隊駐紮在上庸,那裡山勢險峻道路難行,他們一定意想不到我們會進攻,如果派出奇兵悄悄前往,趁他們不備偷襲,一定能打敗他們。”於是他率軍進攻並佔據了上庸,還將周圍的三郡九縣一起平定了,回朝後,夏侯尚被提升為徵南大將軍。孫權當時雖然自稱藩王,但夏侯尚還是做好了征討他的準備,後來孫權果然懷有二心。黃初三年(222),皇帝來到宛城,派夏侯尚率領各軍和曹真一起圍攻江陵。孫權部將諸葛瑾和夏侯尚隔江對峙,諸葛瑾渡河到水中的陸地,將水軍分散佈置在水面上。夏侯尚趁著夜色,用很多小船載著一萬多步兵、騎兵,從下游悄悄渡河,進攻諸葛瑾的各路軍隊,隔著江圍攻他們,並燒燬他們的船隻,水上和陸地兩軍齊發,大獲全勝。但江陵還未攻佔的時候出現了大瘟疫,皇帝下令讓夏侯尚率各軍返回。回來後,封賞食邑六百戶,加上之前封賞的一共一千九百戶,又授予斧鉞,進封為荊州牧。荊州地區殘破荒涼,對外臨近少數民族,東面和東吳隔著漢水,那裡的百姓大都居住在江南地區。夏侯尚佔據上庸後,又率軍往西行進七百多里,那裡的村民和少數民族大多都前來歸順,五六年的時間,向他投降並願意歸順的有數千家。黃初五年(224),朝廷下令封夏侯尚為昌陵鄉侯。夏侯尚有一名愛妾,深受夏侯尚寵愛,還仗著寵愛奪走了正室妻子的權力;而夏侯尚的妻子是曹氏家族的人,所以文帝派人將這名妾室絞殺了。夏侯尚心中悲苦,大病一場,開始神思恍惚。妾室已經被安葬,但夏侯尚思念不已,又將她的墳墓掘開再看看她。文帝聽說之後,很生氣地說:“之前杜襲輕視夏侯尚,實在是有原因的。”但因為夏侯尚是歷任的舊臣,所以依舊對他恩寵不減。黃初六年(225),夏侯尚病危,回到京都,文帝多次親自去探望他,還拉著他的手流淚。夏侯尚病逝後,諡號為悼侯。他的兒子夏侯玄承襲爵位。又從夏侯尚的食邑中分出三百戶,封賞給夏侯尚的弟弟的兒子夏侯奉,封爵關內侯。

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為散騎黃門侍郎。嘗進見,與皇后弟毛曾並坐,玄恥之,不悅形之於色。明帝恨之,左遷為羽林監。正始初,曹爽輔政。玄,爽之姑子也。累遷散騎常侍、中護軍。太傅司馬宣王問以時事,玄議以為:“夫官才用人,國之柄也,故銓衡專於臺閣,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鄉人,下之敘也。夫欲清教審選,在明其分敘,不使相涉而已。何者?上過其分,則恐所由之不本,而幹勢馳騖之路開;下逾其敘,則恐天爵之外通,而機權之門多矣。夫天爵下通,是庶人議柄也;機權多門,是紛亂之原也。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來,有年載矣,緬緬紛紛,未聞整齊,豈非分敘參錯,各失其要之所由哉!若令中正但考行倫輩,倫輩當行均,斯可官矣。何者?夫孝行著於家門,豈不忠恪於在官乎?仁恕稱於九族,豈不達於為政乎?義斷行於鄉黨,豈不堪於事任乎?三者之類,取於中正,雖不處其官名,斯任官可知矣。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則所任之流,亦渙然明別矣。奚必使中正幹銓衡之機於下,而執機柄者有所委仗於上,上下交侵,以生紛錯哉?且臺閣臨下,考功校否,眾職之屬,各有官長,旦夕相考,莫究於此。閭閻之議,以意裁處,而使匠宰失位,眾人驅駭,欲風俗清靜,其可得乎?天台縣遠,眾所絕意。所得至者,更在側近,孰不脩飾以要所求?所求有路,則脩己家門者,已不如自達於鄉黨矣。自達鄉黨者,已不如自求之於州邦矣。苟開之有路,而患其飾真離本,雖復嚴責中正,督以刑罰,猶無益也。豈若使各帥其分,官長則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臺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中正則唯考其行跡,別其高下,審定輩類,勿使升降。臺閣總之,如其所簡,或有參錯,則其責負自在有司。官長所第,中正輩擬,比隨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稱,責負在外。然則內外相參,得失有所,互相形檢,孰能相飾?斯則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靜風俗而審官才矣。”又以為:“古之建官,所以濟育群生,統理民物也,故為之君長以司牧之。司牧之主,欲一而專,一則官任定而上下安,專則職業脩而事不煩。夫事簡業脩,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先王建萬國,雖其詳未可得而究,然分疆畫界,各守土境,則非重累羈絆之體也。下考殷、週五等之敘,徒有小大貴賤之差,亦無君官臣民而有二統互相牽制者也。夫官統不一,則職業不脩;職業不脩,則事何得而簡?事之不簡,則民何得而靜?民之不靜,則邪惡並興,而奸偽滋長矣。先王達其如此,故專其職司而一其統業。始自秦世,不師聖道,私以御職,奸以待下;懼宰官之不脩,立監牧以董之,畏督監之容曲,設司察以糾之;宰牧相累,監察相司,人懷異心,上下殊務。漢承其緒,莫能匡改。魏室之隆,日不暇及,五等之典,雖難卒復,可粗立儀准以一治制。今之長吏,皆君吏民,橫重以郡守,累以刺史。若郡所攝,唯在大較,則與州同,無為再重。宜省郡守,但任刺史;刺史職存則監察不廢,郡吏萬數,還親農業,以省煩費,豐財殖穀,一也。大縣之才,皆堪郡守,是非之訟,每生意異,順從則安,直己則爭。夫和羹之美,在於合異,上下之益,在能相濟。順從乃安,此琴瑟一聲也,蕩而除之,則官省事簡,二也。又幹郡之吏,職監諸縣,營護黨親,鄉邑舊故,如有不副,而因公掣頓,民之困弊,咎生於此,若皆併合,則亂原自塞,三也。今承衰弊,民人彫落,賢才鮮少,任事者寡。郡縣良吏,往往非一,郡受縣成,其劇在下,而吏之上選,郡當先足。此為親民之吏,專得底下。吏者民命,而常頑鄙,今如並之,吏多選清良者造職,大化宣流,民物獲寧,四也。制使萬戶之縣,名之郡守,五千以上,名之都尉,千戶以下,令長如故。自長以上,考課遷用,轉以能升,所牧亦增,此進才效功之敘也,若經制一定,則官才有次,治功齊明,五也。若省郡守,縣皆徑達,事不擁隔,官無留滯,三代之風,雖未可必,簡一之化,庶幾可致。便民省費,在於此矣。“又以為:“文質之更用,猶四時之迭興也,王者體天理物,必因弊而濟通之。時彌質則文之以禮,時泰侈則救之以質。今承百王之末,秦漢餘流,世俗彌文,宜大改之以易民望。今科制自公、列侯以下,位從大將軍以上,皆得服綾錦、羅綺、紈素、金銀餙鏤之物,自是以下,雜彩之服,通於賤人。雖上下等級,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黃之採,已得通於下矣。欲使市不鬻華麗之色,商不通難得之貨,工不作彫刻之物,不可得也。是故宜大理其本,準度古法,文質之宜,取其中則,以為禮度。車輿服章,皆從質樸,禁除末俗華麗之事,使幹朝之家,有位之室,不復有錦綺之飾,無兼採之服,纖巧之物,自上以下,至於樸素之差,示有等級而已,勿使過一二之覺。若夫功德之賜,上恩所特加,皆表之有司,然後服用之。夫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樸素之教興於本朝,則彌侈之心自消於下矣。”

夏侯玄,字太初。年少的時候就很有名氣,二十歲就擔任了散騎黃門侍郎。曾有一次,他覲見皇上,被安排和毛皇后的弟弟毛曾並排就坐,夏侯玄感到恥辱,不高興的臉色很明顯地表現出來。明帝對此心懷怨恨,將他貶為羽林監。正始(240~249)初年,曹爽輔佐朝政。夏侯玄因為是曹爽姑姑的兒子所以又被起用。還多次升遷,官至散騎常侍、中護軍。太傅司馬懿用時事詢問他,夏侯玄說:“依據才能選舉官員,是國家的保障,所以對官員的選拔和考核權利應該歸於尚書檯,這是上級的職責,一個人的孝道仁義出現在市井中,是好是壞聽由鄰里議論,這是下層的考核。如果朝廷想要政治清明,謹慎選拔官員,那就應該區分好上級考核和下層評價的界限。為什麼呢?如果上層考核超過界限,就會擔心評價內容和實際情況脫離,導致出現鑽營取巧的風氣;如果下層的評價過度,就擔心朝廷官爵會被外人掌握,就會出現很多投機鑽營的門道。朝廷官爵和外人相通,是普通百姓們議論的話題;如果再出現鑽營取巧的門道,那就是禍亂的根源了。自從各地州郡用中正制考核官員才能以來,已經有好幾年的了,但是紛紛亂亂,從來沒有聽說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難道不是因為上下層的考核紛亂錯雜,失去了各自的側重點造成的嗎?如果讓中正官只考核同輩的官員,要求同輩官員和他言行一致,這樣才可以擔任官職。為什麼呢?如果一個人在家中就彰顯出孝道,難道在職位上不會忠於職守嗎?如果一個人的仁德品行在家族中被稱道,難道在政務中不會施行嗎?如果一個人在鄉里間行事果斷有道義,難道不能擔當大任嗎?這三者,最終都取決於中正,被考核的人雖然沒有官職,但也能知道他們任官的情況。德行有高地之分,排位有上下之別,那他們所擔任的職位高低,自然就區分得清楚了。為什麼一定要讓中正官在下層干預選拔官員的職權,而真正掌握選派官員權力的人又對中正官有所倚仗,上下層之間相互干擾,由此生出紛亂呢?況且尚書檯到下層考核官員,評定他們的功勞或過失,而各個官職原本都有各自直屬的長官,這樣來回考察,沒有比這個更煩雜的了。而市井街巷的評論,只是他們的個人看法,卻最後導致主管者失去職務,眾人驚慌奔走,就算想要百姓安定,風俗淳樸,難道能做得到嗎?所以尚書檯遙遠,導致眾人斷絕了上進的意願。那些能到達的人,都在近處,誰不會掩飾自己來求得實現要求呢?如果所求的東西有門路可走,那在家中修養身心,就比不上在鄉里中自我顯達了。在鄉里中顯達的人就比不上到州郡裡去求取了。如若打開了門路,又擔心他們會掩飾自己原本的樣子,脫離了本真,那就算再三嚴格要求中正官,用律法刑罰監督他們,又有什麼用呢。還不如讓上下層各自管理自己的職務範疇,部門長官按照下屬的能力高低上報尚書閣,而尚書閣就按照各部長官的能力高低排出次序,在參考下層鄉黨對他們德行高低的評價次序,擬定這些官員的考核成績,不要出現不公平的現象。而中正官只需要考察官員的日常行為,分出高下,再評定官員所屬的等級,不要出現不合理的升職降級。最後由尚書閣進行彙總,像這樣簡明的工作,如果出現了差錯,那就由相關部分來負責。所以,根據長官能力高低的排序,中正官所做的分類和排序,按照相應的成績和職位來委派官職,如果這個人不能勝任,那責任就在尚書閣以外了。否則內外人員相互監督,事務對錯都有跡可循,相互之間對照檢查,還有誰能掩蓋自己的過失呢?這樣做人心才能安定,事情才會辦得妥帖,才可以風俗淳樸百姓安定,能更好地展現官員的才能。”他又認為:“從前設立官職,是為了方便教化天下萬民,管理天下財物,所以才設立長官,方便管理眾多官員。而長官的職權,應該有統一和專門的安排,統一安排就能使職權確定,上下級相安無事,專業化的安排就能讓官員各展所長,且事務不會煩亂。事務簡明,官員各展所長,上下級合作良好卻出現亂象,這是從來沒有過的。先王建立萬國,雖然其中的詳細情況未能深究,但劃定疆界,地方守衛邊境,那就不是相互束縛導致牽連羈絆的不良制度了。往前考察商周時期五等爵位的考核,只有官職大小,身份高低的區別,而沒有君王和官員、朝臣和百姓相互牽制的效果。所以官吏系統沒有明確標準,那官員的業務就無法精通,業務不精通,那還有什麼事是能順利完成的呢?事務不能順利完成,百姓怎麼能安定呢?百姓無法安定,那些邪惡之事和姦詐小人就會出現。先王們明白這一道理,所以才設立專門的官員,統一官吏的職責。但從秦朝開始,不遵循聖人教化,按照私心來處理事務,對待下屬心懷狡詐;擔心部門長官能力不足,又設立了監察部門來監督他們,擔心監察部門會枉費律法,又設立司察部門來糾察;導致官員之間相互牽制,監察部門之間又互相監督,人人懷有異心,上下級之間做的事不相同。漢代沿襲了秦朝的制度,沒有能糾正過來。魏氏王朝的興盛,事務太多無法顧及這方面,爵位分為五等的舊制,雖然一時無法恢復,但也樹立了禮儀標準來統一官制。而現在的長官,都是代替君主治理百姓,一方面以郡守為重,另一方面又設立刺史。如果一個郡所掌管的只在大的方面,那就和州里一樣了,也就不需要再以它為重了。所以應該裁減郡守這一官制,只設立刺史;刺史這一職務得以保留,那對下層的監察就能延續,郡縣中上萬的官吏,應該回歸田間務農,以節省一些不必要的開支,還能創造財富,增產糧食,這是一方面。有一些大縣的縣令,才能都能擔任太守之職,所以他們之間的爭論經常會有不同的意見,與自己意見相同就相安無事,堅持自己意見就會產生爭執。肉羹的調和能產生美妙滋味,就在於將不同的東西結合起來,所以上下級之間能共同進步,就在於能相互扶持。順應對方意見就能相安無事,就好像讓琴和瑟奏出同一種旋律,是不容易的,所以裁撤郡守的職位,那官員的事務就會減少,自然而然就會簡明瞭,這是第二個方面。還有,主管一郡的官吏,有職權監督下面各縣,就會出現利用職權照顧、包庇親戚或同鄉的舊友故交的情況,如果有誰不符合他們的意願,就濫用職權,以官府的名義前去整頓,百姓的生活艱難困苦,弊端就在這裡,如果將太守的職務合併起來,那禍亂的根源自然就沒有了,這是第三個方面。現在我們沿襲前代的衰敗局勢,人口減少,很少出現有才能的賢人,擔任官職的就更少了。郡和縣兩級的官員,往往情況也不一樣,郡一級是在上級享受縣一級的治理成果,但繁瑣的事務卻是有縣一級來完成,而每當提升機會,都是郡一級的官員捷足先登。這樣就導致那些和百姓親近的官吏,一直被留在下級。官吏是百姓的寄託,但這樣的情況卻會導致百姓變得愚陋淺薄,現在如果將兩級合併,多選拔忠良正直的賢才任職,清明的教化得以廣泛流傳,那天下萬民自然會獲得安寧,這是第四個方面。所以應該做出規定,有一萬戶人口的大縣,長官稱為郡守,五千戶以上的,長官稱為都尉,一千戶以下,還是像以前一樣稱為令或長。長吏以上的官吏,都要透過考評來委派,按照政績提升官職,那他所治理的人口也會隨之增長,這是促使賢才發揮才幹立功的有效辦法,如果這個制度確定下來,那官員就會依照能力排序,治理地方的成果也會明瞭,這是第五個方面。如果撤除了郡守的官職,縣一級的官員就可以直接和上層溝通,事務的傳達不會出現繁瑣的情況,官員的調任也不會滯留,夏商周三代的教化,雖然不一定能完全實現,但這種簡明的制度,大概也可以到達了。即使百姓得到便利,又節省了開支,成果就在這裡了。”他又認為:“文華和質樸的交替使用,就好像一年四季的流轉,君王順應天理來治理天下,一定要根據出現的弊端及時採取措施疏通。如果現實非常質樸,就需要用禮儀來裝飾;如果現實非常奢華,那就需要靠質樸來挽救。現在我朝延續先人百王的餘韻,秦漢兩朝的遺留,天下的風氣非常浮誇,應該對此加以大力改革,以改變天下百姓所推崇的風氣。現在等級觀念規定,地位在大將軍以上,在公和列侯以下的,都可以穿著或佩戴綾錦、羅綺、紈素、金銀飾鏤,而地位在這些以下的,各種服飾色彩紛雜,和普通百姓一樣。雖然上下等級的差別可以顯示出來,但朝中官員的服飾,已經能和君王相比了,玄色、黃色這樣的色彩,在下層也已經被使用了。如果想要市場上不出售華麗色彩的衣料,商人不販賣難得的珍貴貨物,技工不雕刻,這是做不到的。所以應該大力治理它的根本,以古時的制度來衡量,文化和樸實的標準,是折中採用,並以此作為禮法制度。各種車馬服飾,都應以質樸為主,禁止平民推崇奢侈華麗的風氣,讓那些有人在朝中為官或有地位的家族,不再出現綾羅綢緞的裝飾,沒有色彩紛雜的服飾和精細纖巧的物品,從上層往下,只應該又一些樸素的差別來顯示地位高低即可,不要有太過分的差別。假如有因為立功得到賞賜,或者君主特賜的恩賞,都應該上報給相關部門,然後才能使用。上層以行為來教化百姓,就像風吹草低一樣。樸素的教化從本朝興起,那那些推崇奢靡的想法自然也會在下層民眾中消失了。”

宣王報書曰:“審官擇人,除重官,改服制,皆大善。禮鄉閭本行,朝廷考事,大指如所示。而中間一相承習,卒不能改。秦時無刺史,但有郡守長吏。漢家雖有刺史,奉六條而已,故刺史稱傳車,其吏言從事,居無常治,吏不成臣,其後轉更為官司耳。昔賈誼亦患服制,漢文雖身服弋綈,猶不能使上下如意。恐此三事,當待賢能然後了耳。”玄又書曰:“漢文雖身衣弋綈,而不革正法度,內外有僣擬之服,寵臣受無限之賜,由是觀之,似指立在身之名,非篤齊治制之意也。今公侯命世作宰,追蹤上古,將隆至治,抑末正本,若制定於上,則化行於眾矣。夫當宜改之時,留殷勤之心,令發之日,下之應也猶響尋聲耳,猶垂謙謙,曰'待賢能',此伊周不正殷姬之典也。竊未喻焉。”頃之,為徵西將軍,假節都督雍、涼州諸軍事。與曹爽共興駱谷之役,時人譏之。爽誅,徵玄為大鴻臚,數年徙太常。玄以爽抑絀,內不得意。中書令李豐雖宿為大將軍司馬景王所親待,然私心在玄,遂結皇后父光祿大夫張緝,謀欲以玄輔政。豐既內握權柄,子尚公主,又與緝俱馮翊人,故緝信之。豐陰令弟兗州刺史翼求入朝,欲使將兵入,併力起。會翼求朝,不聽。嘉平六年二月,當拜貴人,豐等欲因御臨軒,諸門有陛兵,誅大將軍,以玄代之,以緝為驃騎將軍。豐密語黃門監蘇鑠、永寧署令樂敦、冗從僕射劉賢等曰:“卿諸人居內,多有不法,大將軍嚴毅,累以為言,張當可以為誡。”鑠等皆許以從命。大將軍微聞其謀,請豐相見,豐不知而往,即殺之。事下有司,收玄、緝、鑠、敦、賢等送廷尉。廷尉鍾毓奏:“豐等謀迫脅至尊,擅誅冢宰,大逆無道,請論如法。”於是會公卿朝臣廷尉議,鹹以為“豐等各受殊寵,典綜機密,緝承外戚椒房之尊,玄備世臣,並居列位,而包藏禍心,構圖凶逆,交關閹豎,授以奸計,畏憚天威,不敢顯謀,乃欲要君脅上,肆其詐虐,謀誅良輔,擅相建立,將以傾覆京室,顛危社稷。毓所正皆如科律,報毓施行”。詔書:“齊長公主,先帝遺愛,原其三子死命。”於是豐、玄、緝、敦、賢等皆夷三族,其餘親屬徙樂浪郡。玄格量弘濟,臨斬東巿,顏色不變,舉動自若。時年四十六。正元中,紹功臣世,封尚從孫本為昌陵亭侯,邑三百戶,以奉尚後。初,中領軍高陽許允與豐、玄親善。先是有詐作尺一詔書,以玄為大將軍,允為太尉,共錄尚書事。有何人天未明乘馬以詔版付允門吏,曰“有詔”,因便馳走。允即投書燒之,不以開呈司馬景王。后豐等事覺,徙允為鎮北將軍,假節督河北諸軍事。未發,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樂浪,道死。清河王經亦與允俱稱冀州名士。甘露中為尚書,坐高貴鄉公事誅。始經為郡守,經母謂經曰:“汝田家子,今仕至二千石,物太過不祥,可以止矣”經不能從,歷二州刺史,司隸校尉,終以致敗。允友人同郡崔贊,亦嘗以處世太盛戒允雲。

評曰:夏侯、曹氏,世為婚姻,故惇、淵、仁、洪、休、尚、真等並以親舊肺腑,貴重於時,左右勳業,鹹有效勞。爽德薄位尊,沈溺盈溢,此固大易所著,道家所忌也。玄以規格局度,世稱其名,然與曹爽中外繾綣;榮位如斯,曾未聞匡弼其非,援致良才。舉茲以論,焉能免之乎!

評曰:夏侯氏和曹氏世代都是姻親關係,因此夏侯惇、夏侯淵、曹仁、曹洪、曹休、夏侯尚、曹真等人都因為親舊關係,親近之人而顯赫一時,追隨君王左右,奠定基業,都有貢獻。曹爽德行淺薄卻身居高位,又過分沉溺於聲色享樂,這些的危害是在《大易》上已經說明的,是有德行的人所避忌的。夏侯玄因為自己的品格氣量被世人稱讚,但卻和曹爽內外聯結,地位如此尊貴,卻沒聽說他幫助改正曹爽的錯誤,為他推薦賢人。從這裡來看,他們的結局怎麼能避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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