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老君一一黃河石
現行版的《道德經》之第二十四章,我認為應該是《道德經》的第十三章。
原文: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譯解文:
站立的人不能長期踮起腳用腳尖站著(這樣做不符合道對人體站立之規定性);徒步行走的人不能長期跨著大步行走(這樣做不符合道對人體行走之規定性)。一個明白的人是不會固執己見的;一個明辨的人是不會自以為是的;一個具有功勳的人是不會常常自我誇耀的(一個透過自我誇耀,想邀功行賞的人是不會得逞的);一個想不斷的進步,不斷的成長,不斷的走向理想狀態的人是不會妄自尊大的。上述列舉的這些行為及結果,都是道對人的行為以及因這些行為而走向必然結果的規定性決定的。因此來說啊,過量的飲食和多餘的行為,都是不符合道對人體的固有規定性的。道對萬事萬物的生成、運動、變化、發展的方式和程式都有其固有的規定性,我們在實踐中違背、甚至是破壞了道對萬事萬物之固有的規定性,萬事萬物都是不樂意、甚至是厭惡的。因此而言,認識道、理解道、清楚道、明白道、明瞭道、遵循道、運用道、傳承道的人是不會違背道對萬事萬物之固有的規定性的。
初淺認識,請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