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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儒家思想的開山之祖,孔子諸多言論被奉為真理,但也有不少言論爭議頗大,其中爭議最大的一句非“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莫屬。如何解讀這一句話,關係到孔子一生的聲譽,原因很簡單,如果解讀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那麼就說明孔子具有愚民思想。

隨著諸多刻有民字的商周文物出土,揭開了民字最初的字形,辨別出民字的初始本意。透過商周民字的字形,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為何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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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民字(下圖A),由上下兩部構成,上部像一隻左眼,下部像針刺一類尖利的東西刺著眼睛,致使一目而盲,可能是“盲”的本字。周朝金文篆文中的民字,與甲骨文差不多,但變得更為緊湊。秦漢之前,民字的字形沒有太大變化,秦漢之後突然變成了如今的字形。

透過民之字形來看,民的地位很低,被刺一目,說明或是有罪之人,或是戰爭俘虜,或是專有奴隸。

藝術源於生活,漢字反映的是現實狀況,或者說文字應現實需求而應運而生,因此民字的字形往往會反映出商周時代民之來歷。那麼,民字有何起源呢?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中有過一番精彩論述。

“民與臣兩個字,在古時候本都是眼目的象形文。臣是豎目,民是橫目而帶刺。古人以目為人體的極重要的表象,每以一目代表全頭部,甚至全身。豎目表示俯首聽命,人一埋著頭,從側面看去眼目是豎立的。橫目則是抗命乎視,故古稱‘橫目之民’,橫目而帶刺,蓋盲其一目以為奴徵,故古訓雲‘民者盲也’。”

透過這一段論述可知,商周的民與臣都可能始於戰爭,征服某一部落之後,有人臣服,有人不臣服,於是就出現了民與臣之別。

在《甲骨文字研究》中,郭沫若對西周金文之民解釋為:“周人初以敵囚為民時,乃盲其左目以為奴徵。”也就是說,周朝最初是把戰俘命名為“民”,並刺瞎他們的左眼,以此標誌其為奴隸。

可見,商周之民與今天大不相同,最初指的是社會上地位最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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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講究時移世易,時代不同社會也要改變,就是今人說的與時俱進。與時移世易道理差不多的是,隨著時代變化,漢字的字義也會隨之變化,今天的“力”(物理名詞)、“商”(數學術語)等漢字又衍生出科學上的意義。

隨著時間推移,民字概念越來越寬泛,逐漸脫離了刺目為民,轉變為底層百姓的總稱。《賈子·大政下》著錄:“夫民之為言萌也,萌之為言盲也。”《說文解字》(和刻本)善本中,就有戰國篆文“民”字及其註解:“民,眾氓也,從古文之象”。“氓”與“萌”同音,意思是充當隸役的平民,“眾氓”也做“眾萌”,意思是“一片萌發的小草”,象徵著“民眾”,這就是篆文中民之本義。

透過古人對民之解釋可見,先秦時代的統治者,認為民眾缺乏教養與知識,所謂“人多而無識”,猶如雜亂生長的小草一般,於是就蔑稱民眾為“眾萌”,這也是古人稱百姓為“草民”的原因所在。

與之對應的是,先秦時代是“君,尊也”,即君貴民輕。晉楚爭霸時,兩國爆發的鄢陵之戰中,晉國卿大夫郤氏追殺楚軍,但每一次追殺楚王車架之處,就要停下來行禮,而不是上前俘虜楚王,然後退回去再重新殺敵,郤氏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這是一個“君貴”的時代,楚王不退晉軍就沒法越過楚王繼續追殺。當然,楚王有點不要臉面,通常中原諸侯國君遇到這種情況,只會主動後撤,承認己方輸了。由此可見,春秋中原諸侯認為楚為蠻夷,不是沒有道理的。直到戰國年代,孟子才提出“民貴君輕”的思想,但別說在先秦時代了,就是在整個封建時代都不可能被統治者認同。

因此,孔子所處的是君貴民輕思想非常嚴重的年代,由此說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似乎也並不讓人意外。

03

但翻看孔子言行,孔子第一個創辦私學,說過“有教無類”、“仁者愛人”、“學而不厭,誨人不倦”,還有弟子三千、七十二賢人,從他一貫主張來看,孔子應該又不贊成愚民政策。既然孔子不贊成愚民政策,那麼真會說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嗎?

評價一個歷史人物的言行,首先需要了解其時代背景,如今看來某些愚昧、可笑的古人行為,但在古人看來卻很正常。孔子說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與時代背景息息相關。

孔子時代,社會的大致構成是國人、野人、奴隸,其中野人地位等同於奴隸。所謂野人,是國野制之下的野人,居住在城鎮裡的叫國人,居住在之外的叫野人。國人與野人的地位大不相同,政治待遇有著天壤之別,國人有一定的參政議政權利,戰時成為主要軍事力量,野人甚至連當兵的權力都沒有,處於被統治地位。國與野的對立,是西周時期階級矛盾的具體體現,也是西周奴隸制度的一個特點。

可見,如果孔子所說的“民”,僅僅只是野人與奴隸,那麼“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說盡管不完美,卻符合時代特徵,即可以驅使野人與奴隸去做事,卻不能讓他們知道為什麼。

這一假設並非不可能,原因有四:

其一,孔子可以有教無類、仁義愛人,學習與仁愛上可以不限各階層百姓,因為“有教無類”在於學習周禮,“仁義愛人”在於希望統治者憐憫底層百姓,國人與貴族都可以容忍這些觀點。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明顯涉及了政治權利,如果使野人等也能知之,無視國野之別,估計立馬就會成為國人與貴族眼裡的眼中釘肉中刺,除之而後快。

其二,無論多麼偉大的人物,往往都會存在歷史侷限性。在國人與野人涇渭分明的時代,孔子的言行很難突破這種時代背景,從而將國人與野人一視同仁。

其二,孔子一生倡導維護周禮,維護周天子的統治,自然也會維護周朝的國野制,如果對野人、奴隸“使知之”,那麼可能就會造成國野制的崩潰,破壞周禮系統。

其三,民字最初是指奴隸,至孔子時代,會不會變成包括國人、野人、奴隸在內的一切百姓?顯然不太可能,最大可能是指野人與奴隸,或者至多再包括一些地位低下的國人。

因此,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理解,關鍵或許不在於如何斷句,而在於對民字內涵的理解。

綜上,透過孔子時代背景與先秦民之地位可知,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中的“民”,應該不包括地位較高的國人,而是野人或奴隸,這兩類人自然只有資格幹活,沒有資格瞭解為什麼幹活。當然,孔子這麼說也不妨礙其偉大,時代使然也。

西方雕塑維納斯,斷了一條胳膊,卻被公認為缺陷美。孔子說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固然對其名聲有所影響,但何嘗不是又一種缺陷美?

參考資料:《周禮》、《說文解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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