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2章,老子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老子在說什麼?老子認為一切以人的主觀意識為出發點的行為叫有為,自然客觀的運作規則叫無為,道體自然生成萬物的啟示叫不言之教。老子在說,由於視角不同,見萬物後的結論是不同的。天下世人眼見為實,所以看到社會現像有美與醜,有與無,難與易,長與短,高與下,音與聲,前與後。老子口中的聖人又是怎樣的呢?老子口中的聖人,他們追究本體。大家可不要理解為我看到的山,我看到的水,我看到的大地就是萬物的本體,聖人們恰恰認為你所看到的這些東西全都是虛像,它的所謂本體是這些虛像背後的那個東西。聖人們認為,但凡是不斷髮生流變的東西,都一定不是真存。但凡是真正的存在,它一定是永恆的,穩定的,不可分割的,於是他就要越過我們眼見為實的這個封閉層面,用自己的智慧穿透它,找它後面那個更深刻的規定,這就叫追究本體。聖人悟道後的為人處事是效法自然之道,“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這一切都是道的自然。《道德經》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萬物具有三重性:“體”、“相”、“用”。世俗人的視角,立足於“相”。聖人的視角,立足於“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