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般一身粗肉,鐵牛似遍體頑皮。交加一字赤黃眉,雙眼赤絲亂系。怒發渾如鐵刷,猙獰好似狻猊。——李逵
“黑旋風”李逵,當是《水滸傳》中喜惡兩極分化最嚴重的人物。喜他者,贊其天真可愛,忠心不二,非諂媚奸邪之徒可及也;厭者則怒斥其殺人如麻,兩雙板斧不分善惡無辜,一概砍之,被稱三十六天罡之“天殺星”李逵,一絲不錯。
筆者觀李逵為人,深感恐懼,讀李逵文字,明明是《水滸》,卻有《西遊》妖魔之觀感。
李逵是《水滸傳》中唯一一個多次吃人,並且以吃人為樂趣的“邪魔”,他不像是一個人,更是一頭嗜血的猛獸。
李逵第一次吃人發生在第40回“宋江智取無為軍,張順活捉黃文炳”。
彼時梁山好漢劫了江州法場,得救後的宋江對黃文炳耿耿於懷,如果不是他揪住“潯陽樓題反詩”的事不放,自己亦不會落到這般下場,於是定要捉住黃文炳,最終張順等人將其擒拿,而黃文炳也成了水滸世界中死的最悽慘的一個角色——他被李逵凌遲了,割下來的肉也被當場燒烤。
李逵拿起尖刀,看著黃文炳,笑道:“你這廝在蔡九知府後堂且會說黃道黑,撥置害人,無中生有攛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第40回
這個情節很可怕,可怕的不是李逵吃人,而是他吃人吃得那般坦然,他的這種“吃態”從側面告訴讀者——李逵不是第一次吃了,早已輕車熟路。如果換成一個正常人,別說吃,單是看這個過程,就足以留下心理陰影。
緊接著到了第42回“李逵遇李鬼”,李逵深感“我饒了他性命,他倒又要害我”,義憤填膺,於是將李鬼宰殺,於腿上割下大塊肉來燒著吃:
李逵盛飯來,吃了一回,看著自笑道:“好痴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淨了,灶裡抓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第42回
李逵的潛意識中,並沒有對人的身份的認同,所以在“吃人”這個問題上,他沒有正常人那樣的心理壓力。
因此,筆者稱呼李逵是“猛獸”,並非是站在人的角度對他進行道德審判,而是真的從他的本性出發作出的生理判斷——人類的身體、動物的思維。
所有跟人相關的感性思維,李逵都不具備,所以他可以一斧子將還是孩子的小衙內劈成兩半,在他看來,他只是在完成軍師交給他的任務。只是可憐“美髯公”朱仝月下尋找小衙內,找到的時候,攙手去扶,發現“頭劈做兩半個,已死在那裡”。
對於李逵嗜殺的本性,連作者施耐庵貌似都覺得圓不過去,於是第52回藉著羅真人之口,給了這番解釋:
羅真人笑道:“貧道已知這人,是上界天殺星之數,為是下土眾生作業太重,故罰他下來殺戮。”——第52回
可這番解釋,終究還是站在“神話”的角度,給了一個模稜兩可的回答。站在寫實角度,李逵無疑是一個惡魔。
亦有論者指出:李逵如何沒有人的感情,豈不見入了梁山,第一件事就是接老孃上梁山享福?
掰開揉碎來看,李逵為何要接老母親上山享福?是因為看見宋江接自己老爹來梁山,公孫勝亦要“請假”回薊州看望母親,這才想起了自己的母親。
金聖嘆對李逵的孝心評價極高,稱讚其:真正孝子,定是悌弟,寫得藹然一片。筆者觀之,卻啞然失笑,且看哥哥李達對李逵的評價:
李達道:“娘呀,休信他放屁。當初他打殺了人,教我披枷帶鎖,受了萬千的苦。如今又聽得說他和梁山泊賊人通同劫了法場,鬧了江州。見在梁山泊做了強盜。前日江州行移公文到來,著落原籍追捕正身,卻要捉我到官比捕,又得財主替我官司分理,說:‘他兄弟已自十年不知去向,亦不曾回家。莫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冒供鄉貫?”——第42回
好一個“悌弟”,當年自己殺了人,跑了路,讓哥哥李達替自己蹲班房,戴枷鎖;好一個“孝子”,十年間在江州賭博戲耍,全然不顧老母親在家過的什麼日子。
僅僅是因為李逵到家給哥哥行了個禮,就證明“孝子”、“悌弟”?金聖嘆之評價,未免有“自我感動”之嫌疑,實不客觀。
試思之,如果李逵沒有遇上宋江,沒有加入梁山,他照舊在江州做個小牢子,恐怕就會這樣寂寂無名地過完自己的一生,已經忽視了母親十年,他不介意再忽視十年。
若李逵當真是孝子,以他率直無邪的個性,恐怕十年間早已偷偷回家探望母親,亦或者接母親去江州,如何非等到上梁山之後再接母親?此接母之舉,實仿宋江接父、公孫勝探母,李逵的主觀孝心成分並不濃。
真正的孝敬,必定以對方感受為主。試看林沖,多番忍受高衙內,無非是為了家中妻兒,若換了李逵,恐怕當即宰殺高衙內,一家老小盡落獄中,哥哥李達不就是這樣被他坑的嗎?
再看武松,自知潘金蓮有意於自己,當即搬出哥哥家門,即便被潘金蓮背後誹謗,亦不在哥哥武大面前出言相爭,只為保住哥哥的家庭,臨遠行之前,著實不放心哥哥,遂上哥嫂家以暗語彈壓潘金蓮之志,這才是真正的孝悌。
李逵當年殺人逃跑時,何曾想過自己哥哥?哥哥替他披枷帶鎖期間,老母親一個人如何生活?江州劫法場之時,又何曾想過會連累到自家人?
這樣的李逵,真能擔當得起“好漢”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