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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緣門問曰:“道者為獨在於形靈之中耶?亦在於草木之中耶?”

 入理曰:“道無所不遍也。”

問曰:“道若遍者,何故人有罪、煞草木無罪。”

 答曰:“夫言罪不罪,皆是就情約事,非正道也。但為世人不達道理,妄立我身;煞即有心、心結於業,即雲罪也。草木無情,本來合道,理無我故;煞者不計,即不論罪與非罪。夫無我合道者,視形如草木,被斫如樹林。故文殊執劍於瞿曇,鴦掘持刀於釋氏。此皆合道,同證不生,了知幻化虛無,故即不論罪與非罪。”

 問曰:“若草木久來合道,經中何故不記草木成佛、偏記人也?”

 答曰:“非獨記人,亦記草木。經雲:於一微塵中,具含一切法。又云:一切法亦如也,一切眾生亦如也。如,無二無差別。”

探玄】

第一段探玄

緣門問曰:“道者為獨在於形靈之中耶?亦在於草木之中耶?”入理曰:“道無所不遍也。”

這一問有價值,在形靈之中有沒有道?在草木中有沒有道?正確的知見是:“道無所不遍也。”

我們只要主動承認入理大善知識給予慈悲提點的法義:“ 道無所不遍”,就可超越見聞覺知之心,而當下建立正知正見。禪道無形,故無形無不形。禪道不知自己是禪道,是人類加上禪道名字之心靈認知之禪道。即:道非道,名字為道。大道無名,無名無不名。這就是唯識宗所教導的:“離言真性”,或者“離言法性”之義。得意忘言者,方可以論道談禪也。

羅山一日問巖頭:“和尚三十年前在洞山來,又不肯洞山是否?”頭曰:“是。” 又問:“和尚豈不是承嗣德山,又不肯德山?”頭曰:“是。”師曰:“不肯德山即且置,只如洞山有什麼虧欠處?”頭良久曰:“洞山好佛。只是無光。”師便禮拜。 

南巖勝頌曰:

一個鐵額銅頭。一人三頭六臂。

二俱借人鼻孔。卻與洞山出氣。

卍庵顏禪師頌曰:

不肯宗師滿大唐。羅山禮拜錯商量。

洞山無佛人難措。慚愧巖頭口放光。”

參!

第二段探玄

 一、問曰:“道若遍者,何故煞人有罪、煞草木無罪。”

凡夫之問,也有其意識心的侷限性,總是用非此即彼來思考問題。問題出在外道心,關注現象,不知罪從何來。罪從心生,心生法生。殺人和殺草木,是現象上的差別。關鍵在於有罪無罪誰是造作者?誰是裁判員,即誰是決斷人?

一切唯心造。聖人無心,故無掛礙有罪無罪。凡夫有心,故陷入兩難之境,或有罪,或無罪。不論凡夫怎麼心中搞對立知見,也都被大道包容,也還是道。大道含容一切,凡聖等一,有無俱攝。

 二、答曰:“夫言罪不罪,皆是就情約事,非正道也。

凡夫之人意識心所致,迷惑在罪不罪的事相上。就情約事,從情緒體出發,在感情、感覺、感受上面兜圈子,在判斷萬事萬物是非對錯。把主觀意識強加給客觀事物,造成一團亂麻,煩惱從生,離心背道了也。雖然如此顛倒夢想,其實還在大道之中,大道無損,自心卻要承擔因緣果報絲毫不爽之鐵律。

擔心什麼,就會來什麼。故知,在凡夫之人來說,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

三、但為世人不達道理,妄立我身;煞即有心、心結於業,即雲罪也。

凡夫之人妄立我身,即為:我見是邪見,身見亦是邪見。有我有身,即有邪見。即有邪見,殺不殺,都是殺,罪不罪,都是罪。何以如此?心結於業,業力推動,不能自主。

玄沙師備禪師雲:“亡僧面前正是觸目菩提,萬里神光頂後相。”有石門聰禪師頌曰:

嶺中奇特是玄沙,垂語諸方不易加。

亡僧面前真心驗,後人仔細莫周遮。

般若柔禪師頌曰:

亡僧雖不是亡僧,即是菩提道自通。

若更二途斟酌會,非但無知兼耳聾。

四、草木無情,本來合道,理無我故;煞者不計,即不論罪與非罪。

凡夫之人也當以森羅永珍為師,因為草木都不會作“我想”和“身見”之想。無情是事物,包括草木瓦石,都是無我,無我即無心,本來合道明矣!所以,殺不殺,於道無關。但是,殺不殺,與心有關,心邪,都是惡因惡果。心正,則超越生死,何關罪不罪焉?

天衣懷禪師雲:“亡僧面前即且置,只如活人背後底是個甚麼?”本覺一禪師頌曰:

“且置亡僧面前事,活人背後若未逢。

自從打破雲南國,直至如今塞北通。”

五、夫無我合道者,視形如草木,被斫如樹林。故文殊執劍於瞿曇,鴦掘持刀於釋氏,此皆合道。

達摩大師《絕觀論》教育教學,就是這個意思,無我合道,無心合道,絕觀合道,忘守合道。視,即觀也。以草木觀草木,以樹林觀樹林,不加任何知見,才是合道之心也。

文殊執劍於瞿曇:爾時世尊為欲除彼五百菩薩分別心故,即以威神覺悟文殊師利。文殊師利承佛神力從座而起,整理衣服偏袒右髆,手執利劍直趣世尊。欲行逆害時,佛遽告文殊師利言:「汝住汝住。不應造逆,勿得害我。我必被害,為善被害。何以故?文殊師利!從本已來無我無人無有丈夫,但是內心見有我人。內心起時,彼已害我,即名為害。」

時諸菩薩聞佛說已,鹹作是念:「一切諸法悉如幻化,是中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無丈夫、無摩奴闍、無摩那婆、無父無母、無阿羅漢、無佛無法無僧、無有是逆、無作逆者,豈有墮逆?所以者何?今此文殊師利聰明聖達智慧超倫,諸佛世尊稱讚。此等已得無礙甚深法忍,已曾供養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世尊,於諸佛法巧分別知,能說如是真實之法,於諸如來等念恭敬,而忽提劍欲逼如來。世尊遽告:『且住且住。文殊師利!汝無害我。若必害者,應當善害。』所以者何?是中若有一法和合集聚,決定成就得名為佛名法名僧、名父名母名阿羅漢,定可取者則不應盡。然而今此一切諸法,無體無實、非有非真、虛妄顛倒、空如幻化,是故於中無人得罪、無罪可得。誰為殺者而得受殃?」彼諸菩薩如是觀察明瞭知已,實時獲得無生法忍,歡喜踴躍,身升虛空高七多羅樹,以偈嘆曰:

諸法如幻化,斯由分別起,

是中無所有,一切法皆空。

顛倒虛妄想,愚痴取我心,

計念我昔愆,所作業中甚。

過去為大逆,殺父母良田,

殺羅漢比丘,是為極重惡。

以彼惡業故,我當受大苦,

沒疑網眾生,聞法悔或除。

大名拔我毒,破散我疑心,

我已覺法界,眾惡無所有。

諸佛巧方便,善知我等意,

方便度眾生,為解諸疑縛。

何處有諸佛?法僧亦復然,

父母本自無,阿羅漢空寂。

是處無有殺,云何有業果?

如幻無所生,諸法性如是。

文殊大智人,深達法源底,

自手握利劍,馳逼如來身。

如劍佛亦爾,一相無有二,

無相無所生,是中雲何殺?

以上引自於《大寶積經》卷105<9 神通證說品>。凡夫之人不明斯理,切莫模仿哦。

鴦掘持刀於釋氏:鴦掘摩羅在佛陀時代,印度境內的喬薩羅國,發生了一樁恐怖萬狀的事件,這一事件,震動了全國的人民,也幾乎嚇垮了英勇的波斯匿王,因在王都舍衛大城的城外,出現了一個殺人魔王鴦掘摩羅。魔王鴦掘摩羅追殺佛陀,由於追不上,便問佛陀有關事理,所幸由於佛陀及時感化,才使這場悲劇,很快地結束了。

《四家語錄-臨濟慧照禪師》:“所以文殊仗劍殺於瞿曇。鴦掘持刀害於釋氏。道流。無佛可得。乃至三乘五性圓頓教跡。皆是一期藥病相治。並無實法。設有皆是相似。表顯路布。文字差排。且如是說。道流。有一般禿子。便向裡許著功。擬求出世之法。錯了也。若人求佛。是人失佛。若人求道。是人失道。若人求祖。是人失祖。大德莫錯。我且不取爾解經論。我亦不取爾國王大臣。我亦不取爾辯似懸河。我亦不取爾聰明智慧。唯要爾真正見解。道流。設解得百本經論。不如一個無事底阿師。爾解得。即輕蔑他人。勝負修羅。人我無明。長地獄業。如善星比丘。解十二分教。生身陷地獄。大地不容。不如無事休歇去。飢來吃飯。睡來閤眼。愚人笑我。智乃知焉。道流。莫向文字中求。心動疲勞。吸冷氣無益。不如一念緣起無生。超出三乘權學菩薩。”

六、同證不生,了知幻化虛無,故即不論罪與非罪。

世人若欲超越罪不罪戲論之想,就要同證不生不滅之道,了知了一切現象都是幻化虛無的,雲聚雲散,風來風往,都是非生非滅的。

第三段探玄

 一、問曰:“若草木久來合道,經中何故不記,草木成佛、偏記人也?”答曰:“非獨記人,亦記草木。經雲:於一微塵中,具含一切法。

天台宗九祖湛然大師提出來驚天動地的觀點,那就是:“ 無情有性說。” 達摩大師《絕觀論》這一段問答,正好證明了其理論觀點的所由來處。那就是有情無情,人與草木,都平等具有佛性。佛性即空性,空性即無自性。換句話說,就是不論有情無情,都是道,道者無不周遍含容也。

於一微塵中,具含一切法。

大道無極限,無道無塵埃。

、又云:一切法亦如也,一切眾生亦如也,如無二、無差別。”

大道一如,都是真如,都是法身無相。

談道,和談心,略有不同也。談道,則超越色空之別,直言不二。談心,在起心動念之間,就分別清楚合道與背道之事了也。即所謂:善惡一念間是也。

佛如眾生如,乾坤無二如。

善惡一念間,不如亦是如。

又云:

在道方有心,心猿意馬狂。

有心雖背道,亦不離斯道。

再雲:

無心即是道,無道無不道。

合道貴天然,涅槃常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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